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直接发包确认书
大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4-1#楼)、11区(N-8#楼)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经大洼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编号2014-35号)批准,采用直接发包形式。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通知的规定。工程施工阶段直接发包给大连方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价为消防、强弱电安装工程。
施工工期为:2014年7月9日至2015年4月30日
工程质量为:
法定代表人:
2014 年 7 月 7 日
《依法直接发包确认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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