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交通局
二0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好“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签订本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县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车主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 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5.贯彻落实《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警示和给予警诫。
6.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7.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及时报送隐患排查报表、自检自评考核情况、阶段性检查汇报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确保信息畅通。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等规定2012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记录、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企业(车主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车主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企业(车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责督促企业(车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配备专安全治理人员的企业(车主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与其他部门周密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好本系统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企业(车主进一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省、市、县以及县交通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
3.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治理的负责人100%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4.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企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强企业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两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企业单位要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 和财力。 3.企业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省、市、县事故治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县交通运输系统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 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 调查处理,按时限结案率达到 100%。
二、控制目标 全县交通系统安全事故死亡率为零。
三、履职考核
(一)局属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 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县交通局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 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评定办法分为优良、合格、不 合格 3 个档次。考评分 90 分及 90 分以上为优良,90 分以下 至 70 分(含 70 分)为合格,低于 70 分为不合格。
(四)考核以“半月自查、一月督查,季度考核”的方 式进行。县交通局每月组织工作人员组对局属各单位进行督 查,次年 1 月中旬对局属各单位进行全面考评。
(五)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考评
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严格执行《 四、严格执行 《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 法》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倒查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和责任追究。 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二
份, 交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交通局(盖章) 签订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一月七日 二○一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