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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第三次文物普查知识

发布时间:2020-03-02 22:22: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扎实搞好文物普查

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繁荣发展

垣曲县文物局 贾俊理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为了使大家对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更深的认识,下面就由我对垣曲县几年来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做以简要汇报。由于到任时间不长,错误和不到之处,还请大家指正、包涵。

一、“三普”背景

文物普查是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开展过两次全国范围内的文物普查,每一次普查都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推上了一个新台阶。1956年的第一次普查后,我国公布了首批全国文保单位,建立了不可移动文物的有效保护机制。1986年的第二次普查是在第一部《文物保护法》颁布之后,经济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普查手段和方法都较前一次有了较大提高,普查对促进文物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延缓我国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保持多民族文化特质和文化独立性、维系我国文化生态、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与自信心都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同时,文物普查的成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和推进了文化产业和旅游等产业的发展,培育了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文物事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要求。近年来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都有所扩展,工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乡土建

筑、商业老字号等类型的不可移动文物,都得到了重视并纳入了保护范围,这就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新一轮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对这些新的文物类别进行全面的认知和了解,探索更为有效的保护和展示途径,继而开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新局面,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有力保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十一五”期间自上而下开展的范围最广、影响最深的一项文物工作。

二、“三普”起止时间及三个阶段工作重点

2007年4月4日,国务院下达《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式启动。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的范围是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第一阶段是从2007年4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发布规范和标准,组织培训和试点。第二阶段: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三、“三普”工作概况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首次由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文物保护基础

性工程,覆盖全省,规模巨大,文物理念新,技术含量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环节连续,时间节点明确,对全省各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工作者,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把文物资源的调查、保护、传承和利用作为重要县情来认识和把握。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县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通知》精神,全力以赴、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垣曲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第一阶段: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发布规范和标准,组织培训和试点

(一)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2007年9月至2008年5月期间,我县组织文物骨干人员先后参加了省普查办组织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万荣试点工作培训、“三普”高级培训班和市“三普”工作培训班。

通过培训学习,队员们详细了解了不同时代遗迹、遗物特征,掌握了文物的认定、分类、定名、断代、测量、绘图,田野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知识及GPS等仪器的使用,把课题意识融入整个普查工作。使每一个普查队员拓宽了思路、统一了思想;建立了文物普查责任制度,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了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基层文物工作者的文物保护意识;培养和锻炼了文物普查工作的骨干力量,提高了文博系统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普查准备

2008年5月3日,成立以政府副县长为组长的垣曲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县文体局抽调专业骨干成立文物普查队,具体负责全县文物普查工作。领导机构的成立,为全县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二阶段:实地文物调查阶段

我县从2008年6月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2009年12月底实地调查结束。一年零六个月的时间,普查队员走遍了全县11乡镇,188个行政村,927个自然村,经历了田野调查、查遗补漏、专项调查三个阶段。共登录文物点694处,其中新发现文物点434处,复查文物点260处,到达率100%,普查覆盖率100%,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

(一)、领导重视

2008年6月20日,垣曲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和各乡(镇)长出席会议。县委书记侯伟健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全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作了具体部署。政府杨县长到任后,专门听取了文物保护和“三普”工作汇报,提出要把“三普”工作提高到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政府决策提供翔实资料,为和谐垣曲创造经济增长点的高度,高精度、高标准地完成好“三普”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调动了普查队员的工作热情。

(二)、宣传到位

第三次文物普查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必须争取社会各界和专业部门支持与配合。为此,“三普”工作启动伊始,我县就在县

城重要街道及各乡镇主要路口悬挂“搞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利国利民”、“文物普查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等宣传标语,在各村口要道刷写墙体标语40余条,为我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垣曲县三普办公室在普查过程中特别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的重要作用,对文物普查工作的每一次重要的普查发现或活动,都要通过县市电视台、各种宣传媒体、编发“三普”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三普”期间县文物普查办公室还通过编印宣传资料,制作专题板面,刷写墙体标语.利用世界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期间,走上街头,深入校园,走乡串村,广泛宣传文物普查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充分发挥了宣传引导作用,提高了全县人民对文物保护事业的认识和对文物保护的意识。

(三)、措施有效

为了确保我县“三普”工作开展快速、扎实、高效。县“三普”办公室针对我县地势特点,科学安排行程,合理规划路线,按照先难后易,先远后近的思路,以县城为轴心,自南向北,自东向西开展普查。同时,县“三普”办公室设计印制“历史文物登记表”和“近现代文物登记表”,发放到全县11个乡镇和927个自然村,对各乡各村的文物分布情况进行初步摸底,汇总,确保了普查有的放矢,提高了普查时效。普查过程中,原文体局局长姚安社、副局长姚明选轮换带队,驻乡入村,深入田间地头,荒山原野,随队员爬陡壁、穿山林进行文物普查,极大保障了我县“三普”工作高效、高质的开展。原文广新局局长张东旭在任期间,对田野实地调查资料的各种数据资料,

严格把关,细致审查,于2010年顺利通过省市“三普”专家组初级验收。

2010年1月,市“三普办”委托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副所长谢尧亭等五人组成的专家组对我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实地调查登录阶段工作进行了初验。2010年1月30—31日,省“三普办”副主任师悦菊带领省市专家对我县的实地调查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一行对实地调查的第一手资料、标本和普查文本进行了仔细核对,查验了各项电子数据,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针对验收组的整改意见,普查队都做了具体修改。最后,顺利通过了省“三普”办专家组验收

我县本次实地调查,普查队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条件艰苦等困难,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文物总量由“二普”时的271处文物点上升至694处。 其中,古遗址由186处增加到283处,古墓葬由原来的30处增加到81处,古建筑由原来的35处增长至237处,石窟寺及石刻由6处增加到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由11处增加到77处,其它类别由3处增加到9处。同时我县“三普”中共测绘图纸2089张,拍摄照片2887张,采集标本2210件。

第三阶段: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2010年,文物局局长李武斌到任后,首先:加强我县普查档案管理,规范普查资料档案工作,提高文物普查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普查资料档案,按照国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资料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及时配备了文件柜和办公电脑,并指定专人负责

档案管理,把我县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相关的各类文件、培训教材、统计报表、宣传资料、不可移动文物调查表、消失文物调查表、田野调查工作笔记、图纸、照片、拓片、标本、队员手记、文物名录、统计汇总资料等所有所有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资料均分门别类造册登记、备份,整理,装订。与此同时,为确保普查数据的安全性,对此次普查采集到的数据资料电子文本,我们进行了各级备份,做到了普查数据万无一失。其次,带领相关人员对全县各乡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三普”新发现的文物点进行了检查:并结合“三普”新发现,于2010年7月呈报县政府审核后,公布垣曲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102处,使“三普”部分成果得以保护巩固。其三,配合省、市文物部门对我县的“三普”各项成果进行严格筛选、审核、修订,通过国家“三普”办最终验收。

2011年是“三普”工作的收官之年,为对我县“三普”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普查信息、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形成对普查工作完整的工作报告以及各种成果转化的文本编制,确保我县“三普”的第三阶段圆满完成。我局严格按照普查工作步骤、稳扎稳打,有序推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楹联征集

今年3月,根据省、市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普查成果,对全省各县古建筑的匾额、楹联及其门额进行征集、汇编、编辑出版工作安排,文物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深入全县11个乡镇,对各个乡镇普查的古建筑进行逐一排查,严格

按照拍摄要求,多方位、多角度选择照片,每幅楹联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登记表。4月份,结合登记内容,选择艺术价值较高的匾额、楹联18幅上报市文物局,现省文物局楹联汇集正在编制之中。

(二)、“三普”报告编写

《垣曲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报告》是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编写好“三普”报告,我局普查人员在省、市培训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普查报告七大部分的编制要求,不分昼夜,加班加点,从文本编写、各项数据统计(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构成比例、分布状况、保存现状、优势特色等)、制表、绘图、分析以及各种文件汇集、“三普”各种活动照片搜集、选材等方面下功夫,精心编写《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经过20多天的努力,现长达110页的《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已编制完成,经市局初审,现已定稿,准备印刷。

(三)、《垣曲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名录》编印。

我局结合省、市“三普”办对我县三普成果的最终修订目录,对我县694处不可移动文物点按六大类分篇制表,按时代排序。条目内容包含编号、名称、时代、地点、发现类别、保护级别、简介和备注等进行编制出版

(四)、《舜地藏宝》编制。根据“三普”第三阶段普查成果转化要求,我局从我县“三普”新发现的434处不可移动文物点中,按不同类别,筛选有价值的、有代表性的不可移动文物点120余处,进行汇编,现初稿已经县领导把关审核,即将出版。

总之,通过垣曲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彻底摸清了我县文化遗产家底,全面掌握了文化资源的基本情况,为文化强县战略的实施和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较准确掌握了我县不可移动文物当前的实际情况和保护现状,为研究制定文物事业发展战略、保护规划、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进一步把握了我县文物事业发展工作规律、特点和趋势,掌握了当前文物工作先进理念和技术,壮大了我县文物保护队伍,提高了整体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基本搭建起了文物信息、资源交流和文物保护宣传的科技平台,为实现文化遗产保护的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法制化、社会化和大众化提供了保障。

文物局开展文物普查方案

理塘县第三次文物普查报告

广丰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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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报告

溧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汇报

顺平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

都江堰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晋城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暨文物保护知识问答

第三次经济普查知识

文物局第三次文物普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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