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一、局机关公务员编制人员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普查中心、农调队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人员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工勤人员、普查中心工勤编制人员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数据管理中心、教育中心人员填写《邯郸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人社局没提供样表,需按文件自制表格)。切线人员由原所在部门联系填写。
二、局机关、普查中心、农调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获得优秀者,均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局机关、普查中心工勤编制人员获得优秀者,均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审批表》。本年或连续两年获得优秀者,在“拟授奖励”栏填写“嘉奖”,连续三年获得优秀者在“拟授奖励”栏填写“记三等功”。
三、考核表和奖励审批表均需要打印,不允许手写。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四、考核时间均填写2012年1月10日,“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由主管局长或部门领导填写,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工人、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本人意见”栏由填写“同意”并签署本人姓名和时间。2011年新录用人员(陈丽、赵静、武艳东、赵艳、郑立、魏亚丽、李长伟)见习期只填写考核评语,不填写考核等次。
五、各部门请于2012年1月12日前将本部门评选出的优秀人员名单报人事处,于1月16日前将考核表、获奖人员奖励审批表收齐后报人事处。
《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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