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乡镇企业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02 08:18: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制度的研究

近年来兴起的西方公民盛会理论和治理理论,给城乡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国外成熟的城市社区管理也给我国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全国各城市都兴起了城乡基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以政府主导型、半政府半自治型、社区组织自治型三种为典型的代表,这些新的改革模式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以社区组织自治型更为彻底,是社区基层组织完全自治化的改革,基本上摆脱了旧体制的束缚,是我国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向,更具有前瞻性。但是从长远看来,建立基层社区自治组织是我国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截至2007年底,我国农村有61万多个村民委员会,城市有8万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85%的农村建立了实施民主决策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90%以上的农村建立了保障民主监督的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组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活动普遍开展。89%的城市社区建立了居民(成员)代表大会,64%的社区建立了协商议事委员会,22%的社区建立了业主委员会,居民评议会、社区听证会等城市基层民主形式普遍推行,收到了很好效果。

一、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制度的现实意义

(一)社区居民自治是发展集成民主建设的需要

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文件明确规定“扩大民主、居民自治”是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指出,“在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江泽民同志在全国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谈到扩大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和农民基层群众的民主圈里,已经实现的基层民主权利要继续实现和保障,同事要随着经济文化的提高和条件的具备,逐步扩大和增加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这是我们 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我们认为当前政府所推进的城市社区建设包括社区居民自治,正是城市实行扩大基层群众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载体,居民自治问题是社 1

区建设的难点,也是社区建设是否成功的标志,是社区建设的核心工作。

(二)社区居民自治是国家治理的需要

社会各种形式的自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东西方国家的事实都表明一个基本的政治原理:有效的国家治理,不是通过国家权力无限扩张来完成的,相反,是通过合理范围内的国家权力运作。社会自治的有效开展以及这两者的相互非核与合作来实现的。

二、目前城乡社区自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目前城乡社区自治制度存在的问题

基层社区居民参与是一个意义广泛的概念,主要包括经济生活的参与、文化生活的参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政治生活的参与等,这里是指居民个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与管理的过程和行为,包括对居委会干部选举的参与、对居委会议的出席、对居委会活动规则的制度的参与、对社区重要事务的决策参与等等,而且关键是参与的过程。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城市建设、社区居民自治中,居民参与也还存在着许多难题最突出的是居民参与不足,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现状不容乐观。

1、社区居民参与率低,动员式执行参与是目前社区居民参与的主要形式 所谓动员式执行参与是与主动性参与消极性参与相对而言的,是指社区居民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动员、劝诱、说服下参与(执行)社区管理机构也已形成决定的思想,比如参加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开会听取居民委员会或街道有关本社区工作的通报、部署等。这种参与既不能对社区事务开展的具体项目进行决策,也不能对社区公共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因而属于执行性参与,在这些过程中,作为社区主体的社区居民是“缺位”的。

2、非政治性参与是目前社区居民参与的主要内容,形式老套、范围狭窄 所谓非政治性是指从参与内容上讲,居民参与的社区失去多与政治不沾边或者关系不大。社区居民一般所参与的社区事务大多诸如打扫楼道、巡逻、书画比赛等等,形式老套、范围狭窄。就社区居民委会而言,政治性参与主要是指选居委会和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前者主要是由居民代表或者户代表投票选举,且三年一次,参与规模不大,广泛性不足;后者也并非全体居民都能参加,那些在单位登记的选民的居民,则不参加本社区的选举。

3.社区不具备独立的财产权,影响社区居民自治的进程

财产权是一切的最根本权利,是事物发展的瓶颈。目前社区不具备独立的财产权,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影响着社区居民自治的进程。居委会财政主要来源区和街道财政拨款。《居组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居委会的资产,但在很多地方,街道对社区的资产收入提取管理费,少的40-50%,多则100%。上级部门用于社区的办公金飞和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费补贴也被层层克扣。很多社区一算账,不但不能按规定从政府部门去拿钱,每个月反而要倒贴很多钱给街道,由于街道使用各种手段侵占社区资产,使得社区的财力支撑体系非常薄弱,社区用于硬件建设的投入相当有限,举办文体活动的经费也是捉襟见肘,对于大部分社区来说,财力紧张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目前城乡社区自治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从观念层面上看,虽说单位人正向社会人转变,但旧的“单位本位”所形成的参与体制和参与规范无法在短时间内彻底清除

2、社区居委会会职能错位

从社区运作的行为模式来看,作为社区自治组织的居委会事实上很多是有街道办事处派出的,从而事实上成为政府在城市最基层的行政机构,这一特征导致居委会在其运作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职能错位,做了许多本应由其它各类组织和居民承担的具体事务,在街道和居委会的全面灌输下,居民一方面缺少参与社区事务决策和管理的途径,另一方面他们早已习惯于大事小事都直接找政府,寻求政府的帮助,等待政府的安排,而主动参与的观念比较淡薄。由于采用自上而下的行政化社区运作模式,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讲究声势、没有坚持社区需求本位的原则、忽视社区居民实际需要的情况。社区搞的许多活动往往是为了应付检查,走走过场,没有考虑居民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而且每年的内容和形式都如此,不能满足居民不断变化的需要,从而导致居民的参与热情不高。

3、社区居民社区自治参与的制度化环境不够完善

从体制层面上看,总体上说,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参与的制度化环境不够完善。我国社区管理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的运作以及社区居民对于社区事务和活动的参与,主要还是建立在政府的行政推动之上。政府的行政号召、行政协调和行政

督促构成了社区自治参与的基础。但是,政府的行政政策没能成为相应的法规制度,参与社区共建的社区居民之间很容易产生“踢皮球”的困境,不便于社区工作者进行管理和协调。社区居民自治参与的权利、义务、时间、频率等许多本应当制度化规制的问题都存在人为随意界定的情况,缺乏相对明晰和准确的标准,难以充分发挥在居民在社区建设中本应由得主体力量。从参与途径分析,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是社区管理机构感到有必要了,就着急居民来开会、不知、传达、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了要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又赶快组织居民,即便是在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的社区,什么时候开,讨论什么主题也都是有社区管理机构定,居民代表只有“听”的份,由于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缺乏一套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作支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使得参与的机制很不完善,反过来又影响了居民的参与率。

4、社区居民归属感及主动参与意识不高

三、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制度的有效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小政府,大社会”逐渐被确立为新的社会管理体制的目标模式,在这种情况下,要真正推动社区居民自治,把应属于社区管辖的失去交给社区,政府就要改变观念,进行自我改革,政府与社区各尽其能、各尽其责。

(一)要简政放权,使社区的自治发展有一个基础条件和自主发展的空间 实行社区居民自治意味着社区居民有权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这就需要重新配置城市管理的公共权力。在传统体制下,治理城市的权力集中于政府及“准政府”组织,“权力配置呈半级化”。政府必须逐渐减弱对社会的直接控制和干预,并适当地从社会中退出。只有这样,社区才有自主发展的基础和空间,政府培育社会和社区自治组织,就需要将原属于自己的权力下放一部分给社区,或正说让渡一部分权力给社区,是社区在本区域范围成为治理主体。否则,社区居民自治就会流于形式。

(二)转变社区职能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全权政府的权威建立在全能基础上,随着全能政府的实效,政府一方面要下放权力,另一方面要装便职能,重建权威基础。全能政府的突出特点是通过控制和分配资源,以管理为主导,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难以

再通过控制和分配所有资源的方式管理社会。这就需要通过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实现对社会的再整合。因此,政府的只能也要相应发生变化,既从管理主导型转变为公共服务主导型,经政府的工作重心下移,以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服务社区,并在这一过程中构建社区,引导社区居民自治。

(三)积极改变领导方式

全权全能政府的领导方式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纵向性、垂直性、命令方式管理。随着全权全能体制的改革和政府对社区自治的培育,就以为这政府管理的基础不再依附于自己的“单位”,而是依法自治的社区。“传统的单位制线型社会变为社区制底座式社会。”社区居民自治成为政府管理的心的依托。在这一体制基础上,政府必须改变自己的领导方式,既不能再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对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发号施令,而要依照法律积极支持和科学指导社区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四)实现居民委员会财务独立

关于如何实现居委会财务独立结合一些地方的经验有以下具体的建议:首先给每个社区居委会赋予社团法人代码,确认其实具有法人性质的资格,由居委会开设独立银行账户,建立账簿,并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其次区级财政对社区的投资(经费、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直接拨款到社区,减去中转环节;或者是有居民委员会通过立项的方式进行专项审核,专项批复。再次,制定并实施社区财务公开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自主支配经费,定期公布社区居委会的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区居民会议及其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的监督。最后,居民委员会定期向居民代表大会和政府部门以及捐赠者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区成员的民主监督。

总之,在我国城乡基层自治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的问题,这就是自治能力的培育。加强城乡社区居民自治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机车证券建设的重要内容,这项工程能不断提高为群众俯卧的水平,提高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加强社会治安,保证群众安居乐业,存进社会发展和稳定。但实现城乡居民自治是一项长期间距的任务,并非依照以下的事。从现阶段,作为一种居民群众直接参与制度,城乡居民自治的发展还不成熟,目前总体上海停留在法律规定和制度层面,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居民自治离我们还有一定距离。在

我国,真正解决体制、观念问题,改变因体制与观念而沿用下来的国家行政管理模式和社会组织与发展模式,尚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过程。

乡镇企业管理

乡镇企业管理

乡镇企业管理

乡镇企业管理毕业论文

乡镇企业管理论文

乡镇企业管理社会调查

乡镇企业管理调查报告

乡镇企业管理论文

乡镇企业管理创新

乡镇企业管理答案一

乡镇企业管理
《乡镇企业管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