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亿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合中介合作协议书
一、联合中介咨询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为首出面和供需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愿共同承担应有
责任,协助完成下列服务项目,并同意按下列比例分配服务报酬。
二、项目名称(物业地址)
三、项目内容(租赁/买卖)
四、委托费分配:按以上物业买卖或租赁成交后所收服务费的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百分之五十乙方百分之五十
五、甲乙达成协议如下:
1、甲已双方必须提供正确给对方和供需双方联系以利项目顺畅进行。
2、甲乙双方不得采用隐瞒事实真相,串通欺骗等非法手段或枉雇同行利益,通过
他人或单位凑合中介完成交易并私吞服务报酬,一经发现,对方有权将事实真相通告所有同行。违反本协议方者,必须按照以上服务报酬分配金额加倍赔偿给对方单位。
3、委托费等服务项目落实后方可分配。
4、分配后之服务费,若因该服务项目情况起变化,而导致支付服务费方要求退款
时,对方中介单位应如数退还服务费,否则所产生任何法律诉讼及纠纷时,不肯退费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5、以上各单位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有关税法规定依法纳税,并自行负责。
6、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方可生效。
7、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起算一年内有效。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联合中介合作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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