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5-2016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经与贷款经办银行沟通,现请要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准备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县级或乡镇级民政部门盖章,今年当年的申请表,所有签字空都要签,联系电话必须为有效),
5、未成年学生还需提供由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学生申请贷款并承担还款连带责任的监护人同意贷款证明)。
正式提交材料时间为11月2日开始,在此期间请各位同学尽快准备材料,特此通知。
2015年10月23日
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
《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准备的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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