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职责:主要承担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老龄、目标管理、文秘等方面的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各职位职责:
组织、人事、编制、民族、宗教、统战:
1、协助党委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2、协助党委搞好干部监督管理和年度考评工作。
3、协助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搞好干部考察工作。
4、负责人才统计、党员统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管理等日常工作。
5、负责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
6、负责承办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调配、职务任免、年度考核、奖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人事统计等日常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事务及编制统计工作。
8、负责办理人事信访案件。
9、负责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台侨方针政策,做好相关业务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11、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精神文明:
1、负责新闻宣传、出版、音像市场、网络管理等工作。
2、负责理论学习、宣传、理论培训等工作。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指导、创建工作。
4、负责科教文卫工作的协调、指导。
5、具体负责通讯报道工作,审核投递的新闻稿件,总结推广典型事迹,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6、负责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7、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文化活动。
8、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
1、负责本乡镇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执行情况。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分析党内思想倾向,定期检查党组织和党员执行纪律情况,掌握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提出加强党纪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4、协助本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5、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大:
1、负责乡镇人大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
2、负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文书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乡镇人大各种会议记录工作,协助人大主席对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和乡镇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进行督促落实。
4、负责代表联络工作,协助人大主席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活动经验,作好代表活动的服务工作。
5、搞好乡镇人大档案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6、负责代表和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协助主席处理信访案件。
7、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文秘:
1、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文件材料。
2、负责对以乡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出的文件材料的文字把关工作。
3、负责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
4、调查研究、掌握和汇总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宣传贯彻《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乡镇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移交等工作
6、集中统一管理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
7、协助做好以乡镇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的会务工作。
8、负责政务值班工作。
9、负责本单位、本辖区保密工作。
10、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装:
1、负责开展基层民兵预备役建设,承办本乡镇民兵整组、兵役登记、军事训练、政治教育、战备执勤、兵役动员工作。
2、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3、组织民兵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
4、战争条件下,组织并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方、保卫后方,保护国家重要设施。5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年:
1、依靠党建带动团建,积极争取党组织对青少年工作的领导,适时提出加强团组织建设和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见。
2、在辖区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从而提高青少年的思想政治素质。
3、负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费收缴和管理、青年工作调查研究及日常事务。
4、指导辖区内的少先队工作。
5、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女: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教育、引导农村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3、团结、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4、代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勤人员:
1、负责机关文印、驾驶、炊事、卫生等后勤服务工作。
2、完成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