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

发布时间:2020-03-03 06:10: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大家讲一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知识,和大家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希望通过这次学习,同学们能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对照一下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行为,能够利用法律法规更好地保护自己。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并施行,经过2次修正,现行的是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4、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

过失致人重伤罪

被告人程某与被害人肖某均系某县某中学学生。2016年12月某天下午课间,程某在教室内与同桌肖某开玩笑,趁其不注意时将凳子抽走,导致肖某坐下时跌倒,后肖某与成某发生纠缠,纠缠中肖某被程某搡倒在地,双方在推搡过程中肖某的腹部与课桌产生碰撞,后肖某经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脾破裂并予以手术摘除。经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肖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后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程某过失致人重伤罪向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肖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成某及其家人赔偿自己因脾切除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25万元。

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成某及父母赔偿被害人嵇某因脾切除造成的各项损失165000元,被害人嵇某出示谅解书。对于刑事诉讼部分,法院认为被告人成某与同学嵇某玩闹推搡时过失致其重伤,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同时,因被告人成某未成年人,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遂判决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决被告人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盗窃罪

被告人曹某系某县某职中学生。2016年7月某日,曹某在公园游玩时发现有人在池塘游泳,并将衣物放在旁边的大石头上。曹某趁四周无人之际,偷偷将衣物内手机拿走。后曹某用该手机玩付费游戏,共花费话费3000余元。失主报警后,公安机关将曹某抓获归案。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其家人积极赔偿失主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曹某系未成年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判决被告人曹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聚众斗殴案件

2015年春节前,不到17周岁的职专学生李某和张某,因“看对方不顺眼”,分别纠集20余人“定点”进行聚众斗殴。结果,张某一方两人被砍伤。经审理,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本案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刑罚,最高为5年半。

法律链接: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抢劫案件 2014年9月,某校学生王某、李某因无钱上网,商量抢劫同学陈某。趁陈某独自一人时,王某、李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迫陈某交出携带的300元。经审理,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李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律链接: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交通肇事罪

2014年11月,张某骑电瓶车放学回家时,在路上逆向行驶,将路上行走的金某撞伤,后金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审理,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链接: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直接扣留其非机动车。

容留吸毒案件 2014年7月,某学校大三学生凌某在家里中招待朋友,期间凌某拿出冰毒招呼张某等人吸食,凌某、张某等四人先后吸食了冰毒。经审理,法院判处凌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律链接:

容留吸毒他人吸毒罪:是指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6、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7、未成年人应如何保护自己 在别人打我时,我该怎么做呢? 如果是同学间发生轻微的摩擦,要尽量冷静处理,决不能采取极端的方法去报复,如果双方不能和解,可以向学校老师反映情况,由校方进行处理。如果是社会青年无端殴打你,首先要保全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能盲目的抗打硬拼,及早脱身,然后向家长反映,在学校周围向老师或学校门卫反映,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怎样拒绝别人的要求一起去违法犯罪呢?

要明辨是非,极力劝阻。劝阻无效,自己坚决拒绝。如被迫,应及时报案。积极向家长、学校、警方报告情况。

在遇到社会青年或者高年级学生向我们要钱如何处理?

首先,如果是社会青年向在校学生要钱,应当及时向学校老师、家长反映或公安民警报案,以便尽快处理。既不能自己拿刀来解决,也绝不能逆来顺受,从而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其次,如果是高年级的学生向低年级学生要钱,可以向老师举报这种行为,不能几个同学结伙来抵抗或者报复要钱者,否则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走向犯罪。

同学们,你们都是2003年左右出生的,是最幸福的一代人,是成长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快速发生期,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九大,习近平说,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到2050年你们只不过47岁,伟大的中国梦还要靠你们去实现。

还有七个月,你们就要中考了,希望大家排除外界干扰,成绩好的继续努力,争取考到自己向往的学校,成绩不好的也不要气馁,更要珍惜这七个月的学习,即使考不到好的学校,也可以到职高或社会学一技之长,还可以自学,学习成绩并不代表一切,人生态度很重要,什么年龄该做什么年龄的事,你们现在这个年龄段是学习的最好时期,就应该好好学习,当你们走上社会需要担当时,也要有能力去担当。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争取做最好的自己。

我们现在处于这么好的国内环境,有强大的国家做我们的后盾,只要你努力,生活一定很富足。不要当别人享受社会主义福祉时,有人却在高墙中失去自由。所以,我们要随社会主流走,与有正能量的人交朋友,不要掉队,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不要让自己成为社会的阴暗面,虚度年华。要做个有正能量、有担当的人,为自己、为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

今天先和大家交流到这,希望同学们能走好青春的每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演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总结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总结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施方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