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需施工单位办理及提交资料:
1.中标人或承包人及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押原件及寸照一张);劳务分包合同;
2.《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见附件一)一式四份并签章;
3.《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四份并签章; 4.《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5.《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一式一份并签章; 6.中标企业项目负责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中标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押原件)及安全员一寸彩照一张;
7.综合社会保险缴费确认函(需施工单位提前缴纳;由成都市社保局出具); 8.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见附件三,收原件);
9.建设与施工单位民工工资担保手续(收原件;需施工单位提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0.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四,加盖三方公章);
11.外地(省属)施工企业入蓉备案表(外地(省属)施工及劳务分包企业需提前办理);
12.施工(总)承包企业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及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需施工及劳务分包企业提前办理); 13.施工现场达到建委安监站认可的标准:临设、完成“5牌1图”、完成“3通1平”、围墙、大门等按开工安全自查表内的要求设置到位。
成都市竣工验收备案需施工单位办理及提交资料:
1.施工单位提供竣工图(盖齐设计院出图章、注册设计师章及竣工章); 2.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填写完整,5签章);
3.并联规划验收施工单位需提供全套的档案进馆资料(详细清单见附件五); 4.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1份(建筑、结构、水、风、电)、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各1份;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等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1份; 5.提供消防网可查阅的已验收合格的消防备案表;
6.提供生活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批复、管材的卫生许可批件;
7.提供有限电视系统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8.提供排水竣工图及光盘;
9.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见附件六,原件两份,5签章);
10.提供质检监督报告报建委备案窗口、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提供结算书封面(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对应的造价师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