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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5:59: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力争2017年成功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对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的工作理念,激发社会热情,拓展覆盖领域,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任务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我镇实际,今后几年我镇要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促发展,力争主要指标全市领先。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和镇委、镇政府的总要求,大力抓项目稳增长,抓创新调结构,抓改革增活力,抓统筹强基础,抓民生促和谐,积极应对大环境,营造小气候,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力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各单位GDP能耗、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二)强基础,开工建设重点民生项目。按照“南优北拓、城乡一体”的城市发展总布局,开工建设一批重点民生项目。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街巷、交通、消防、安全等公用设施建设;改造老旧街巷、社区,确保路平、沟通、灯亮;完成集贸市场改造;加快城市主干道无障碍设施建设;配合建设好角山污水处理厂;推进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及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配套。通过建设和改造,确保我区城市污水处理率、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水质达标率、无障碍设施、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率等指标全面达标。

(三)补短板,推进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工作思路,争取所缺文体设施在2015年完成规划立项并开工建设,配合建设好市影剧艺术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计划,逐年建设一批群众健身场所、乡、街道科普设施和文化活动场地;建设一批农家文化院落、文化广场等,推动文体设施城乡全面覆盖。确保我区人均教育经费支出、文化投入增幅、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街道市民学校数量、街道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数量等指标全面达标。

(四)重宣教,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大力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将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纳入市民学校和中小学校教学内容,积极开展“学国学、知礼仪、讲文明”系列活动和“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城市创建知识竞赛;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网络等文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乡街、文明村(管理处)、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继续打造“身边雷锋〃衡阳好人”、“爱心超市”、志愿服务等道德名片,引导市民崇德向善。确保100%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公益广告刊播比例、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全面达标,推动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力争公共场所道德要求、市民交通行为要求、公共场所秩序要求、公共设施维护要求全面达标,形成市民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五)勇争优,配合争创城市荣誉品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争创力度,全力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等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保留的涉及城市评比表彰项目的品牌,进一步提高**镇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建机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根据我镇实际,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紧制定实施《“五小门店”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加强综合执法力度,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大力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市场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建筑工地秩序、“五小门店”、人行道、户外广告等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背街小巷、城中村、棚户区、路边店等重点部位脏、乱、差等问题,解决车辆乱停乱靠、行人乱穿乱行、电动车不按道行驶等问题,解决集贸市场设施不全、环境较差、管理不规范、秩序较混乱,“五小门店”从业人员持证率、“五病”调离率、分级管理覆盖率不达标等问题,解决网吧和娱乐场所监管不到位以及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指挥调度协调体系

1.建组织,强领导。成立**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3个工作组(1个综合督查组和12个专业工作组)。各专业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和各乡、街道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本方案要求,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列出工作进度表;要全面开展“文明乡街”和“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2.勤调度,解难题。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进行调度,听取各村、社区、各工作组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镇创建办强化日常调度,分析创建形势,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3.多协调,抓落实。加强镇创建办、镇文明办与县文明办的联系,及时获取信息,争取工作支持;加强与各村、社区、各专业工作组、镇直各单位的衔接,收集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交办整改,督促落实。镇直各单位特别是有量化指标的单位,要加强与省市相关厅局的衔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

(二)建立考核督查问责机制

1.纳入年度考核。镇党委、镇政府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和镇直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并单独立项,在镇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

2.强化督查测评。一是开展市民巡查。镇创建办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责任感强、热心公益的市民担任“市民监督员”,镇创建办根据市民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将问题交办各村、社区和各单位整改。二是开展常态督查。综合督导组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督查,每月将督查情况及时汇总通报。三是开展模拟测评。镇创建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邀请县创建办、国家统计局调查队每月分主题对创建工作进行1次模拟测评,并对测评结果进行通报讲评。 3.严格奖惩问责。一是出台《**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办法》,镇创建办根据每月巡查、督查、测评情况,对各村、社区和各专业组牵头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综合排名,严格按标准进行奖惩,奖惩结果在镇级媒体上予以公布。二是出台《**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由镇纪委、镇委组织部牵头,对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及时、正确、有效、履行职责的,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降职使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等形式问责。

(三)建立实地测评责任网络

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地测评点责任网络表》,将社区、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主要商业大街、集贸市场、新老城区街巷、公园、窗口行业、五小门店等统一纳入测评网络体系,分类设立测评点,实行镇、村(社区)两级机关单位包路段、包测评点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测评点的创建要求、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将创建目标任务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

(四)加强宣传教育

1.大力开展新闻宣传。设立各类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内容、标准和各村、社区、各单位创建工作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广泛开展“文明用语”征集、“十大不文明行为”讨论和评选、“文明市民”评选、文明志愿者招募等活动,提高市民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设立“曝光台”,对各种不文明现象和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设立创文热线电话、邮箱,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积极与市民互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建议和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百姓难题、回复群众关切问题。

2.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社区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让广大干部职工和城市居民了解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实现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利用本单位的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车站、码头、宾馆、医院、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场所要因地制宜,设置各类宣传标牌,广泛宣传创建工作。

3.积极开展文艺宣传。利用小说、诗歌、戏剧、小品、音乐、美术、书法、摄影等灵活多样的文艺形式,创作丰富多彩的文艺作品,开展各种类型的展演活动,让广大市民从文化娱乐中知晓创建目标、体会创建责任、激发创建热情,在我镇形成我爱创建、我争创建、我为创建添光彩的浓厚氛围。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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