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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

发布时间:2020-03-02 10:23: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提供资料及

办理流程

一、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提供资料

〈一〉失业登记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社区出具的至今未就业的证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省户籍人员还须提供居(暂)住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照片2张〈1寸和2寸各一张〉

除须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4、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从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个体业主停止经营的提供相关证明;

7、按有关规定失地、失林、失海劳动者提供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8、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供相关证明;

9、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提供相关证明;

10、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除须提供该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上

1、

2、

3、项资料;

11、其他。

〈二〉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其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表》凭以下材料,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申领《登记证》: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2、劳动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初次申领《登记证》须交近期同底彩色照片两张〈2寸和1寸各一张〉

4、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省户籍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城镇常住地的居〈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还须提供该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流程

〈一〉申领人提供以上所需资料到当地乡〈镇〉劳动保障所接受初审并进行登记、

填写登记表(乡镇劳动保障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乡〈镇〉劳动保障所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领人资料报送县就业中心进行

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乡〈镇〉所自收到申领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发《就业失业登

记证》。

备注:原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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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介绍信

《就业失业登记证》换证

唐山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 管理办法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书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事项

颁发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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