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产业园区教育督导室
关于迎接2012年沧州市人民政府教育
督导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
南教督〔2012〕1号
区中学、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沧政教督〔2011〕6号文件精神,做好2011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一下准备工作:
一、学校自评
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督导评估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规范档案,各活动室布置要合理,图书借阅有记录、有读书笔记,实验室活动记录详实,微机上机有记录,校本教研有特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本年度教育工作目标,分别对照督导评估标准,搞好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报送材料
各学校负责,把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含:书面和电子)务于1月12日前上报南大港产业园区教育督导室。
1、学校教育职责完成情况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突出本校办学特色)
2、河北省县级人民督导工作评估情况表。填写2009——2010年、2010——2011年、2011年——2012年三年的数据,其中,表一至九装订一册,表十单独订一册。
3、改善办学条件情况,既学校内部设施补充、更新情况,今年专项投入充实,包括专项投入资金情况、重点改造设施情况。(校园建设、图书、实验设备、多媒体教室、微机台数等),(幼儿园还包括:幼儿活动设施、图书、玩具等)
4、学校平面图和学校简介,学校简介用绿色或黄色等浅色彩纸打印。
5、师资队伍建设,今年补充新教师及所任学科情况。
三、督导评估
1督导评估程序: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座谈等方式进行。
2评估时间将由渤海新区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南大港产业园区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迎接市政府督导评估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