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医生管理制度
一、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实习医生必须根据实习轮转表,在规定科室和规定时间实习,实习期满时教研室要进行考核鉴定,实习医生不能私自延长实习时间。
二、实习医生应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防各种差错事故,端正服务态度,视病人如亲人,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
三、实习医生在实习过程中,要求着装整洁,佩带胸卡,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
四、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时,应在上班前10分钟进入病房,对分管病床进行巡视检查,按时跟随带教医师参加病房医护交班和早查房。
五、实习医生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不允许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如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实习医生所写各项记录都要经过带教老师审查签字后方能生效。书写病历应该完整,字迹端正。每个实习生在临床科室实习期间至少书写2份完整病历,由老师批改。
七、实习医生要积极参加所在科室的业务活动,如病例分析、典型病例讨论、学术报告、科室讲座、死亡病例讨论等。
八、实习医生应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实习医生因事,病假耽误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再延长实习时间,实习期满按时办理离院手续。
九、实习医生进入科室后,根据科室的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值夜班。如果不参加值夜班,带教老师上下夜班休息时,实习医生不得擅自离岗。
十、实习医生要爱护医院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如有损坏应按医院工作人员损坏赔偿办法处理。重要仪器、诊疗用具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十
一、严格执行保护医疗制度。实习医生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对患者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事先征得上级医师的同意。不得单独对患者做任何处理和谈话。
科教科
2009年1月5日
《实习医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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