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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0-03-01 20:43: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晋江市交通局 晋江市公安局文件 泉州市公安局晋江机场分局

晋交„200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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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运管所(各股、队、站)、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各派出所(边防所)、公安机场分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交通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运安[2009]34号)、《泉州市交通局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交道[2009]13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为做好组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依规、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大打击力度,共同遏制“黑车”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泉州市公安局晋江机场分局联合组成的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统一领导、协调专项治理活动。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经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重点查处“黑车”非法经营客运行为。查处非法经营客运的“黑车”、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出租汽车异地经营以及客货二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的行为。

(三)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力度。加强对主要客运线路、晋江机场、客运站、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新建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非法营运车辆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间的非法经营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2月28日开始,到2009年5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25日前)

1、成立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专项治理活动。

2、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3、组织人员全面摸清本市的非法营运基本情况,确定打击重点,为实施集中治理做好充分准备。

4、充分利用媒体及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在晋江机场及各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专项治理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25日至5月5日)

1、交通运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打击“黑车”执法行动。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对“黑车”临时集结点和非法营运行为多发的路线和地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配合泉州市联合执法行动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3、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行为

交通部门对“黑车”非法经营行为,要依据相关法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非法营运车辆应予以暂扣或责令其驶向指定地点。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协调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会同公安部门集中销毁。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异地经营行为,一律停车参加学习7日,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路营运。

公安部门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以及查处“黑车”非法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非法营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总结巩固阶段(2009年5月6日至5月20日)

1、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泉州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

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矛盾较为突出的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工作的重要性。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认真把握工作重点、紧密配合,下最大的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投入最强的执法力量,切实抓好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及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措施,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减少“黑车”非法经营的生存空间。

(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非法营运信息,协助查处“黑车”案件。专项治理行动期间,交通、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及时组织查处举报的非法营运“黑车”。

晋江市交通局举报电话:85690068,晋江市公安局举报电话:82030096,泉州市公安局晋江机场分局举报电话:85628110。

泉州市交通局举报电话:22599110,泉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22180303。

(四)综合治理,依法监管

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产生。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加大对重点地区“黑车”和欺行霸市行为的查处力度,改善经营环境,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采取现代、科学的手段,充分利用各种电子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依法对“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进行监控、调查、取证和查处,确保查处一例、成功一例、教育一片。

在开展依法打击的同时,要积极推行城乡短途客运班车公交化,重点发展农村客运,增加客运班车和公交车运行线路,加密班次和延长服务时间,服务城乡居民出行。

附件: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晋江市交通局 晋江市公安局

泉州市公安局晋江机场分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朝炮 (市交通局副局长)

朱长沙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金盾 (泉州市公安局晋江机场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蔡经雄 (市运输管理所所长)

成 员:李建设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陈锦裕 (泉州市公安局晋江机场分局治安大队

大队长)

黄丽娟 (市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主 任:蔡经雄 (兼)

副主任:王贵阳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陈锦裕 (兼)

办公室成员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巡警大队、交警大队、泉州市公安局晋江机场分局各抽调1名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市运输管理所稽查队、各运管站负责人组成。

主题词:运输 黑车 治理方案 通知

抄送:泉州市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晋江市交通局

2009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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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交通局

晋江市

晋江市副市长 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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