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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8: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1年12月15日)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意见》(渝人口发[2011]20号)精神,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为宗旨,以“共享阳光、共建和谐”为主题,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推进创新、展示形象”为重点,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和阳光计生行动,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工作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的水平,今年8月,全市主城片区“阳光计生行动”现场推进会在我区召开,我区做法和经验得到了市人口计生委的高度评价,国家人口网和市纪委《纪检监察》还作了专题报道。今年的人口计生行风建设民测民调,我区居主城片区排第四位。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职。我委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计生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 1

协调,各科(室)和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日常工作由委办公室牵头负责。我们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编印了《阳光计生行动工作规范》,明确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将政务公开内容中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公开人口计生政务内容:1.政策类。包括生育政策,国家、市及本区制定的利益导向政策,避孕节育政策,行政处罚及本区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基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及调整、取消情况)。2.程序类包括《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并发症鉴定程序,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技术人员合格证办理程序,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等申报审批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程序。3.服务类:包括本部门及直属、代管单位机构设置、职能,人口计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技术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4.维权类:包括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检查考评工作纪律,举报奖励办法,信访举报和监督的方式、渠道及处理程序,市及本区维权监督举报电话。5.动态类:包括本辖区人口状况,本部门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情况,本辖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和本镇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三)规范政务公开运行机制。 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首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目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把政务公开与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委机关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健全公示制度,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具体操作办法,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事、管人。公开方式多样化。一是网上公开。在巴南人口计生网站上公开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等内容。二是定点公开。在委机关、各镇(街)和村(居)及居民小区,设立了规范的统一的政务公开栏;在委机关,镇(街)人口计生办和生殖健康服务站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全日制公开。三是通过宣传资料公开。委机关统一印制了7种8万份宣传资料发放给群众。四是热线公开。全区设立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方便群众查询政策和事情。

(四)严格公开程序。 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的内容由相关科室拟定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签发单,报送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开;月底将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汇总后填写月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委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责任到人。对审查不严,导致违反保密规定,对外公开涉密和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务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实行政务公开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规范了部门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 实行政务公开,干部职工在“阳光下”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务态度得到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推诿扯皮的不良现象已不再出现,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别是近三年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三年均获一等奖。二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办事效率。班子分工、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向群众公开,增强了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能办的事即时办理,不能办的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三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由于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落实,工作透明度高,因此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不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而且有利于我们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更好地服务群众。群众对我委机关作风建设的满意率达95%以上。四是展示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形象,促进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实行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转变了机关作风,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极大地推进了人口计生工作,

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区委、区政府和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不够高;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在农村的社和城市的小区里公开的范围还不够。

三、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阳光管理”上动脑子,在“阳光服务”上下功夫,在“阳光维权”上花心思,在“阳光形象”上添亮点,以依法行政为基础,以政务公开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依据,以社会监督为纽带,以便民服务为归宿,以落实奖惩为保障,加强行风建设,维护群众权益,使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务实,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各阶层对人口计生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增强了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委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意见》(渝人口发[2011]20号)精神 ,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政

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委将对原有的政务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做到及更新和补充相关内容。

(四)充分发挥热线的作用。要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热线的作用,强化咨询服务功能,确保群众的咨询能够得到及时解答。

(五) 进一步拓宽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形式 。要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和职能特点的公开形式,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利用网络、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报刊、宣传册、等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使公开的内容最大限度地及时让群众了解。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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