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海报评比大赛
策
划
书
重庆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学生会自律权益部
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
一、活动主题:重庆邮电大学海报评比大赛
二.活动目的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5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自律权益部作为维护学生权益的部门,应当肩负起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的义务,故举办这次的海报评比大赛。
三.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 :12月4号
地点:各寝室
四.活动对象:重庆邮电大学大一学生
五.活动方式:以寝室为单位参赛。
六.活动安排
第一部分:准备阶段
由负责人向每个寝室说明这次活动的方式及意义,并分发相关比赛用品。第二部分:制作阶段
按参赛要求,每组有一周的时间去完成海报的创作,并交至负责人处。
第三部分:评审阶段
先由负责人初步评选,选出较好作品交至整个部门进行评选。
第四部分:颁奖阶段
向获奖的寝室颁发奖状及奖品,并以展板的形式在中心食堂处展示。
活动说明:内容必须积极向上,要有现实意义,不能信口开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以A4纸制作,字迹清晰工整。
比赛规则:在规定时间内交齐,不许抄袭。
七.经费预算:
一等奖:奖状加奖品=15元
二等奖:奖状加奖品*2=20元
三等奖:奖状加奖品*3=15元
其他:20元
共计:70元
人员安排:
1, 活动由部长主持负责
2, 活动宣传:由干事负责
3, 物资购买:部长负责
4, 活动过程:奖品分发:部长和干事共同负责
八.活动负责人
部长:梁晶;
副部长:刘旭,魏欢;
干事:余亮,卢春涛,王哲,陈荑,王凤辉,向小丽,张婷婷,周淳
活动策划组织者:重庆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学生会自律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