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参保单位初次参加社会保险指南
一、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日期:每月1-24号工作日逢节假日前移)
(一)文件依据:参保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必须按锡劳险【1999】14号问《关于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的单位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单位成立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办事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二)需携带的证件资料:(1)无锡市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如实填写并请盖好公章及法人章);(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预备期企业)、事业单位应携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其复印件;(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及其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及其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6)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复印件;(7)自备移动U盘。
(三)申报程序下载:登记完毕后,参保单位通过无锡劳动保障网或者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下载专区下载《无锡市劳动保障单位管理系统》安装并作报盘处理。
二、人员参保和社会保险费申报(办理日期:每月1-24号工作日逢节假日前移):
(一)人员增减变动
1、企业单位参保人员须到市或区人保局办理录用(或退工)手续(初次参保人员须凭身份证复印件产生社保个人代码)。
2、初次参保或已参保但尚未建立社保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无锡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已参保人员填写《无锡市参加社会保险在职人员增减变动表》)或在U盘中做好,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人员变动手续(机关事业单位还须携带人事局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
(二)申报日期
新参保单位影单在被核准登记之月的24日前(逢节假日前移)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手续;已参保单位应当在每月24日(逢节假日前移)前办理社保保险费申报手续。
(三)申报工资
缴费单位应当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时足额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
(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流程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有两个方式,分别为柜台申报和网上申报:
1、柜台申报办理程序:缴费单位每月24日(逢节假日前移)前,将本月职工上月发生的工资收入输入“无锡市劳动保障单位管理系统”中——携带“U”盘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缴费申报——各办事处受理、审核、确认缴费基数——计算确定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打印“无锡市社会保险费征缴通知单”——缴费单位凭“征缴通知单”于次月1-10日到地税局办理缴费手续。
2、网上申报办理程序:电信缴费开通社保e通——社保征缴管理部登记确认——信息中心开通社保业务——登陆社保e通——输入VPN账号、密码、验证码——登陆——输入社保用户名、密码——登陆——点击功能列表中的功能模块上传申报数据(具体操作请见《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办事流程指南》(中心网站下载))——社保中心窗口业务员下载单位上传数据并核定、数据下发回传给申报单位——单位下载当月的回盘数据打印“社会保险费征缴通知单”——缴费单位凭“征缴通知单”于次月1-10日到地税局办理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