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根据恩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九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恩施市政办函„2017‟17号)文件精神,组成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一)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领导
第一主任:汪业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 任:陈光平市经信局局长 副 主 任:柳 军 市经信局副局长
(二)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市经信局、市安监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国网恩施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
陈光平同志负责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柳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专业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 12全生产专项检查、考核等工作;完成本单位职责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能;完成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指导煤炭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协助依法查处煤炭企业无照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完成本单位职责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能;完成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办和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矿犯罪活动;负责煤矿企业爆破作业特殊工种工作人员许可申请受理审批和爆破公司作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维护煤矿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打击破坏煤矿设备设施行为;配合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完成本单位职责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能;完成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市环保局:负责日常环境监管、监督、监测工作;依法打击煤矿环境污染行为;负责煤矿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审查,督促企业开展验收工作;配合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完成本单位职责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能;完成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市质监局:负责商品煤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管工作;配合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完成本单位职责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能;完成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国网恩施市供电公司:负责保障煤矿电力稳定供应;及时检修、排查煤矿公共专供线路,排除供电隐患,建立健全停电通知制度;及时拆除已关闭矿井公共供电设施;配合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完成本单位职责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能;完成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市经信局:负责贯彻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负责煤炭行业中长期规划;负责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组织;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组织、实施、初审工作;组织煤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配合参与煤矿事故调查,组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完成本单位职责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能;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专业委员会会议制度
1、不定期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年不得低于4次),听取本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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