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程序:
会议开始,主持人致主持词
第一项议程,主持人宣布《听证会会场注意事项》介绍听证的内容;宣布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第二项议程,专家讲解征地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三项议程,被征地听证代表发言提问
第四项议程,专家解答代表提问
第五项议程,镇导讲话
会议结束,列席人员退场 正式代表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后退场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主持词
各位领导、各位听证代表、同志们:
听证会准备开始。为了让各位代表了解xxxx,我们以听证会的形式做出解释,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首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听证会的有关领导,他们是*****,在这里我建议大家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参加今天会议的还有**镇**村**社代表。希望各为代表就XXXX相关政策积极畅所欲言。
《听证会会场注意事项》介绍听证的内容;宣布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为使这次听证会正常进行,请大家遵守以下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一)会议期间,注意会场纪律,全体参会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维护会场秩序。请与会代表在指定的位置就坐,不要随意走动;
(二)听证代表发言前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发言;
(三)听证代表初次发言请先作自我介绍,发言简明扼要;
(四)旁听代表和其他人员应保持安静,并关闭手机;
(五)若听证代表发言内容与本次听证主题无关,相关人员不予解答。
《处罚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程序
2005-08-16 18:43来源:
(2005年8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立法听证规则》,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听证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 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
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阎华为听证会主持人。
第四条 经本人报名并根据正反意见基本对等和申请在先原则确定16位公民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邀请18位公民为本次听证会旁听人。
第五条 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政府法制办、公安厅、公安交警总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立法咨询顾问参加听证会,听取听证意见。
第六条 听证内容为:
(一)根据我区实际,规定(草案)对违法行为设定的罚款幅度是否合理适当?
(二)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应从轻处罚?
(三)在本规定中是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如需规定,怎样设定?
第七条 听证会参加人应当按时出席会议。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提前告知。
第八条 听证会开始时,由主持人介绍听证内容和听证人、参加人、旁听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听证会参加人的发言顺序由主持人根据情况确定。
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围绕听证内容陈述观点和意见。发言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补充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第十条 听证会参加人对他人的发言有不同意见的,经主持人同意,可以进行质疑和辩论。
第十一条 听证会旁听人可以向听证会提交书面意见。听证会旁听人需要发言的,
应当征得主持人同意。
第十二条 经主持人同意,听证人可以在听证会参加人发言结束后,向发言人询问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 听证会参加人的发言由工作人员记录。有书面发言稿的,经本人同意,可直接作为听证记录。
听证记录应当存档保存。
第十四条 出席听证会的所有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
第十五条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人应当认真研究听证意见并提出书面听证报告。
第十六条 听证报告应当作为常委会下一次审议该法规草案时的附件材料,印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