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央空调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使设备能正常运行,特制订中央空调管理制度如下:
一、空调的启用:
1、严格控制中央空调使用开启温度,室内温度高于26℃,低于7℃时,空调机方可开启。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
3、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温度设置要适中,空调开启后,请关闭门窗,室温控制在22℃~26℃,不要过高、过低,以免空调机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影响正常使用。
4、各部门及负责人要加强对室内中央空调的管理,室内无人半天以上和下午下班时,必须关闭中央空调。
5、在规定的空调开启温度以外,不准使用空调,随意开启空调者,公司将严惩。
二、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做到人走机关。
每天下班时,特别是节假日前夕,一定要关闭空调,以免长时间运行至使零部件发热短路引起火灾。
2、为加强公司中央空调的管理,本制度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办公大厅和大会议室由行政部负责; 生产车间和仓库由仓管负责;
财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销售部、采购部、切片部、网版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各办公室由各办公室责任人负责;
其他未办公区域不使用中央空调。
3、由于空调的使用开启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责任;在不使用空调的季节,应关闭电源。
4、公司各部门人员均负有监督、维护公用设备的责任,当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空调有异常现象,要及时向行政部报修。
三、处罚规定
公司内部人员应互相监督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如有忘记关闭、操作不当等因素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并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同时列入当月考核:
如部门空调忘记或未关闭,使设备运行一晚上的,处责任人50元罚金,处部门主管100元罚金;以此类推;如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发生此现象,公司给与双倍处罚并严重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