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意识,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遂平县质监局在全系统大力推行十项制度,
一是实行廉政教育制度。把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拓宽教育渠道。通过加强一系列的廉政教育,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
二是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由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进行定期谈话;由监察室定期与热点岗位人员进行谈话,适时进行廉政提醒,打好“预防针”。
三是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在进行年终工作总结时,各单位的“一把手”要进行述职述廉,局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了解有关情况,将述职述廉情况载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四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度。各单位领导干部都要公开作出承诺,带头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在每年初签订《党风廉政暨行风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
五是实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注重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生活会上反映的问题高度予以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和解决。
六是实行领导干部选任公开制度。在选拔干部任用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竞争选优上岗。在调整到新的岗位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进行廉政知识考试,进行廉政把关。
七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领导干部任期内,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客观地作出综合评价,下达终审结论。
八是实行警示诫勉谈话制度。对信访等反映的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展开谈话,进行警示诫勉,有针对性地敲警钟,做到早打招呼。 九是实行民主测评制度。年终组织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向社会发放征询意见函,并走访有关企业和行政相对人,广泛听取意见。
十是实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凡涉及重大的事项,社会关注的敏感、焦点问题,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等,只要不涉及机要和保密的范畴,都实行公开,并且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