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议
甲方(担保人):
姓
名:
杨素兵
乙方(被担保方):
名
称: 上海安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有为
第一条:在泰安东岳重工有限公司(简称“东岳重工”)增资扩股项目中,上海惠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惠国基金”)为东岳重工独家合作方,甲方为惠国基金的法定代表人,而乙方为惠国基金的代理合作商。
第二条:根据惠国基金和乙方签署的代理合作协议,乙方有权就东岳重工增资扩股项目而向惠国基金所提供的服务收取佣金,甲方对乙方提取的佣金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惠国基金承诺:自乙方推荐的投资人将投资款汇入东岳重工指定账户且与其签署相关协议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如惠国基金逾期未进行支付,则甲方向乙方承担支付义务。
第四条:乙方承诺对该协议中约定事项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如有违反,则乙方自愿将所提取佣金无偿返还给惠国基金。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签章:
年
月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2
日
《担保协议—佣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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