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0服务分中心工作制度
新郑市110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举措,为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能,搞好便民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在局党委领导下,建立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服务分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贾俊峰同志任主任,分管领导司志民同志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由李杰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人事劳动方面的咨询、求助、举报投诉案件,并处置职能范围内的其他紧急求助工作。
二、工作职责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服务分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371—63201234),认真受理和解答市民紧急电话咨询、求助、举报投诉等事项;
2、领导小组根据求助举报投诉相关内容责成相关职能科室、二级机构限期办理;
3、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局各相关职能科室、二级机构受理和办理相关求助投诉事务
4、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上报和通报受理及办理结果;
5、领导小组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问题进行现场督察督办;1
6、对不认真履职的相关职能科室、二级机构和责任人进行问责等。
三、具体要求
1、值班人员应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做到接令后反应快速、处置及时、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3、建立登记制度,所有受理事件应件件有记录、项项有结果。
四、值班制度
1、实行局值班领导和出勤人员值班相结合的执勤制度。
2、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执勤同志原则上不安排其他工作任务。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漏岗,保证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确保随时出动。
4、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处理110服务中心转办咨询、求助、举报投诉案件;值班人员负责接听110服务中心指令电话,接待群众举报、求助、投诉、信访,并将110服务中心指令及有关信访事项传达给值班领导;相关职能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举报投诉的调查取证处理工作。
5、相关职能科室、二级机构工作人员接报后,应按规定时间赶到现场,及时解决问题,做好矛盾的调解和现场取证工作。
6、对案情重大或案件较复杂而难以确定的以及发生其他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局主要领导,并做好新郑市110服务中心的回复工作,
以便调动其他力量及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五、器材保障
设立人社局110服务分中心专用电话(0371—62693004),配备专用的交通工具。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车辆、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六、督察措施
督察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由人社局“110服务分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生值班人员脱岗、漏岗或查处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建立应急预案
根据局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责,建立《新郑市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