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政办„2011‟68号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天水市秦州区流动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天水市秦州区流动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落实。
附件:天水市秦州区流动儿童之家建设验收标准和办法
二Ο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 12指导全区“流动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亚玲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康小强
区政府办副主任
崔丽霞
区妇联主席
成 员:唐秀成
区民政局党委书记
柏甲戌
区教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张虹琳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总支书记 朱全书
区财政局党总支副书记、纪委书记 高 丽
共青团秦州区委书记 牛瑞麟
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郭金霞
大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高学峰
中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于理明
东关街道党工委书记 任保平
西关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 策
石马坪街道党工委书记 秦毅敏
七里墩街道党工委书记 闫尚岚
天水郡街道党工委书记 于小群
区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妇联,由于小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流动儿童之家”建设日常工作。
五、建设步骤
第一阶段(2—3月):符合条件的街道、社区、学校上报“流动儿童之家”建设申请报告,由区妇联向省、市妇联申报。
第二阶段(4月):积极争取省上“流动儿童之家”建设项目,确定“流动儿童之家”建设地点,编制建设计划,制定管理运行办法。协调落实省上集中采购的“流动儿童之家”建设硬件设施,做好配送工作。
第三阶段(5月):召开全区“流动儿童之家”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流动儿童之家”建设工作任务,签订《流动儿童之家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流动儿童之家”的社区、学校落实书架、课桌、凳子等配套设施,完善流动儿童档案,制定活动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组织流动儿童开展活动。
第四阶段(6—7月):对“流动儿童之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上报检查验收报告、工作总结、开展活动照片等相关资料;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反馈验收情况及评价意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从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流动儿童之家”工作的重要性,成立“流动儿童之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教体局党委、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妇联主席、社区(学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加强对
- 56整齐有序。悬挂省妇联统一制作的甘肃省流动儿童之家标识牌。(5分)
9、建立流动儿童之家学习、活动、管理、财产保管等制度并悬挂上墙。(10分)
10、有流动儿童情况登记、学习成绩、活动开展等管理档案,分类科学,记录详细。(5分)
11、流动儿童之家定期开展图书阅读、体育锻炼等文体活动,制定活动安排表。(5分)
12、组织流动儿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有详细活动记录。(5分)
13、对流动儿童开展心理疏导,配有专门的心理辅导教师,有心理疏导记录。(10分)
14、有固定的社会爱心帮扶队伍,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流动儿童的爱心帮扶,活动记录详实。(10分)
15、开办家长学校,利用家长学校对流动儿童家长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有教案及培训记录。(10分)
16、能够开展流动儿童工作课题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流动儿童典型事例。(5分)
(二)检查验收办法
1、组织领导。检查验收工作由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抽调成员单位人员,深入流动儿童之家实地进行
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方法。检查验收自下而上进行,区上对街道(社区)、学校流动儿童之家建设的检查验收逐个实地审验,验收率达100%;省、市进行随机抽查,省级抽查率不低于30%,市级抽查率不低于50%,确保做到随机抽查、凡抽必看。抽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确保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3、检查验收时间。7月上旬,区上检查验收合格后,提出申请,由省、市留守流动儿童联席会议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
4、检查验收总结。检查验收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上报项目建设情况;区留守流动儿童联系会议要及时反馈检查验收情况和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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