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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及危险物品、爆炸物品等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6:03: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消防及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保障施工顺利进行,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员工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及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 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三) 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经理部日常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做到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 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接受中铁八局公安分处、地方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和业务指导,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日常事务以及对项目经理部所属作业区防火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五)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各部门、作业区或工区(工点)。 (六 根据本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防火组织

(一) 按照中铁八局公安〔2004〕224号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部建立“三级防火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网络”组织。

(二) 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落实安全逐级负责制为龙头,从严管理,严格考核,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有序可控、基本稳定的目标,实现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级的逐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组成防火及危险物品安全专项管理体系。

(三) 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班组建立防火安全小组,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并将人员名单报项目经理部。

(四) 义务消防队组织

1、项目部义务消防队 队 长:项目部经理 副队长:党支部书记

成 员: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工班长、安全员及全体员工

2、各工班义务消防小组 组 长:工班长 副组长:安全员 组 员:工班全体员工

三、三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组织职责

(一) 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和中铁八局二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研究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将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施工生产管理及经济责任制,做到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制定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实行公司、项目部、工班三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3、定期对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消除火灾、爆炸隐患。

4、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遵守消防法规和岗位防火、防爆意识及灭火技能。

5、负责组建和领导项目经理部的义务消防组织。

6、制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爆炸事故。

7、总结推广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惩处违章人员。

8、对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处理。

(二) 作业队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2、领导工班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教育;

3、经常组织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积极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灭火器每年检验一次,标识记录。

4、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领导查明原因;

5、完成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组织交办事宜。

(三) 工班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本工班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2、坚持每周一次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检查,每天班前、班后一小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查明情况报告上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

3、负责本工班范围内消防器材的保养和管理,发现损坏、丢失及时查明情况报告防火负责人;

4、发现火灾,立即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并协助查明原因。

四、义务消防队的职责和任务

(一)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规和消防知识,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学习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和措施。

(二) 认真执行项目经理部、本岗位的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本岗位其它员工群众共同遵守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消防知识,勇于批评劝阻制止违反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其它不安全行为。

(三) 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

(四) 积极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五) 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扑救和报警。火灾消防队到场后,迅速向灭火指挥员提供火场情况,在火场指挥员的领导下,配合公安消防队疏散物资,维护秩序,勇敢灭火。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五、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根据中铁八局公安(2004)224号文件《关于印发中铁八局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各作业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队的消防安全管理;各班组防火小组负责本区段、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 项目经理部经理是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副经理对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负责,与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共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工班长是所属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负责。

(三) 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掌握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使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定期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确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部署的消防工作。

3、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4、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

5、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规定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6、对本项目经理部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时组织扑救,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四) 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实施项目经理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提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方案;

3、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具体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4、认真执行上级和项目经理部消防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组织实施火灾隐患的整改;

5、负责监督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保管等管理工作;

6、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帐,项目经理部防火档案,总结消防工作,按时上报消防工作报表和信息。

(五)项目经理部所属各作业队消防安全工作由行政负责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落实上级和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工作部署,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

2、负责组织制定本队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预案,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本队用火、用电、易燃物品的防火安全管理和日常防火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

4、负责本队施工区的消防重点部位、重点设备、重点工种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5、督促检查各工班落实岗位防火制度情况;

6、负责本队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

7、定期组织工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整改火险隐患。

(六) 工班消防安全工作由工班长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组织本工班员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和进行消防演练工作;

2、负责检查工班遵守防火安全制度情况,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纠正违章作业;

3、负责工班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灭一切火险隐患;

4、做好班前、班后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

5、负责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六、项目经理部防火制度

(一) 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做好所辖施工区域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占用防火通道和防火间距。

(二) 坚持三级防火管理巡查制度,做到班前有部署,班后有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并向有关部门报警。

(三) 因工作需要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向部门防火责任人提出书面用火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作业中应带消防灭火器材并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

(四)从事电、氧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并做好必要的防护。

(五) 配电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吸烟和将火种带入,对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做到勤检查、保养,保证数量齐全、状态良好。熟知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能熟练操作所配的消防器材。

(六) 施工工地,应按规定的消防器材配置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民工住所电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禁止使用明火、电炉。施工现场废旧物品严禁乱推乱放,以确保道路畅通。员工、民工应熟知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能熟练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规范爆破安全管理,确保该工程安全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GB 6722-2003和上级《关于加强施工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二)爆炸物品库房的修建、必须依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修建,完工后,经批准机关验收合格领取《储存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二、炸药库的环境管理规定。

(一)库区应设立警告标志牌,配置相应的避雷、防火、防盗设施和温度、湿度计。照明、通信和防雷设施应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

(二)库房周围10米以内无杂物,保持清洁卫生。围墙或铁刺网高度不小于2m。

(三)库内应设置独立的发放间;应设独立的雷管库房;炸药库的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窗、门应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

(四)库内应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三、库房的管理规定。

(一)必须按照审批的储存限量,分类分库储存,并标识清楚型号、规格。严禁混存、超存。

(二)爆破器材的储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1、爆破器材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得倾斜;

2、爆破器材包装箱下有大于0.1m高度的垫木;

3、爆破器材的码放,宜有0.6m以上的安全通道,爆破器材包装箱与墙距离宜大于0.4m;

4、爆破器材的码放高度,不宜超过1.6m;

5、存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箱的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6m,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的各种雷管箱不得叠放;

6、火雷管与电雷管应分库存放。如在同一库存放的,必须设置防爆箱,单独存放火雷管;

7、库房应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8、进入库区不准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手机必须关闭;

9、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10、库区应昼夜设警卫,加强巡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

11、库区不应存放与管理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四、爆破器材的收发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

(二)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台账、领用和清退台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三)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祥的爆破器材,不应发放使用;

(四)爆破器材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五)管库员应经公安局机关培训,并持颁发的合格证上岗,管库员按不得少于三人配置,并由专人负责。

五、爆破器材的领用规定:

(一)爆破器材的领用应根据施工需要,由有权领用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部经理、分管领导或工地负责人批准,方可领用发放。有权领用人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的正式员工担任;

(二)爆破器材的领用必须由有权领用人亲自到炸药库办理领用手续。爆破器材离库后,必须使用爆破器材使用追踪卡,随货同行,爆破器材使用完后,追踪卡须返回炸药库备存。

(三)因施工需要,经项目经理部经理批准,可在远离炸药库的施工点设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存放点必须设置防爆箱存放爆破器材,且存放点的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当天的需用量。存放点必须由项目部正式员工负责看守和保管。

(四)爆破器材的使用必须由项目经理部员工全过程监督,监督人员必须认真填记追踪卡。

(五)爆破器材管库员应认真填写上级统一印制的收、发、领、退等各种表格台帐、帐物相符。严格收、发、领、退、销毁制度,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借用和出卖爆炸物品。

(六)库房应建立完善清查、燃速试验、交接班等记录本。

六、爆炸物品退库规定:各施工点当天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办理退库手续,退收双方应当面清点数量,规格,并经签认后,在入库保管。

七、爆炸物品运输规定

(一)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是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备有消防器材的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安全无保障的车辆运输爆炸物品.运输爆炸物品,应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有安全驾驶经验和熟悉路况的驾驶员担任。

(二) 运输爆炸物品,应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经过考核能胜任的驾驶员负责随车押运;每辆车必须配一名押运员,严禁无押运员运输爆炸物品。

(三)运输爆炸物品,使用敞车运输时,爆炸物品堆码高度应低于车厢四周箱板高度,并复盖蓬布,用绳索捆绑牢固;能见度好时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

(四)运输爆炸物品,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碰撞、防颠漏”的四防工作,并在车辆前后设置的明显标志。严禁无任何安全措施运输爆炸物品。

(五)已装载物品的车辆,禁止在途中住宿,如遇车辆损坏、道路堵塞等其它意外情况,中途非住宿不可时,押运员必须向当的公安机关报告,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安排专人看护;运输爆炸物品,严禁搭乘其他人员,禁止可乘人员携带烟火或发放物品。

(六)禁止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在集镇、闹市、人员集中的地方、交叉路口,桥梁上、下停留。

(七)使用人工搬运爆炸物品时,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别放在两个专人背包(木箱)内搬运,禁止放在衣袋内。

(八)一次运送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一人一次运送爆炸物品的数量,拆箱(袋)炸药不得超过20Kg,背包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一箱(袋);人工挑运原炸药,不得超过两箱(袋)。

(九)两个人以上运送爆炸物品时,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0米,严禁并排行走。

(十)严禁携带烟火或发火物品运送爆炸物品。

八、装卸爆炸物品规定

(一)装卸、倒运爆破器材的人员应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及安全常识,并按操作规程装卸。应有专人在场监督,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在场.装运爆炸物品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态,清除车箱内的一切杂物。

(二)严禁性质相冲突的爆炸物品同车混装,严禁爆炸物品与其他货物混装。在特殊情况下,经爆破工作领导批准,起爆破器材与炸药可以同车装运,但其数量部应超过《规程》中的规定。雷管应装在专用的保险箱里,箱子内壁应有软垫,箱子应固于运输工具的前部,炸药箱(袋)不应放在装雷管的保险箱上。

(三)装卸爆炸物品时,严禁摩擦、撞击和抛掷,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远离动火(焊接、切割)区域。

(四)每车载运量不准超过车辆的额定载质量;装载高度不准超过车箱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装载高度不准超过二层,运输途中颠簸路段应减少装载量,并减速慢行。

(五)装载雷管的车辆,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九、爆炸物品的检查规定。严格检查、清帐制度。材料部门每月定期清查;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定期每周对项目经理部的炸药库的安全管理进行一次检查;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工地临时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地临时油库应设在离施工、生活区50m以外的地方。油库四周不得有易燃物。储油罐和输油管路不得裸露在外受阳光照晒。

二、油库内存油量不准超储,存油容器无泄漏,油库安全防护设施牢固、可靠,悬挂安全警告标识。

三、油库内、油库外10米以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内。

四、油库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五、油库应建立安全管理规定和领用、发放制度。并认真遵守。做到帐物相符。

六、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库区加油时,应严禁烟火,不得接打手机。

七、油库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砂池,保证性灭火器材能良好和砂料充足。管库员要掌握防火、灭火的一般知识,以便及时处理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八、工地临时油库应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和防范。

九、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工地临时油库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 里。

材料库、木工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材料库、木工房内禁止烟火,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二、木工房、材料库应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库房内照明灯应采用防爆灯具,禁止架设临时电线。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安全通道。

三、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工地材料库、木工房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电焊、气焊、二氧化碳保护焊必须由经过安全技术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专业操作证书的人员操作。

三、氧气、乙炔瓶的运输、搬运、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并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氧气瓶应有两个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时必须轻放,不能碰撞。氧气瓶及压力表不得沾染油脂,操作员不能穿有油污过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油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触气瓶及其附件。

四、氧气、乙炔瓶,压力容器每年必须经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年检合格,并发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压力容器的安全知识,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六、项目部每月对压力容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森林防火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施工区段内地处森林地区,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作业队务必高度重视。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二、施工区和生活区四周必须设置四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严禁在森林内吸烟和用火作业。

三、生活区工地食堂应远离森林边沿,炉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四、施工临时电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配电房设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接地、绝缘良好。

五、项目部每月对森林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报警并向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任何部门、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不得谎报火警(火警电话119)。

七、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地点、单位、部位、燃烧物种类、救援车辆行车路线,引导车辆尽快接近火场,便于尽快扑救。

八、发生火灾的部门领导必须启动防火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部门应给予支援,采取一切措施,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九、扑救火灾时,迅速切断电源,分离着火物品与其它物品,防止火势蔓延,要按照先人、后财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取证和其它善后工作。

一、项目经理部每季组织对所属各作业队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十二、项目经理部对所属各工班消防安全责任情况的考核和奖励由本部门拟定实施。

十三、实行责任追究。对不认真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部门,依法逐级追究领导责任。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消防及危险物品、爆炸物品等管理制度
《消防及危险物品、爆炸物品等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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