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
(一)有就业愿望,且未就业的城乡初、高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和技校毕业生、大专以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一寸免冠照片1张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求职录用登记表》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毕业证、部队复员转业退伍证明、一寸免冠照片1张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的未就业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公众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求职录用登记表》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就业转失业的城乡劳动者,按分级管理的原则,
由企业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登记表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市属以上企业(含市属企业)到唐山市就业服务局,区属以下企业(含区属企业)到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求职录用登记表》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具有本省(市外)户籍的城乡劳动力,持有效
证件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具有省外户籍的城乡劳动力,持本人身份证、
毕业证、暂住证、到唐山市就业服务局填写《求职录用登记表》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唐山就业失业登记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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