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罚款通报
1.操作人员每天不良产品数量不超过千分之八,不可返修不给予处罚。
2.操作人员因个人原因不用心或不注意等原因造成不良产品超过千分之八到百分之二,按毛坯价格百分之五十给予处罚。(本条款不含千分之五)
3.操作人员因个人原因不用心或不注意等原因造成不良超过百分之二以上按毛坯价格及刀具费百分之百给予处罚。(本条款含千分之五)
4.检验人员因个人原因不用心或不注意等原因,没及时发现超过百分之二不良产品给予百分之三十处罚(毛坯价格)。
5.操作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批量废品给予扣除当天工资及毛坯价格。
6.检验人员因个人原因不用心或不注意等原因,没及时发现造成批量废品及不良产品给予百分之五十处罚(毛坯价格)。
7.操作人员因疏忽将加工不良品及毛坯不良品,放入合格品中,由检验人员检验出不良品,操作人员五倍处罚。检验人员未检验出不良品,到客户手中检验出不良品。检验人员五倍处罚,操作人员按不良
品处罚。
8.因机床及刀具原因生产出不良品,操作者应及时发现并报告组长改善。组长不改善,造成批量不良,由组长承担损失及处罚。组长改善不了,应向上一级及时报告。
9.操作人员故意损坏设备及刀具,造成产品不良,一经发现扣除全月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追其刑事责任。
编辑:孙希强审核:
2010-12-15
《罚款通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