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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竞赛规程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时间:2020-03-03 10:05: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附件3 2017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

竞赛规程一 (五人制足球)

一、竞赛项目

五人制足球比赛(初中男子组)

二、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2017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总规程有关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国家级或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校初中二年级或以下的学生。

(三)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进行报名组队参赛,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进行报名,限报1支代表队,其中运动员7人,教练员1人,参赛运动员必须由同一学校选拔。

(四)运动员年龄规定

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名参赛。

三、竞赛办法

(一)各代表队一经报名,均不得更换队员。

(二)比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进行报名,共计34支队伍,分组后按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分A、B、C、D、E、F、G、H共8组进行单循环积分赛,积分排名前2名的队伍出线。

2.分组原则,按照去年比赛的成绩前8名的球队设为种子队,蛇形排列分组;前8名缺席本次比赛的球队,则按照足球重点城市所属的城市名称的第一个汉语拼音字母的顺序进行选择增补。

3.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34支队伍按照组别进行交叉淘汰附加赛,直至决出全部名次。

(三)所有比赛时间为全场毛时25分钟,没有上下半场,每队各有一次1分钟的“暂停”机会(暂停时间不在25分钟之内)。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

1.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每队胜一场积3分,负一场积0分。若在规定比赛时间内(毛时25分钟)打成平局,双方球队将通过互射点球的方式决定该场比赛胜负,点球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四)第二阶段淘汰赛,时间不变,全场结束时出现平局,则采用3对3互射点球决胜。

四、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一)遵照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特殊要求,以竞赛规程为准。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及执行本次体育大会纪律规定。

(三)比赛场地:长度为32米,宽度为17米。球门高度为2米,宽度为3米。场地地面材料为人造草地。

(四)比赛用球:3号五人制专用低弹性足球。

(五)每场比赛赛前报名单上运动员不得少于7人;上场队员为5名,其中1名必须是守门员。某队场上队员少于3名时,则比赛终止,判对方以5∶0获胜(若当时比分大于此,则以即时比分为准)。比赛中可随时替换场上队员,被换下场的队员可再次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同场比赛,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本方换人区内先下后上,不需要通知裁判员。

(六)队员装备:不允许穿硬底或硬质皮面足球鞋。

(七)犯规与不正当行为: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除11人制竞赛规则规定的之外,还包括铲对方脚下球和不适当的冲撞对方。

(八)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剩余时间的比赛(包括罚球点球)。

(九)每队必须备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穿足球袜、带护腿板;比赛装备全队必须一致,违者不得上场。

(十)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须更改比赛时间,由组委会做出决定。

(十一)参赛运动员,均不得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均取消比赛资格。

(十二)守门员发出球后,可以用手以外的身体其他部位、在场地的任何区域触及或控制同伴的传球。

(十三)球门球必须是守门员用手直接扔出罚球区比赛才算开始;球门球可以直接扔过本方半场。无论活球、死球守门员直接用手将球送入对方球门不算得分。活球时,守门员可以用脚踢球。

(十四)不设累计犯规和大点球。

(十五)定位球应在4秒钟之内发出(不包括点球),当防守队员退出规定距离后,裁判员开始读秒计时。

(十六)当比赛成死球时,对于发球一方,故意不捡球而延误发球的队员予以警告。 (十七)点球决胜时,所有符合资格的队员均可以参加(包括替补队员),但双方人数要对等,首回合踢满3次。

(十八)中圈开球不能够直接得分。

(十九)守门员在本方半场用手或脚触及球后必须在4秒钟之内出球,包括倒地后将球用身体控制住。

(二十)界外球必须用脚踢。脚可以踩线,但不能够完全进入场内。界外球不能直接得分。

(二十一)踢界外球时,球要放稳在出界的地点;球可以压线,也可以在线外不超过一个球的距离,但球的整体不能够进入场内。具备发球条件之后超过4秒钟,没有将球踢入场内,则由对方踢界外球。

(二十二)人墙的距离至少是5米,包括踢界外球时防守队员的距离。

(二十三)罚点球时,守门员不得提前离开球门线;除主罚队员以外,其他队员不得提前进入规定的距离。

(二十四)暂停必须是在死球时进行。在死球时拥有发球权的球队才有资格暂停,但可以事先向裁判记录台申请。暂停时,队员可以到场外休息;暂停期间不可以换人,只有暂停结束的哨声响过之后才可以交换。

(二十五)更换守门员在死球时通知裁判员;其余运动员换人次数不限,不用成死球,也不用通知裁判员,但必须是在本方换人区内(本方替补席前方的5米宽的区域)先下后上。否则,裁判员在掌握有利之后,要追加对违规球员的处罚。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队优胜奖

颁发给获得本次比赛前8名的队伍。其中第

一、二名获团队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获团队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获团队三等奖。

(二)团队风尚奖

颁发给比赛过程中团结互助、顽强拼搏,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坚决服从裁判的5支队伍。

(三)“足球未来之星”奖项

组委会将根据综合表现,评出2名参赛球员。

六、仲裁委员会

(一)本次“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将设立赛区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由组委会委派,具体工作办法依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比赛中如发生任何异议,应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至赛区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定。

·领队提出抗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在赛后2小时内提交赛区仲裁委员会。

·对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的抗议应在首场比赛开始前4小时以书面形式上报赛区仲裁委员会。 ·对裁判员依据比赛事实做出的判决不得提出抗议。裁判员在比赛中的判决为最终决定。如果有球队在比赛中不服从裁判员的判罚,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3分钟之内恢复比赛,则裁判员宣布比赛结束。赛后裁判员必须书面形式在2小时之内上报组委会,组委会根据裁判员提供的事实,依据相关的纪律规定对放弃比赛的球队,根据情节或做出全国通报批评;或取消本次赛会余下比赛的资格(如果是小组赛,其所有比赛均以0:5负于对手计算);或处以0:5负于对手(除非当时的比分大于该比分)的处罚。

·对于无理的或不负责任的抗议,赛区仲裁委员会将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一旦赛事结束,任何有关体育竞赛流程的抗议将不被理会。

·拒不服从裁判的合理判决,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组委会根据裁判员的报告,依据相关事实,视情节对违反规定者,选择做出如下处罚:

1、对球队及所属地区赛区通报批评,当事人和地区带队领导作出书面检讨,本场比赛按照0:5计算,除非当时比分大于0:5;

2、对球队及所属地区赛区通报批评,取消该球队本次大会余下比赛资格,当事人和球队所属地区带队领导作出书面检讨,如果小组赛没有结束,所有小组比赛成绩均按照0:5计算;

3、全国通报批评,对带头违纪者,处以三部委系统内所有比赛1-3年或终身禁赛,当事人和所属地区带队领导作出书面检讨,如果小组赛没有结束,则小组赛所有比赛成绩按照0:5计算。

七、纪律处罚

红黄牌只是当场比赛有效。大会追加纪律处罚除外。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规程中未规定的事宜和由于不可抗力出现的意外情况都将由组委会做出处理决定,所有相关通知都视为本规程的一部分。

2017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

阳光体育大会竞赛规程二

(三对三篮球)

一、竞赛项目

三对三篮球比赛(高中男子组)

二、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2017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总规程有关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全日制国家级或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高中学生。

(三)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进行报名组队参赛,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进行报名,限报1支代表队,其中运动员4人、教练员1人,参赛运动员必须由同一学校选拔。

(四)运动员年龄规定

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名参赛。

三、竞赛办法

(一)各代表队一经报名,均不得更换队员。

(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进行报名,共计34支队伍,比赛分阶段与组别进行。

1.第一阶段——单循环赛

34支队伍分为A、B、C、D、E、F、G、H共8组(每队按报名顺序:首先抽1至34名的抽签顺序,第2次再抽组别落位顺序),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各小组名次,积分排名前两名的队伍出线 。

2.第二阶段——交叉赛淘汰赛

16支队伍按照I、J、K、L、M、N、O、P组别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前8名,以此类推再分组淘汰赛直至决出全部前8名次。

(三)本次比赛执行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三对三篮球比赛规则》。

(四)单循环赛计分办法

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在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首先按照相互间胜负场数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列在前,胜负场数如相同,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场均得分最多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场均得分最多决定名次。

(五)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1节10分钟,在死球状态下和罚球期间应停止计时钟。在双方之队员间完成一次传递球后,进攻队员获得防守队员的传球时,应重新开动计时钟。

(六)三分球投篮大赛规则 1.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阶段。

2.每队选派1名运动员参加三分球比赛,选派2名运动员为传(递)球人员。在两个半场同时进行比赛,决出参加决赛的4名运动员。

3.比赛运动员选择在三分线外任意位置进行投篮。其他2名运动员负责传(递)球给比赛运动员。

4.预、决赛如出现因投中次数相同的情况则进行加赛,直至决出最后名次。

5.比赛时间为1分钟,由记录台裁判员控制计时器显示。 6.比赛由2名裁判员执法,1名裁判员记录所在场地比赛运动员投中次数(投篮出手前踩线命中无效),另1名裁判员负责比赛开始和结束的鸣哨。

7.预赛采用抽签方式决定比赛次序。决赛时4名运动员依照预赛成绩由低至高顺序上场比赛,决出名次。

四、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一)如果某队在比赛规定的开始时间5分钟以后未能抵达赛场,则视该球队弃权。

(二)比赛中因犯规或因任何原因某队场上队员少于3名,比赛应继续进行;剩1名时,比赛结束,判该队因缺少队员告负。

(三)每队须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其中一套为白色),并使用4—15的号码。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队优胜奖

颁发给获得本次比赛前8名的队伍。其中第

一、二名获团体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获团体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获团体三等奖。

(二)团队风尚奖

颁发给比赛过程中团结互助、顽强拼搏,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坚决服从裁判的5支队伍。

(三)三分球投篮大赛最佳投手奖

颁发给在三分球投篮大赛中获得冠军的参赛球员。

(四)“篮球未来之星”奖项

组委会将根据综合表现,评出2名参赛球员。

六、仲裁委员会

(一)本次“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将设立赛区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由组委会委派,具体工作办法依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比赛中如发生任何异议,应按照最新国际篮联三对三篮球规则规定的抗议程序处理。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规程中未规定的事宜和由于不可抗力出现的意外情况都将由组委会做出处理决定,所有相关通知都视为本规程的一部分。 2017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

阳光体育大会竞赛规程三

(跳绳)

一、竞赛项目

(一)30秒个人单摇跳

(二)3分钟集体长绳“8”字跳

(三)4人×45秒交互绳接力

二、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2017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总规程有关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学生。

(三)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队参赛,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报1队,包括运动员5人(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3人),教练员1人,共6人。每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由同一学校选拔。

(四)运动员必须经当地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报名参加比赛。

三、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30秒个人单摇跳和3分钟集体长绳“8”字跳、4人×45秒交互绳接力跳。各团队最后成绩为三项比赛的成绩总和。总成绩相同,集体“8”字跳绳次数多的团队名次靠前,如仍相同,则以失误少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名次并列。

(二)30秒个人单摇跳:每队的5名选手(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3人)将在30秒的时间内以双脚同步跳或轮换跳的方法进行跳绳,同1名运动员在30秒的时间内只能采用一种跳绳方式(双脚同步跳或轮换跳),如果出现两种方式,该名运动员的成绩取消。完成尽可能多的单摇跳,以30秒结束时的总次数为个人最后成绩,每人两次,取最好成绩。将5名选手的成绩相加即为队伍单摇跳绳的团队成绩。

(三)3分钟集体长绳“8”字跳:比赛中,每队出6人(包括教练员)。1名教练员和1名运动员负责摇绳(2名摇绳员间距不小于2.8米),4名运动员依次跳绳。比赛队员要从绳子的一边按顺序依次跳过绳子到另一边。如果跳绳者不能通过绳子,不计数但比赛继续进行。比赛结果以3分钟内通过绳子的累计总人数为最后“8”字跳绳的团队成绩。

(四)4人×45秒交互绳接力跳:在180秒不间断的时间内,4名运动员按照先后顺序轮流摇跳交互绳,依次以每人45秒接力的形式在交互绳中完成尽可能多的双脚轮换跳。

1.口令

裁判员准备—运动员准备—预备—跳(或哨音)—15秒—30秒—换—15秒—30秒—换—15秒—30秒—换—15秒—30秒—停(或哨音);

2.技术要求

运动员必须采用双脚轮换跳跳法,其他跳法不计数。 运动员在指定的场地内比赛为有效动作。

必须在“换”的口令下达后,2名运动才能出现摇跳绳互换,否则视为转换犯规,将从比赛结果中扣除5次;第一名跳绳者在前45秒内比赛。在45秒时,裁判会叫“换”,第一名跳绳者离开绳子。第二名跳绳者要等新的摇绳者拿起绳子才能开始比赛。每次换人的流程相同,换人过程中没有暂停。当裁判叫“换”时,计数会停止,直到下一名跳绳者开始比赛。标准为跳绳者右脚点地并且绳从右脚下通过。

跳绳顺序:4名运动员分别为A、B、C、D: 1) A和B为C摇绳。C面对B。 2) A和C为D摇绳。D面对A。 3) D和C为B摇绳。B面对C。 4) D和B为A摇绳。A面对D。

如果跳绳者没有正确面对摇绳者,队伍将会在这项比赛中失去资格。裁判长必须在发现失误时尽快告知跳绳者。

失误不扣分,失误次数将被记录。 3.计分方法

跳绳运动员双脚轮换跳累计右脚成功次数。其他同30秒单摇跳。

以上比赛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出版的《2014至2017年全国跳绳竞赛规则》执行。

四、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一)抽签决定各队参赛组别和顺序。运动员比赛顺序由各参赛队自定。

(二)比赛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始,迟到10分钟判弃权。

(三)30秒个人单摇跳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认定的电子自动计数器材计数。组委会提供比赛用跳绳自动计数手柄及绳具,运动队可自带绳具,但必须使用专用手柄。3分钟集体长绳“8”字跳、4×45秒双人速度交互绳接力跳可以自带,但须经组委会审定,不可使用外部助力器材,不得有安全隐患和影响裁判员判断的饰物。

(四)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组委会负责选调。

(五)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学校名称(胸前学校名称字高最多为10厘米,且不为号码布所覆盖)的统一服装。

(六)未尽事宜由组委会研究决定。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优胜奖

颁发给获得本次比赛前8名的队伍。其中第

一、二名获团体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获团体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获团体三等奖。

(二)团体风尚奖

颁发给比赛过程中团结互助、顽强拼搏,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坚决服从裁判的5支队伍。

(三)“跳绳未来之星”奖项

组委会将根据综合表现,评出2名参赛选手,男女各1名。

六、仲裁委员会

(一)本次“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将设立赛区仲裁委员会及各单项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由组委会委派,具体工作办法依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比赛中如发生任何异议,在提出申诉后,由各单项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定,如仍有争议则上报至赛区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定。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规程中未规定的事宜和由于不可抗力出现的意外情况都将由组委会做出处理决定,所有相关通知都视为本规程的一部分。

2017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

阳光体育大会竞赛规程四

(踢毽)

一、竞赛项目 平推毽混合三人赛

二、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2017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总规程有关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学生。

(三)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队参赛,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限报1支代表队,其中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2人,教练员1人, 参赛运动员必须由同一学校选拔。

三、竞赛办法

(一)网高均为1.50米。

(二)平推毽三人赛最多3次击球过网。

(三)不允许将高于网袋上沿的球击触过网(第一人次第一次击触球除外);

(四)发球的击球点不允许高于支撑腿的髋关节。

(五)比赛均采取三局两胜制,每局比分11分,最高比分15分。

(六)其余的规则执行2011版《毽球竞赛规则》。

(七)平推毽混合三人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分组,采取循环赛制,计分方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按净胜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时,抽签决定名次。小组出线后,进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

(八)比赛不设种子队,分组由抽签决定。

(九)比赛用毽:由大会统一提供(江苏省太仓新塘毽绳厂生产的306A毽球。

四、其它有关规定

(一)抽签决定各队参赛顺序和组别。运动员比赛顺序由各参赛队自定。赛前技术会议进行平推毽混合三人赛预赛抽签。

(二)比赛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始,迟到10分钟判弃权。

(三)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学校名称(胸前学校名称字高最多为10厘米,且不为号码布所覆盖)的统一服装。

(四)未尽事宜由组委会研究决定。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队优胜奖 颁发给获得本次比赛前8名的队伍。其中第

一、二名获团体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获团体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获团体三等奖。

(二)团队风尚奖

颁发给比赛过程中团结互助、顽强拼搏,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坚决服从裁判的5支队伍。

(三)“踢毽未来之星”奖项

组委会将根据综合表现,评出2名参赛选手,男女各1名。

六、仲裁委员会

(一)本次“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将设立赛区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由组委会委派,具体工作办法依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比赛中如发生任何异议,在比赛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定。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规程中未规定的事宜和由于不可抗力出现的意外情况都将由组委会做出处理决定,所有相关通知都视为本规程的一部分。 2017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

阳光体育大会竞赛规程五

(校园定向跑)

一、竞赛项目 校园定向跑

二、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2017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总规程有关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学生。

(三)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赛,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限报1支代表队,其中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2人,教练员1人(主项比赛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兼)。

三、竞赛办法

(一)采用团队赛的形式。

(二)团队赛的特征是团队协作。团队赛检查点分为两类:要求所有团队成员都应按规定顺序亲自到访的必经点和只要求团队中有1名成员按任意顺序到访的自由点。比赛中,团队各成员分工协作到访应到访的检查点,以最后1名到达终点成员的成绩为整个团队的成绩。

(三)比赛采取间隔出发,每次间隔3分钟,每次出发2支队伍。运动员出发取得地图后,可在分图区分图,分图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分图时间计入比赛成绩。

四、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定向运动竞赛规则》及本届阳光体育大会定向跑比赛有关规定。

(二)地图

执行国际定联ISSOM2007规范。

(三)竞赛器材

由阳光体育大会组委会提供。

(四)处罚规定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比赛资格或成绩无效。 1.没有佩戴号码布。 2.拿错地图。

3.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或通讯工具。

4.通过终点后没有上交地图或没有及时(5分钟内)在成绩统计处录入成绩。

5.丢失指卡、号码布、地图。 6.比赛时间超过有效时间。

7.整场比赛尚未结束,运动员完成比赛后再次进入竞赛场地。

8.违反体育道德或环保指南的行为。

(五)其他处理 1.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竞赛时,可自行退出比赛,退出比赛后必须尽快到终点成绩统计处打卡,读取指卡信息。

2.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教练员应向起点递交书面报告。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团队优胜奖:颁发给获得本次比赛前8名的队伍。其中第

一、二名获团队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获团队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获团队三等奖。

六、仲裁委员会

(一)本次“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将设立赛区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由组委会委派,具体工作办法依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比赛中如发生任何异议,在比赛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定。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规程中未规定的事宜和由于不可抗力出现的意外情况都将由组委会做出处理决定,所有相关通知都视为本规程的一部分。

2017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

阳光体育大会竞赛规程六

(拔河)

一、竞赛项目 拔河比赛

二、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2017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总规程有关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学生。

(三)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队参赛,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限报1支代表队,其中男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4人,教练员1人(主项比赛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兼),替补1人(性别不限),8名上场运动员总体重不超过560公斤。

(四)运动员报到时应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三、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设34个位置,各参赛队以国家规定的各省市行政排序,进入相应号位。

四、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拔河联合会最新版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比赛使用室内比赛用赛道,比赛赛道为荷兰邓禄普赛道。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团队优胜奖:颁发给获得本次比赛前8名的队伍。其中第

一、二名获团队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获团队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获团队三等奖。

六、仲裁委员会

(一)本次“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将设立赛区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由组委会委派,具体工作办法依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比赛中如发生任何异议,在比赛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定。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规程中未规定的事宜和由于不可抗力出现的意外情况都将由组委会做出处理决定,所有相关通知都视为本规程的一部分。

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

东方中学阳光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全国青少年国际象棋锦标赛(团体)竞赛规程

全国青少年巡回赛分站赛竞赛规程(材料)

中小学生体育田径阳光运动会竞赛规程

浙江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小学生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方案试行国家体育总局

浙江省首届体育大会定向比赛竞赛规程

宁波市青少年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竞赛规程国家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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