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固定电话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办公电话的管理,本着规范管理,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办公电话作为学校资产,要认真爱护,正确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相关责任人应予照价赔偿。
第二条严格报装、拆移和维修手续。凡需报装、移装固定电话的部门,事先须向综合科申请,经校区办领导同意后,由综合科统一与网通公司联系报装、移装事宜。严禁擅自安装、拆移办公固定电话。如需开通长途功能,事先须向综合科申请,经校区办领导同意后,由综合科统一与网通公司联系申报。如果出现使用故障需维修的,各部门可向实验中心报修(报修电话:********)。
第三条坚持公私分明,办公电话只作为办公通话,不得公话私打,更不得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长途电话和办理私人声讯、信息业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违规拨打电话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支付,并在校区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条原则上每个部门只能安装一部外线电话,由综合科根据学校核拨经费情况核算各部门电话经费,严格控制话费支出。
第五条在保证正常的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提倡勤俭节约,长话短说,不得用办公电话聊天,严格控制话费支出。对各部门每月电话费用情况,校区办将定期予以通报。
第六条各部门要加强对办公电话的管理,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对管理失职者将予以严肃批评。
第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固定电话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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