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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发布时间:2020-03-02 16:59: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大一统”金融(1948-1978年):

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7日发行人民币。

“大一统”: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成为我国唯一的银行,人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办理所有具体的银行业务;既是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又是经营金融业务的经济实体。被称为我国单一银行体系阶段。

第二阶段(1979年-1993年):金融机构恢复、发展和完善的阶段。 1984年,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中国工商银行,加上专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和原行使财政职能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及1979年恢复的中国农业银行,共四家国家专业银行。 四家国家专业银行:实行企业化经营; 执行国家政策。

198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央行职能:实施货币政策、保持币值稳定;监管。自此,中国形成了各司其职的二元银行体制。

成立了其他一些金融机构,如: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81年中国投资银行,信用合作社外资金融机构等。

结论:这一时期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分业经营、相互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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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1994年-2003年): (1)中央银行职能的转变

1993年12月,《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货币政策目标由“稳定货币,发展经济”的双重政策目标转变为“保持货币稳定,并以此促经经济增长”。

1995年,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确定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存款准备金、基准利率、再贴现、央行贷款、公开市场业务。 1998年底,人民银行按经济区划(而不是按行政区划)在全国设置九个分行。

(2)1994年,国家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实现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特征:

主要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发行金融债券;

不以盈利为目的,一旦出现亏损,财政弥补(保本微利); 有自己特定的服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办理主要粮食和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和收购贷款、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国家确定的小型农、林、牧、水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提供出口信贷和有关的各种贷款,以及办理出口信贷保险和担保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为国家重点项目、重点产品和基础产业提供金

2 融支持。

(3)商业银行改革

1995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国有商业银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四家国有专业银行从法律上定位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中国的商业银行包括:

①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②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民营股份制银行和一大批城市商业银行;

③外资银行也是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组成部分。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这说明中国商业银行业务与信托、证券等投资银行业务必须实行分业经营,不能交叉。

(4)四家资产管理公司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中央财政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专门用于补充四家银行资本金;将13939亿元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华融、长城、东方、信达)。

总结:这一阶段,许多先进理念和方法开始引入,经营绩效和风险内控机制逐步建立,外部行政干预明显弱化。但就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在梳理内外部关系、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处置不良资

3 产等层面上进行,尚未触及到体制等深层次问题。 (5)非银行金融机构

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机构、金融租赁公司 农村信用合作社、投资基金等 (6)外资金融机构

我国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允许其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二是允许其设立业务分支机构,三是允许其与我国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截至2001年底,外资银行在我国设代表处214家、营业机构190家,其中,外国银行分行158家。外国保险企业在中国的开放区域和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大。

第四阶段(2004年-)

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阶段

2003年底,中国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希望从根本上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体制。

中国银行:2006-06-01香港上市;2006-07-05上海上市

工商银行:2006-10-27 香港、上海同时上市

建设银行:2005-10-27香港上市;2007-09-25上海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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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与西方国家金融机构体系的比较 1.相同点

(1)都设立有中央银行及中央金融监管机构;

(2)金融机构的主体都是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比较庞杂;

(4)金融机构的设置随着金融体制的变革不断进行调整的。 2.不同点

(1)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政府,独立性较小,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都要服从于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

(2)中国的金融机构以国有制为主体; (3)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数量相对不足;

(4)政策性银行地位突出,但其业务运作机制仍然没有完全摆脱资金“大锅饭”体制的弊端;

(5)中国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仍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

(6)中国的专业银行发展缓慢,国外较为普遍的房地产银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和消费信贷机构,在中国都未建立;

(7)中国的保险业比较落后,保险机构不多,特别是地方性保险机构有待发展,保险品种少,保险业总资产和保费收入与中国经济总体规模、人口规模相比较显得太小;

由此造成了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的

(8)中国的金融法规尚不健全,不规范和无序竞争。

现阶段中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中国金融机构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现状

第五章金融机构体系概述

中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体系及统一监管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改革的方向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精准营销体系研究

中国经济法体系

中国地价体系

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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