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扫盲工作汇报
2010-06-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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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一、现状
兰州市扫盲工作在上世纪末告一段落,全市八县区均已通过省级扫盲验收。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市有15——50岁青壮年文盲58300人,青壮年文盲率2.9%,即全市青壮年非文盲率97%,符合国务院规定基本扫除文盲地区标准。
近10年来,我市扫盲工作一直未停,继续扫除剩余文盲,并积极做好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
一、机构健全、队伍落实
市政府在机构改革中,加强了全市扫盲工作管理机构,将市教育局原成教处升格为成教办(县级建制),定编6人。各县区教育局均设有成教办,配备了1—2名专干。
二、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网络健全。
市教育局印发了《兰州市乡镇成人学校提升工程实施意见》。通过提升工程,各乡镇成人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乡村办学面均在100%。使扫盲及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三、编制下达扫盲后继续教育任务,下达到县、乡、村,并抓落实。
各县区基本扫除文盲后,把重点放在扫盲后的继续教育方面。每年市教育局安排下达10万以上人的培训任务,每年都超计划完成,其中1000余人脱盲和小学毕业,10万余人通过实用科技培训达到巩固提高工作。
四、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健全
自1986年以来,市财政每年安排4万元扫盲及扫盲后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分配到各县区、下达到各乡镇。
五、编制了扫盲教材《新编读写算》,分发到各县区、乡镇基本做到文盲人手一册。
六、近两年来,加大了扫盲工作力度。 按省政府批转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批转市教育局抓落实。市教育局及时制定了《兰州市扫盲工作方案》。从成立扫盲工作领导小组到摸底调查,开展工作以及考核验收又作了全面部署,正在抓落实。
七、今冬明春的扫盲工作安排
(一)、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全市扫除13000名文盲,使全市青壮年文盲率降到3%以下。重点对象是上过学但小学未毕业的15—50周岁青壮年。经过集中学习,使其达到成人小学毕业程度。
(二)、工作职责
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全市扫盲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扫盲工作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县区扫除文盲工作。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认真筛查、核实、动员、组织辖区内文盲对象入学,参加脱盲学习。
公安部门负责提供辖区15—50周岁人口的户籍信息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受教育程度),负责办理脱盲人员文化程度变更。
乡镇成人学校、社区学校及中心小学(或学区)做好对文盲的登记、造册、建档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教育教学任务。县区教育局负责脱盲考核验收及发证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周丽宁 副组长:何泳忠 蒙自福
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成教办:
主任:蒙自福
副主任:王洪 彭玲
各县区教育局分管局长、成教专干、督导专干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各县区要成立分管县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乡镇、社区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乡镇成人学校校长、乡中心校校长具体抓落实,各村及教学点(学校)参与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乡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落实扫盲工作队伍,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好扫盲经费。各村采取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除青壮年文盲,提高广大农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的意识。
2、彻底摸清文盲人数。确定扫盲对象,文盲对象分类分年龄造册。要结合扫盲及农技培训任务确定扫盲对象,认真开展扫盲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扫盲教育日程,采取送教上门,分散教学,集中学习等方式。
3、实施市、县(区)、乡(镇)政府及教育部门双线四级扫盲责任承包制,“谁的文盲谁扫除”,主要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具体任务由乡镇成人学校及乡镇中心小学(或学区)承办。任务落实到具体人。
4、认真组织开展好扫盲教学活动。组织学习扫盲教材,如实保证授课教案备课资料齐全,作业布置到位,学员名册及签到册真实有效,有真实图片体现。
5、认真总结扫盲成果。收集整理好相关的档案资料,认真撰写好总结材料。
6、认真总结,详实收集资料与图片归类装档。
(五)、具体措施
1、教师配置
a、根据扫盲需要,从中、小学在职教师中抽调若干人做兼职教师,从退休教师中选调专职教师。
b、乡镇成人学校工作人员为扫盲专干。 c、青年志愿者若干人。
2、教材内容选用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兰州市教育局编写的甘肃省革新扫盲教材《新编读写算》统一教材实施教学。
3、教学方法
a、开发、编写、采集、形象浅显易懂的远程教育资源,依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现代化手段,帮助文盲学员掌握所需知识或技能。 b、采取“小手牵大手”的教学活动,探索家庭教育模式。
c、教师利用课余时间上门教学。
d、利用冬闲及春忙前有效时间集中培训。 e、县区教育局要组织及时考核验收,市教育局将随时抽查,检验教学成果。
(六)、具体工作步骤
1、2009年12月份成立扫盲工作领导小组和扫盲工作小组,安排扫盲工作议程并与县区签订责任书。要按照上半年各县区、各乡镇农村人口文化状况调查数字为基数,明确工作任务,确定扫盲对象,将文盲对象分类、分年龄段造册登记,制定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扫盲办法。
2、2010年1月—3月集中开展扫盲工作。
3、2010年上半年,对已脱盲人员组织验收、发证,及时变更户籍文化程度。
4、2010年下半年,重点做好巩固提高工作,整理好相关的档案资料,认真撰写好总结材料。
5、2010年12月份市扫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各乡镇扫盲工作进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检查。督促各县区做好国家级扫盲验收准备。
(七)、保障措施
1、市财政局安排一定数量的扫盲经费。全市61个乡镇各安排5000元工作经费;每扫除一名文盲补助100元误工费(安排10次课堂教学,每次补助10元)。
2、各县区财政也要挤出一定数量经费用于保障。
3、责任、经费、任务三落实,谁出问题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