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海南省民航职业学校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大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力度,促进校企合作与互利共赢。海南省民航职业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即校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即企业方),本着协作、互助、互利的原则,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精神,以企业为依托,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实践能力为核心,以培养中青年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在五年内将学校的现任专业教师派到企业培训;同时,从合作企业选聘一批专家到学校担任专业课兼职教师(含实习教师)。在合作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加快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教师队伍。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根据学校教学的要求,每年年初提出选送、聘请计划,与乙方沟通确认后组织实施。
2、在企业跟班学习、顶岗实习和挂职锻炼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制度、保密制度等。
3、在规定的实践培训中,这实习教师购买必要的劳动、工伤等保险。
4、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从合作企业中聘请一批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担任学校兼职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5、为乙方培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为转岗员工提供培训服务。
(二)乙方:
1、按照甲方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教师到企业跟班学习、顶岗实习和挂职锻炼。
2、为甲方教师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排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传授技能实操、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等知识,指导教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4、对甲方教师跟班学习、顶岗实习和挂职锻炼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考核意见。
5、选派企业领导、高管、技术骨干到校担任甲方客座讲师、兼职教师和实习指导师。
6、根据企业生产和管理的需要,委托甲方对有关革新项目进行调研、研发、制作及编制,促进产学研结合。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三年。合作结束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需要,继续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四、其它
(一)、双方共同建立校企合作工作机制,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分别指定有关工作部门和有关人员具体负责合作期间的衔接沟通工作。
(二)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由双方另行商定。
(三)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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