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一卡通考勤系统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支行决定从2011年
月
日起机关本部启用电子考勤一卡通系统,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1、2011年
月
日到
月
日为试运行阶段, 月
日正式启用。试运行期间,刷卡考勤与人工考勤同步进行,正式启用后停止人工考勤。
2、工作时间须到指定的考勤区域的考勤卡机刷卡考勤。 各考勤卡机的安装位置如下: (1)、支行机关本部二楼考勤机; (2)、支行机关本部二楼门禁系统; (3)、支行机关本部食堂一卡通消费机;
(4)、支行机关本部二楼档案办公室一卡通管理端;
3、刷卡考勤时,请把考勤卡贴近打卡机(无正反面要求),听到“滴”的一声,即刷卡成功;
4、刷卡有效时间为标准上下班时间的前后30分钟,迟到或早退5分钟及以上的,系统按缺勤处理。
5、考勤须由员工本人刷卡,不得转借他人,不得请他人代刷卡或代他人刷卡,凡代刷者一经发现按员工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6、因公外出办事等非员工本人原因当日无法刷卡(或延迟、提早刷卡)考勤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异常刷卡)情况说明,经部门主管或证明人签字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逾期未报者按迟到、早退或缺勤处理。
7、当月考勤结束后,综合办公室将考勤统计情况发至各部门,员工对本人考勤情况核对并签字确认后返还综合办公室,对考勤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月后5日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综合办公室予以调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8、员工应妥善保管考勤卡,防止扭曲、折叠、污损,不慎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办理挂失、补卡手续,补卡者每卡需交工本费50元,由综合管理部收取。
员工有义务保护考勤卡机的正常运行,如发现故障、损坏等情况,应及时综合管理部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支行综合管理部
2011年05月00日
《考勤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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