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例
一、总 则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管理者和组织者,是良好班风、浓厚学风得以形成的主要力量,对于搞好学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有一定的德育理论水平,在班级德育活动中,在探讨中学德育改革的基本理论和管理中能起指导、示范带头作用的班主任,推动我校德育工作更加精细、更加规范、更加科学,创建德育品牌形象,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第一条:评选对象为全校当年任职的班主任(在本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要在1年以上)。
第二条: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
1、热爱班主任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有较系统的教育科学、管理科学知识;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2、作风民主,对学生有爱心,尊重学生人格,无歧视,辱骂学生现象。
3、有全局观念、服从学校工作分配。
4、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为人师表。能全面负责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劳动及身心健康。
5、作风正派,工作踏实,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
(二)工作能力
1、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履行学校《治校方略》中“班主任岗位职责”。
2、所带的班级舆论导向正确,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学生是非分明,没有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3、有良好的协调能力,能正确处理学生、任课教师、家长之间的各种关系和矛盾。
4、建立建全班级民主管理制度。注重学生干部的培养,充分发挥班干作用,热情关怀学困生,后进生转化效果明显。
5、深入学生,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能预防或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
6、思想敏锐,工作布置有前瞻性,对突发事件有一定的应变能力,班级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实绩
1、所管班级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2、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布置到位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各种检查达到指定要求。
3、班风好,班级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学生思想活跃,纪律性强。期中、期末考试,要完成或基本年级划分的二级目标任务(按1:1.2比例)。(高三的高考成绩可作为主要的参考依据)
4、文明宿舍较多,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的次数较多。(第一幢教工宿舍的优生宿舍由年级单列与同类有优生住的班级比较)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包括组织参加校运会、文艺汇演、交通安全、禁毒活动、演讲、征文比赛等)中取得较好名次。
6、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集会,按时上交班主任计划、总结和各种报表材料。
7、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积极组织或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配合德育处、团委和年级工作,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强、效果好。
8、每年要有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承担德育课题究研成效明显,校内外德育交流成效突出。
第三条:评选的优先条件
为鼓励班主任进行德育科研工作,在同等条件下,凡有下列情况者优先考虑。
1、德育论文在区、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2、德育科研课题在市级以上立项并实施;
3、为区级以上活动提供德育现场。
4、德育管理有特色,形成新的管理模式,经实践取得成效,并在年级或学校推广。
第四条:评选的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全学年班会、例会旷会二次以上;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3、值班脱岗,重大活动无故缺席;
4、全学期无故缺席校会或级会两次以上;
5、班级出现因班主任工作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
6、班级学生出现吸毒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7、个人违纪违法,受到学校或上级部门处理等。
三、评选的程序和办法
第五条:优秀班主任每年评选一次。分年级,以年级为单位按A、B班两条线评,评选比例按每层次班主任总人数的30—50%进行评选。(具体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年级管理、班级管理的质量效果而定)
第六条: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先由个人申请或由年级组推荐,年级根据班主任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和各种证明材料,会同相关领导进行考察初评,报经德育处和校长室审查资格后,确定候选人。
第七条:评选工作由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由校长室、德育处、年级组及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执行评委职能。评选后实行公示,然后按程序上报批。
第八条:优秀班主任系德育工作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学校优秀班主任实行动态管理。有关记录进入个人档案。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班主任的,在各种评优评聘工作中,优先考虑。
第十条:学校定期组织优秀班主任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和考察。
第十一条:优秀班主任有义务培养青年班主任和指导其它班主任,有义务承担校级以上的主题班会观摩课和有关德育改革及德育科研课题,承担校内外有关班级管理和德育经验交流的任务。
四、附 则
第十二条:申报校级优秀班主任的教师,必须承认本条例,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第十三条:本《条例》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