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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09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05:53: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009年度工作总结

2009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本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抓手,以全面实施执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为载体,在“三个至上”思想的指导下,紧紧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服务全省“两个加快”战略部署,精诚团结、开拓进取,着力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办主抓的清积工作得到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一年来,执行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目标强措施,抓住“两个关键”

工作规划和目标,是落实措施的基础。制度保障和强力推进,是成效取得的关键。执行局针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始终坚持早谋划、定目标、强措施、求实效的方式方法,抓住“两个关键”,层层推进、步步为营。

(一)明确“两大目标”。为解决执行工作头绪繁多、标准不一的问题,执行局根据最高法院和院里工作重心、重点,坚持实际、把握实质,确定了两个主要工作目标,以此推进全面工作。

一是确定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目标,即“六无两高两低两好”:无党委、上级法院点名和通报的事件,无新闻媒体曝光的重大事件,无执行干警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无违法超执限案和错案,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矛盾激化事件;高执结率、高兑现率;低信访、低复议;执行效果好、执行干警形象好,得到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在四川调研时的充分肯定。 二是确定清积工作目标,即积案化解、机制健全、信访减少。

(二)抓住“两个关键”。解决问题,应化解主要矛盾;开展工作,要抓住关键环节。尽管2009年执行工作事项众多,但最为关键的还是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完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成效的最大化取得。

一是实施分权制约,完善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内部工作合力。 强化目标管理。执行局制定了《2009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意见》和《2009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首次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以此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机制,推行“管案、管事、管人”的执行管理模式。《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被最高法院《执行工作指导》2009年第一辑全文转发、全国推广。

强化流程管理。执行局认真贯彻落实院里制定的《案件流程管理规则》,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促使全省22个中院、90%的基层法院,实现了流程管理,案件办理的进度、采取的措施,院、局长和广大干警在电脑上一目了然。

强化分权制约。执行局按照院里安排,明确了“两庭一处”工作职责,划分了办案小组,将每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将案件办理划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找、财产处臵、结案四个阶段,由不同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分别负责,分段管理,杜绝“一包到底”可能滋生的腐败。对全省法院进展缓慢、当事人有反映、干扰阻力大、逾期未结的执行案件,依职权及时实行提及、指定、交叉执行和易人执行,杜绝粗放执行。

强化工作规范。执行局制定了执行公开、执行案件办理期限、执行款物管理、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等20多个执行工作规章制度;建立了执行队伍廉政监察员制度、执行队伍廉政教育制度等执行监督体系八项制度;所有制度均下发执行,并形成制度汇编2000册,防止了不作为、乱作为和利益引诱。

二是全力抓好清积活动,建立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形成外部工作合力。

一年来,执行局承担了省清积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由于中央、最高法院、省委和院里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责任大、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临时事项多,执行局始终坚持开拓创新、较真碰硬、夜以继日工作。

全面清理积案。对2007年前的积案,执行局组织各级法院先后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清理核实,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及时上报全国清积办。

强化组织领导。执行局承担了1次全省清积电视电话会议、5次领导小组会议、4次执行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先后向最高法院和省委主要领导专题报告工作情况5次,均获批示肯定。根据中央部署,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四个阶段”、“三个攻坚”、“两大战役”的全省清积活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各两个,以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全省。制定下发《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具体处理办法》等文件50多个。此外,执行局27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清积工作措施,4次组织检查督导和清积考评。

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了清积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五定一包”责任制,推出了成员单位包片、包案措施。对挂牌督办、进展排位、案件录入、信访督办等6个方面情况,实行每月通报,执行局以省清积办名义出通报12期80多个,强力推进工作开展。

开展执行攻坚。执行局组织各级法院,通过开展“执行风暴”专项活动,重拳出击,重点整治有财产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赖帐者,突出打击赖帐典型;开展“重点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着力化解涉特殊主体、特困群体和挂牌督办案件;开展“无财产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确保完成“第二战役”的主要任务。

三、围绕创新求实效,实现“四个突破”

2009年对执行工作来说,是异常艰辛,也硕果累累的一年。在执行局的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下,全省法院执行实现了四个方面的突破:

(一)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现“三大目标”。2008年11月19日以来,执行局承担了省清积办的具体工作。全省共清理出执行积案134492件。活动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7618件、重点案件10318件,均全部执结,执结标的88.65亿元;无财产积案126874件,已办结123631件,办结率为97.44%,超中央目标7.44个百分点;各地自报涉执信访案件2699件,全部化解;涉执行进京信访案件从2008年11月的39件减少为19件,下降率达51.28%,全面实现了“积案化解、信访减少、机制建立”三大工作目标。全国清积办每月通报排名一直靠前,最终并列第一,人民法院报两次以长篇通讯介绍“四川经验”,全国推广。

整个清积工作得到了四川省委书记办公会、省人大常委会的一致认可,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清积领导小组组长、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全国清积办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清积领导小组组长王怀臣,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甘道明,四川清积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法院院长刘玉顺等领导的多次批示肯定。

(二)执行日常工作在创新中有序推进。2009年,执行局收案419件,执结401件,结案率达96%。其中,自执案件结案37件,督促案件结案27件,复议案件结案39件,执复他案件1件,执督他案件,结案7件;川执委他川执受他案件结案290件。 另外,没有进入司法统计只算工作量的监督案件82件,结案66件;协调案件26件,结案19件;请示案件3件,结案3件;委托受托案件1483件,已结1483件。共计1594件,结案1571件。没有擅自超时限案件,无重大工作差错。

执行局积极发挥监督、协调、指导作用,通过与外省高院协调配合、主持和解,促使乐山市沙湾区糖酒公司申请执行云南开远烟草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以不到执行本金及利息总标的三分之一(470万元)的数额达成和解协议);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立信投资有限公司、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以减少债务9倍(由1.28亿减少为1200万元)的执行和解方式结案。

(三)涉法涉诉执行信访案件大幅降低。执行局对涉及执行案件的接访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接访人员、接访流程、处理程序和接访责任,做到来信来访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处理。院党组成员、局长时小云就接访40多件。对具有重大影响、执行难度大,需要当地党委或上级法院协调解决的非正常访、重信重访执行案件,开展专项自查活动,加强工作督导,实行全省每月通报排名。全年共办理有关单位转交来信来访案件527件,其中院督办科交办40件,立案庭交办10件,同比下降34%。

(四)业务指导与信息调研得到进一步加强。(1)业务指导。先后召开4次中级法院执行局长会议,研究部署执行工作,5次深入各中级法院、部分基层法院专题调研督导,3次组织全省执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执行系统监督制约机制进行了统一规范和完善。(2)调研工作。全局发表调研材料9篇,其中被最高法院刊物采用4篇;撰写执行案例7篇;在最高法院相关会议上,3次作经验交流;编辑了清积活动《案例精选》一书,收录50篇案例。(3)信息工作。向院办报送信息70条,采用54条,在本院部门中名列3名;信息被最高法院直接采用5条。编写《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刊》151期,王胜俊、刘奇葆、江必新、王怀臣、甘道明等领导8次批示肯定。(4)宣传工作。向院宣教处报送宣传稿件20条。全局发表宣传稿件16篇,同比上升80%。其中,人民法院报5 篇,2篇系长篇通讯;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四川法制报等发表11篇。(5)综治工作。制定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川清积(2009)16号),与省综治办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会同综治办对各地协助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6)司法建议工作。撰写司法建议4条,均被采纳。(7)司法统计工作。及时指导、督促各级法院,将7万多件执行案件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并实行每月通报;全年完成司法统计分析材料4篇。(8)绩效考评工作。建立执行局绩效考评制度并严格进行考评。

三、围绕格局建机制,形成“四川经验”

2009年,省法院执行局以清积活动为载体,以建立机制为抓手,夯实工作基础、打破工作常规、实现工作突破,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形成了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肯定的“四川经验”。

(一)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坚持每季度向省委、省政府和主要领导书面报告清积和执行工作,赢得省委书记办公会专门听取汇报,省委刘奇葆书记先后4次作出重要批示,蒋巨峰省长提出明确具体要求。促使各地党委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清积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基金,为清积工作取得成效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各级政府从大局出发,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支持、协调配合解决涉府案件631件。

(二)有效赢得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和省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甘道明予以批示肯定。部分地方的人大、政协分管领导作为领导小组副组长,积极落实包片、包案责任和工作督导。对因代表、委员特殊身份,法院多年来不便曝光,不便采取强制执行的64件积案,做了大量的督促、协调工作,使案件得以成功化解。200多名代表、委员,应邀监督、见证法院的现场执行,协助做好积案的执行和解工作。

(三)切实发挥各成员单位支持密切作用。各成员单位按照清积工作和联席会议职责,根据清积办要求,积极发挥支持配合作用。如省委政法委统筹安排部署清积工作,研究重大决策;省纪委、监察厅成立专项督察组,督促党政干部执行;省委宣传部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各级媒体全力营造良好氛围;四川银监局与省法院召开座谈会,研究金融案件执行工作。

(四)全省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执行局始终坚持积案清理和机制建设,两手抓、两个成果一起要。一是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09]25号),对建立全省性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国率先实现执行工作新突破。全国清积领导小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批示:认真总结四川经验。二是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省委同意,在各级清积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25个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三是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执行局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若干意见基础上,建立了全省性的“五个辅助机制”,即:执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执行救助机制、违法违纪查处通报制度、社会信用共享体系、舆论曝光监督制度。

此外,还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加强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工作不出乱、人员不出事。在各级执行机构建立了廉政监察员;制定了全省执行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制度;邀请党组成员、副院长夏成福,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鸣为全局干警进行廉政讲座;组织全局干警参加中纪委专家廉政建设辅导报告;及时学习省内外违法违纪查处通报。

四、围绕巩固促发展,力推“四项举措”

2010年,执行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巩固清积成果,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新发展,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之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巩固清积成果。

二是实施两项工作改革,即:两权分立(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分立)强管理、快速反应建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开展三个专项活动,即:涉执信访案件专项活动、金融执行专项活动、拒绝消极执行专项活动,坚持能动司法。

四是落实“三统一”、“三管”规定,即:按照中央11号文件要求,在全省法院建立并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机制,推行“管案、管事、管人”的执行管理模式,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执行工作目标管理,确保工作不出乱、队伍不出事。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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