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中国野生动物资源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0-03-03 13:39: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国野生动物资源法律保护

学院:政法学院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班级:10思政2班 学号:201024021204 姓名:陈海平

内容摘要:野生动物资源兼具经济、生态、文化和社会等价值,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不仅有利于维持生态平衡,而且是保护人类自身生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资源。许多国家的动物保护法律越来越丰富,而我国动物保护的立法还停滞在20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已远不能满足动物保护工作的需要。本文梳理了我国目前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对完善我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法律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提点相关建议。

关键词:野生动物资源

法律保护

完善

野生动物占据着生态系统中初级消费者或次级消费者的地位,是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对维持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发挥这重要的作用。野生动物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内禀价值和利用价值,其中野生动物资源的价值主要表现有:经济价值、娱乐价值、生物学价值、文化价值、美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不仅有利于维持生态平衡,保持和谐的自然环境,而且也是保护人类自身生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资源。但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越发强大,不合理的开发利用使野生动物资源遭到严重的破坏。保护野生动物、维持生态平衡已经成为全球的重要课题,以法律保护手段介入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是发展的必然。

一 中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面临的现状

按照传统的说法,野生动物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我国法律上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

1 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我国地跨寒温带、温带、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是世界上生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但由于滥捕乱猎、偷猎盗猎,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品,以及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致使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严重,许多物种退化、生长繁殖能力降低,一些物种面临生存危机。近百年来,已有高鼻羚羊、麋鹿、野马、犀牛、新疆虎等10多种动物绝迹,而大熊猫、金丝猴、东北虎、雪豹、白鳍豚等20多种珍稀物种也面临灭绝的危险。[1] 二 目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弊端

目前我国有关动物保护的立法及规定都无法满足保护动物的迫切需要,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许多立法空白,无法形成体系[2] 目前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单一,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实行等级保护制度,法律只保护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有重要经济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而绝大多数野生动物被排挤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外。每一种野生动物都有它存在于自然界的生态地位和生态功能。从动物的食物链的联系来看,这些动物是这个链条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毁掉它们的食物链,势必会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立法内容空洞、重复

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普遍存在内容空洞,缺乏具体措施的规定,实施条例也仅是在管理程序上大做文章,地方性法规多是对中央立法的简单重复,没有根据当地的动物资源的具体状况,因地制宜地颁布更为相符实况的法规,对动物保护无法切实地发挥作用。

(三)、法律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不力

有专家指出:“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丧失和人为开发活动的干扰。”如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主要包括盗伐、滥伐、毁林开发等,在一定程度上使生存在这里的野生动物失去了栖息地。另外,中国大量的栽培人工林,树种单一,造成生态功能上的不协调,也是对野生动物造成栖息地丧失的原因之一。此外,如湖泊、湿地的破坏,自然保护区建设质量不高以及快速发展森林旅游业也是造成野生动物栖息地丧失的一方面原因。

(四)、对野生动物的虐待和伤害体现了现行法律的不能

我国现有180多家动物园,野生动物被当作旅游资源倍受青睐,但是那些失

2 去天然环境的动物们确倍受虐待和伤害,很多动物由于吃了游客擅自扔的不洁食物,出现了病状甚至因此死亡。而我国现行法律只对“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相关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及相关的惩罚措施,而伤害、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却找不到相关的处罚依据。

(五)、我国对野生动物的食用消费和经营利用仍然不能有效遏制

我们中国人对吃蛇、青蛙、鸟、穿山甲、乌龟等野生动物成风,已经吃出了巨大的生态赤字。据有关统计,深圳每天要吃掉10吨蛇,南宁市园湖路有“雀粥一条街”,平均每天约有3000多只麻雀成为了南宁人的腹中物。[3]此外,我国作为中药制剂的生产大国,其中不仅涉及到大量的普通野生动物,也涉及到一部分珍稀重点野生动物。另外,对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也存在着大漏洞。对野生动物制品经营利用的许可证制度仍然存在着有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三 我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完善

(一)、明确野生动物的法律定义,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

明确我国野生动物的定义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我国野生动物的定义过于狭窄,所以在人们理念上造成了许多误解,认为保护野生动物就是指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目前,我们只有将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扩大,才能为法律执行设置理论上的依据,才能将野生动物的保护置于法律的监管之下,从而达到对动物权利的尊重。

(二)、树立物种平等的立法理念

野生动物与人类同样都是地球的物种,在野生动物保护上应树立物种平等的理念。物种平等是指地球生物圈内的物种都是平等的,它们享有生存的权利,具有自身的内在价值,人类只是地球生物圈大家族中的普通成员,而非是生物圈的主人。人类应当尊重其他生物生存,存在的权利,并以此为指导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在尊重自然规律、生态规律的前提下,制定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

(三)、立法条文应具体化,加强可操作性[4]

目前我国有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但是一些规定较为粗糙,操作性差,严重影响了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实施。拿现行法律规范当中的补偿性条款来说,我国的《动植物物种保护法》都有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与一定补偿,补偿办法则有地方政府规定。”但就具体的计算损失标准与赔偿标准等在法律规章中并无具体规定,而法律规章也并没有规定当地方政府在没有给与补偿时的救济途径,这些象征性的规定势必会给相关

3 人取得补偿带来不确定因素。因此,地方政府应当及时指定补偿办法的权利,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然后由具体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执行,以保证当事人因保护野生动物而遭受损失,要求补偿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加大对栖息地保护的力度

栖息地是指动物栖息的生态地理环境,是动物生存的首要条件,从其所生存的周围环境取得一切必要的生存条件,如水、食物、隐蔽地和繁衍场所。每一种都有它所需要的特定的栖息地,一旦动物所赖以生存的栖息地缩小或消失,动物的数量也将随之减少或灭绝。上世纪,北大荒的开发,得到了北大仓,但是人们也发现了,失去一块宝贵的湿地。湿地作为“地球之肾”,因其特殊的自然条件,是许多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的重要的栖息地。由于过度的开发,湿地的消失,一些野生动物只能失去了它们的家园。所以,加强对栖息地的保护力度,已经刻不容缓。

(五)增加对残害动物行为的制裁,完善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刑法规定[5]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只有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才追究刑事责任,而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甚至虐待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几乎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只有适当扩大处罚残害动物的范围,对故意伤害、虐待野生动物、包括故意伤害、虐待非珍贵、非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就可以让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从而完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刑罚体系。

(六)、对野生动物的食用和经营利用加以限制

对我们这种重视“吃”文化的传统大国,要在不吃和少吃的基础上来尊重动物,保护动物更是不易。但是,我们期望通过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对野生动物不卫生食用带来的后果影响,在思想上慢慢改变国人对待野生动物的观念得到改观和升华。以及在法律制定上对于严重食用野生动物的打击上配合,使得国人在对野生动物权利的理解和认同,最终能得到真正和普遍意义上的保护。同时,对于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应当规范管理,加强查处非法无证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活动。

尽管野生动物保护任重道远,法律在规范的过程中也将要得到深刻的洗礼或是世俗不屈的较量。但是保护野生动物,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都很强的社会公益事业,既要依靠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和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的努力,又要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理解和支持,才能共同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6] 参考文献:

4 [1] 白煜.论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保护[J] .法制与社会.2008 .(06) [2] 杨源.论我国动物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J]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03.(1) [3] 同[1] [4] 麦麦提.我国生物多样性立法现状及其完善[D] .中国期刊网.硕士学位论文.2008 [5] 曹丽荣.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保护[J] .四川动物.2011.(2) [6] 张淑兰.野生动物资源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地位[J] .山西林业.2011.(3) 5

野生动物资源学

遗传资源权中国法律保护再探讨

甘肃野生动物资源清查

贵州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整理)

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浅谈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与保护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调查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工作总结

中国珍稀野生动物 — 雪豹[优秀]

中国野生动物资源法律保护
《中国野生动物资源法律保护.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