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提升管理水平,现就行政人员考核制定如下办法(行政人员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一、整体要求:要按照“三个走在前面”(即理论学习研究、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起到带头作用、先进作用。
二、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校委会每周五晚上对本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各科室、各年级组、各学科组每周一上午部署本周工作。
三、实行重点工作调研制度。按照分工,结合学校年工作计划,确定每月的调研内容,进行实际调研,并形成文字材料。
四、实行民主评议制度。学年末由全体教师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
五、实行校委会成员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带班期间,要对教师办公、学生管理及生活各个区域、各个时段进行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遇重大情况,立即汇报。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在门岗与门岗管理员、值班班主任一同盯班,以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人身安全。
六、行政人员工作待遇。行政人员工作量按照教师满工作量一半计算。兼课、包级校委会成员福利待遇享受学科组、年级组平均额。
《行政人员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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