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恳谈制度
(一)民主恳谈活动要立足本村实际,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 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依法有序地开展党群干群间的平等对话,实施 双向交流,促进村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民主恳谈活动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全体有选 举权的村民都可参加。具体实施时,可以以户为单位派代表参加。
(三)民主恳谈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时间一般为每年年底或次 午年初。恳谈会的主要议题、召开时间,应在民主恳谈会召开的一星期 前以通告的形式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告。
(四)民主恳谈会的内容包括:村两委报告工作,公开村务;村民 在分组讨论的基础上,向村干部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村干部当场予 以答复或解释:村民对村两委提出的重大村务进行议决。
(五)在民主恳谈会召开的前三天将全年汇总的村务公开内容在公 开栏上公布,村务公开内容按《村务公开制度》的十项内容办理。
(六)民主恳谈会的材料和活动记录要全部收集整理,建立档案。 同时,将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村干部的答复、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及时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结果,真正取信于民。
《民主恳谈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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