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种植金银花合作协议书
合作人: 耿立 (以下简称甲方)
徐民安 (以下简称乙方) 亓国强 (以下简称丙方) 项目内容:联合开发金银花种植及销售业务 项目地址:许昌县桂村乡周胡村 项目面积:一百二十九亩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万元,分二次注入,第一次为土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种植金银花项目,总投资为六十万元
地租金和种苗费计三十九万元 三十九万元,第二次为收花人工费用,烘干设备费用及其它费用计二十一万 三十九万元 二十一万 元,以上费用以人民币方式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出资。 第二条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协议到期终止后,各合伙
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手续。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
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 第六条 合伙期间债务由甲乙丙三方平均负担。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 % 进行固定投入。剩余销售利润甲乙丙三方平均
分红,一年一结算。 第七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第八条 协议解除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一方合伙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其他合伙人合法利益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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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均同意终止协议的;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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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再进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丙方;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