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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0-03-02 21:53: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就业、失业登记

1、申领: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一张二寸彩照;

2、退工人员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无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需带二寸照片一张。

二、社保参保

一、企业参保需提供:

1、宜兴市从业人员录用登记备案表(每人一份);

2、参保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

3、宜兴市企业职工录用花名册(一式四份);

4、企业在表格上加盖公章后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3、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及委托银行收费手续。

三、单位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退工人员的个人档案;

三、办理时间:每月10日—25日(以到账日期为准)

四、填写要求:

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要填写清楚;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明确;

3、解除劳动合同时在原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中写明解除或终止原因。

四、申领失业保险金

1、到户口所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

2、到工商银行办理活期存折;

3、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银行活期存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原件;

4、他人代领的须带户口簿或结婚证,代领人员身份证;

注:到市局失业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要求在办理退工60天之内申报。每月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市局不受理该业务。

五、个人社保事务代理

一、初次参保人员:

1、办理初次参保手续;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失业人员: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中断12个月以上人员带身份证直接激活原存折即可;

4、单位退工人员已办理过存折的直接激活原存折即可。

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申请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格的人员需填写《宜兴市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一式二份,并根据各自符合的类别,提供相应的认定材料:

一、城镇“4050”失业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宜兴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领取证》。

三、特困职工家庭失业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宜兴市特困职工优惠证》。

四、残疾失业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残疾人证》复印件。

五、夫妻双方均失业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配偶方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

六、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离婚证复印件

5、子女抚养证明复印件(或配偶死亡的有效证明)

6、子女在读证明。

七、“4050”被征地农民失业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审核

1、就业困难人员所在村初审;

2、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复审并录入信息上报市局;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再审确定后编号;

4、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分类后送交各所在村;

5、各所在村收审核确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资料,通知本人领取。

七、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

(一)申请

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人员,根据认定的就业困难类别,提供如下相关的材料:

一、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宜兴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特困职工家庭就业困难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宜兴市特困职工优惠证》。

四、残疾就业困难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残疾人证》复印件。

五、夫妻双方均失业就业困难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配偶方及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六、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就业困难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离婚证复印件

3、子女抚养证明复印件(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4、子女在校读书证明

5、本人未再婚证明

6、就业(失业)登记证。

七、“4050”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

八、所有符合条件的都要提供享受社保补贴期间的缴费发票(夫妻均失业的要提供夫妻二人的缴费发票)。

(二)审核

1、所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于每年的6月25日至7月15日携带所需资料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相关手续。

2、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审核合格的予以建档并出具通知单确认,不合格的退回,由就业困难人员补充完备后再予以受理。

3、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填写《宜兴市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录入电脑 —计算机补贴金额—汇总。

4、市局就业促进科和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审核确认—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市财政局拨款—银行制单—发放。

八、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一、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企业,每年办理两次。7月份申报上半年1至6月份的社会保险补贴,次年1月份申报上年度7至12月份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各申报企业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领取《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认定花名册》

三、须提供的材料:

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认定花名册》;

3、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4、当年度工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用工备案(参保)花名册复印件;

7、申报月份内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8、申报月份内工资发放单复印件(工资发放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单必须包括应发工资、应扣款项,实发工资等内容,必须经本人签字)。

四、申报程序:

(1)准确填写《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和《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认定花名册》;

(2)缴费情况经社会保险登记征缴科确认盖章;

(3)将所需材料交就业促进科备批;

(4)就业促进科审核核对后报市财政局复核;

(5)市财政局审核拨款;

(6)企业按就业促进科通知到就业促进科及基金稽核给付科领取社会保险费补贴(需提供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和收款收据)。

九、退休办理

一、申请 时间:

1、企业职工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18日~25日;

2、托管人员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18日至25日

二、提供:

1、《企业职工退休(职)呈报表》一式二份;

2、个人劳动用工档案;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三、特殊人员另带以下材料:

1、从事特殊工种申请提前退休的,需带无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从事特殊工种

人员花名册;

2、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需带经审核的同意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申请表及个人申请;

3、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办理退休的,需带无锡市劳动鉴定委

员会确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注:以上申请经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审核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手续:

1、市局征缴科信息录入,须缴费的开具缴费发票;

2、须缴费的人员到缴费窗口缴费;

3、退休经办人员将收缴费凭证交征缴科,工作人员的退休人员转入退休人员库;

4、养老审核科对退休人员资料初审,打印退休审批表;交科长复审核定后交工作人员 业务操作;

5、企业退休人员于次月的16日以后,带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退休人员身份证

到市局养老审核科领退休工资卡;

6、托管人员委托银行缴费的退休工资卡为原缴费卡,不需另行制卡;

7、未办理委托银行缴费的,参照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程序办理。

十、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申领条件及程序

一、申领条件: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本镇户口的历次被征地农民。

二、程序:

1、本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填写《宜兴市历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发放申请表》;

2、所在村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宜兴市历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发放人员花名册》,所在村收集以上所有材料及表格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3、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对村提供的材料复审,填写《宜兴市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发放申请汇总表》,经统一汇总后按月报送市人社局农保文件。

4、市人社局农保文件审核确认并制卡。

5、享受时间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十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待遇和流程

一、具有本镇户籍、未享受企保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周年。

2、2011年1月1日起每年按规定的缴费标准不间断缴费。

3、2011年1月1日前户籍迁入时已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不缴费并可直接向户

籍所在村或居委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经批准从申请次月起按月享受基础养老金。

4、2011年1月1日前已达到企保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且为灵活就业人员(需

不间断缴费),已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年龄的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5、企保未达到退休年限的男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且尚在不间断缴费的可先申报城乡后代养

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直至可以享受企保退休待遇为止。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1、由本人带好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复印件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或居委提出申请,填写《宜

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申请表》、《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花名册》。

2、各村或居委协理员审核资料,确认符合条件后加盖公章送至镇人保所。

3、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根据各村上报的资料复审后统一按月上报市人社局农保科,市

人社局农保科审核确认后制卡。

社保科工作流程

社保流程

社保流程

社保流程

社保流程

社保流程

社保开户流程

社保办理流程

社保开户流程

社保办理流程

社保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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