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专职人武部干部

发布时间:2020-03-03 16:33: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汶上县义桥乡人民武装部 冯 月

基层人民武装部,不仅是我国国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基层人民民主政权的组成部分之一,武装部配备有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现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在编制上属于地方,是从事人民武装工作的国家干部,也是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更是动员群众进行人民战争的骨干和中坚力量,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军事工作,接受同级党委、政府等行政组织和上级军事部门的双重领导,在组织带领民兵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建设高素质的专职武装干部队伍,不仅是加强人民武装部全面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新时期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基层武装部及人武干部配备原则的历史沿革

建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一直重视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其建制几经变化,1951年起,全国多数县和市辖区建立人民武装部,属军队建制,编配现役军人;1954年改称兵役局;1958年,又改称人民武装部;1961年起,在公社、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也设立人民武装部,编配专职地方武装干部;1985年7月起,县级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工作人员也改为地方干部。 1995 年 12 月 20 日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着眼国际国内形势的

1

发展变化,决定将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这对于加强军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领导体制上为人民武装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更为良好的条件; 1999 年 7 月 6 日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是我国国防体制和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组织基础。

二、关于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来源、选拔与任职资格问题 现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选拔条件、来源渠道、编配程序、录用方法主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9]24号)文件精神执行的。

1、现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选拔条件、来源渠道、编配程序、录用方法: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选拔、配备和管理,实行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1993 ]第 125 号)和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中发[ 1993]8 号)号)规定的精神执行。选拔、配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充分考虑武装工作的特点和对

2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素质的特殊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选配。选拔、配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年纪较轻,文化程度较高,热爱党的人民武装事业,具有一定的军事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从人民武装学校毕业学员中选拔和军队转业干部中选配,也可从地方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其他党政干部中选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录用,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地方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共同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以军事知识、技能和本职业务为主,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拟录用人员,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编制职数出现空缺时,要优先录用人民武装学校的学员。拟录用的地方大专院校毕业生,必须接受人民武装学校或者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教导大队半年以上的军事专业培训后方可任职。对个别德才优秀、工作特别需要的人员,经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批准,也可采取选调的办法。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现有的乡(镇)、街道聘用制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按照《中组部、人事部 的通知》(组通字 [1997]48 号)的精神,经考核、过渡后可仍实行聘用制。

2、现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选拔条件、来源渠道、编配程序、录用方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3

一是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选拔条件、来源渠道上,不能体现专武特色,由于近几年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在基层的比例大大减少,限制了专职武装干部的进入渠道,大部分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都是从地方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其他党政干部中选配,缺乏一定的军事素质和军事组织指挥能力。

二是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录用上体现不出对人民武装学校学员的优先录用,各地人民武装学校受市场经济影响,就业渠道狭窄,大部分武装学校办学状况不容乐观,存在着生源缺乏、生源素质较差的现象,乡镇机关人员“凡进必考”,大部分人民武装学校学员很难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进一步限制了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录用渠道。

3、如何进行调整和改进

为进一步拓宽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进入渠道,加大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选拔对象范围,应该从入口着手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保证专业对口。

一是大力发展人民武装学校,更新人民武装学校办学理念,根据武装工作的需要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的状况确定招生规模。不断适应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现代军事发展的需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挂靠高等院校等办法,逐步提高人民武装学校的办学层次和质量。要不断优化人民武装学校的师资力量,完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水平,为基层人民武装部输送高素质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4

二是充分考虑武装工作的特点和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素质的特殊要求,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选拔上多采取一些面相人民武装学校毕业学员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对口选拔,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对人民武装学校毕业学员和军队转业干部给与倾斜,从源头上提高专业对口率,使热爱人民武装事业、具有一定的军事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的军事人才做到人尽其才。

三、关于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教育管理、任职年限、考核任免问题

1、现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管理体制

现行乡(镇)人民武装部部长参加同级党委,为副乡(镇)长级职务;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参加同级党工委,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级职务。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任免权限和程序是:部长、副部长的任免,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商所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提名,组织部门、人武部门共同考察,报县(市、区)委审批后,以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的名义任命,并报上级军事机关备案;其他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任免,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与所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共同协商,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审批,以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名义任命,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调整交流,应在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有计划地进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每年要会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

5

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实施奖惩、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2、今天,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渐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推进,各种新的改革措施也不断出台,给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教育管理带来了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是部分地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进出渠道不畅。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有计划地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进行调整交流,是建设高素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的客观要求。然而在少数地区,或是由于军地双方协调不够,标准不一,或是由于机构改革压力过大等原因,结果在进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调整交流时,一些不适应武装工作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难以调整出去,而一些较优秀的人员却又难以任命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以致有的地区出现了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素质不高等问题。

二是少数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个人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历史等的原因,一些乡镇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和“战场”需要。有的年轻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在抓经济建设时往往是一把好手,而对武装工作却是“门外汉”;一些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虽然对武装工作比较熟悉,但是缺乏率兵带民致富的本领,也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三是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隐性兼职”现象突出。地方政府机 6

构改革后,乡镇机构编制缩减,工作人员减少,工作相对繁忙,虽然很多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名义上是专职,但平时还是兼了不少其它的临时性工作,而这势必分散他们的精力,影响本职工作的完成。

3、鉴于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上出现的种种问题和不足,要想搞好基层武装的建设,就必须破解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一是必须增强地方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要广泛宣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必须使地方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认识到,加强基层武装部建设,提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素质,军地搞好协作是关键。不能单纯地认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是部队的事,或是地方的事,军地双方都要负起责任。要把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列入党管武装的重要内容,将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基层武装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统一检查,统一考评;并把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纳入地方组织部门的干部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形成了军地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理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进出渠道,首先要把好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入口”关。在确定考核对象上,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重点从人武学校毕业学员、转业军人和党政干部中进行考核选拔,在一些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采取公开招聘专职人民武装干

7

部的办法;在考核任用程序上,严格按照双重领导的原则,坚持军地联合考核,以人武部为主的原则,统一选用标准,严格按程序办事;以公开、公正促廉洁,防止搞照顾、“说情风”等问题的干扰和影响,要将思想政治素质好,军事、文化素质强,德才兼备的年轻的干部择优选拔到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中来。

其次,理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交流提升。在保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稳定的情况下,人武部应积极向地方推荐,使优秀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能和地方干部一样得到提拨重用,同时对年龄偏大、身体健康较差以及其他不适合武装工作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交流,并妥善安置,使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工作有干头、有奔头。

三是进一步提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综合素质,从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入手,把提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业务素质作为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短期轮训、以会代训,定期检查、考核,组织函授学习和在职自学等形式和方法,不断提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在新形势下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能力,成为既懂军事,又懂经济,军地兼通的“两用人才”。

四、关于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发挥作用情况

人民武装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8

社会建设,特别是在军事斗争准备、维护社会稳定、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强化了旗帜意识,坚定不移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工作。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武装向来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定不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伟大旗帜统一思想、凝聚兵心、铸牢军魂。要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组织民兵宣讲团等形式,在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思想深处扎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思想根子,真正让党的旗帜在人民武装这块阵地上高高飘扬。

二是强化了军魂意识,确保党对人民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们永远不变的军魂。基层武装部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新的形势下,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紧紧跟上党的理论创新步伐,落实党管武装的各项制度和各项规定,管方向、抓大事,确保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永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三是强化了使命意识,不断推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工作向新的目标迈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有“为官一任,强武一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工作的落实,要树立新目标,确定新思路,谋求新发展。

四是组织和发动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加“三个文明” 9

建设。要充分发挥民兵“组织严密,突击力强”的优势,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作为,积极组织民兵实施致富、平安、创建、兴企“四项工程”建设。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带头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带头参加全民创业活动,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户。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实现生产力和战斗力的共同提高。

总之,新世纪新阶段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工作的创新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抓好以军事斗争准备为核心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提高认识、坚定政治信仰中明确工作思路,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中谋求发展,在用兵练兵中,实现战斗力和生产力的共同提高,推动人民武装建设科学发展。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人武部

人武部激励干部的几种方法

对加强人武部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人武部事迹

人武部简介

人武部责任状

人武部工作总结

加强人武部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乡镇人武部工作总结

专职人武部干部
《专职人武部干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