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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诂学简明讲稿

发布时间:2020-03-04 00:59: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训诂学

第一节训诂的定义与功用

一、训诂、训诂学的定义

“训诂”这个说法很早就出现了。最初单称“诂”或“训”。“诂”亦作“故”。《汉志》著录齐、鲁、韩三家诗说,有《鲁故》二十五卷,《齐后氏故》二十卷,《齐孙氏故》二十七卷,《韩故》三十六卷。汉代以来,“训诂”合称,又作“故训”,有《毛诗故训传》,又称《毛诗诂训传》。

《说文解字》分别对“训诂”做了解释。如“训”解释为“训,说教也。从言,川声。”段玉裁注说:“说教者,说释而教之,必顺其理。”“诂”字:“诂,训故言也。从言,古声。”段玉裁注说:“故言者,旧言也,十口所识前言也。训故言者,说释故言以教人,是之谓诂。”段玉裁将“训故”合释为“顺释其故言也。”唐代孔颍达也有解释:“训诂者,通古今之异词,辨物之形貌,则解释之义尽归于此。”可见,训诂就是解释疏通古代的语言。

训诂学就是研究词义,讲明句义以至篇章,总结前人注疏经验,阐明前人训诂体例、方法、方式、原则及其运用以及辨正音读,解释名物、典制等等。

二、训诂的任务

(一)传统训诂学的任务 有三项:

第一是“释古今之异言。”(晋郭璞《尔雅·释诂·注》)就是用当代的话去解释古代词语。

第二,“通方俗之殊语。”(同上)用通语释方言。

第三,“道物之貌以告人也。”(《毛诗诂训传》孔颍达疏)

这三项任务表明训诂学是沟通古今语义的桥梁。实际上,训诂学的内容更丰富复杂得多。

(二)训诂的内容 应包括以下内容:

1.解释字词——训诂的核心

对于字词,不仅要重视它在字书、词书里的贮存状态的概括意义,而且更要重视它在语言环境中的使用状态的具体意义。如“兵”字,《左传·成公二年》“擐(huàn穿)甲执兵”指武器,《战国策·赵策四》“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指军队,《左传·隐公四年》“夫兵,犹火也”指战争。 2.解释文句

解释文句包括分析句读、疏通句意、阐明语法这些内容。 (1)分析句读:

我们训释古书,应防止把没有凝聚力的成分硬加凑合,或者把原来不宜拆开的组合体硬加分割。

如《淮南子》:“孔墨之弟子皆以仁义之术教导于世,然而不免于儡,身犹不能行也,又况能教乎?”高诱以“儡身”二字连读,说:“儡身,身不见用,儡儡然也”;王念孙却说:“‘儡’字上属为句,‘不免于儡’,谓躬行仁义而不免于疲。”杨树达《古书句读释例》(第四)说:“王说是也。”

《礼记·曾子问》:“昔者,史佚有子而死,下殇也。墓远。召公谓之曰:‘何以不棺敛于宫中?’史佚曰:‘吾敢乎哉!’召宫言于周公。周公曰:‘岂不可’。史佚行之。”郑玄注:“言是‘岂,于礼不可!’不许也。”当时周公回答召公的话是“岂„„,不可„„”应两句读,“岂„„”就是“岂有此理”的略说,“不可”是不许之辞。召公听为“岂不可”一句,于是变成允许的意思。 句读的重要性,还超出一般诠释文义范围之外。《论语·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般读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是愚民政策的说法,老百姓可以使他们照着统治者所规定的路子去走,不可以使他们知道为什么。但有学者读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梁启超在清末借《论语》以宣传变法维新,就强调最后一种读法(见氏著《孔子讼冤》),从中演绎出一条推行君主立宪的办法:人民有条件,就立即实行;人民无条件,就开发民智,创造条件。

杜牧《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有人改动句读,标为小令:“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另纪昀给乾隆帝抄诗于纸扇:“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脱“间”字,纪昀灵机一动,重作句读:“黄河远上,白云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2)疏通句意

在古代经传诸子的注疏中,除了解释字词意义以外,还有大部分不属于解释字词意义的范围,而是串通含意的。如《毛诗诂训传》“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

经·周南·关雎》)句,《毛传》说:“窈窕,幽闲也。淑,善;逑,匹也。(解释词义)言后妃有关雎之德,是幽闲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疏通大意)” 《孟子·离娄下》“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约也”句,赵岐注:“博,广。详,悉也。广学悉其微言而说之者,将以约说其要。意不尽知,则不能要言之也。” (3)阐明语法

古籍注疏中,在串讲句意时,还把词与词,或句与句的关系确定下来,这就是语法结构。如《诗经·小雅·棠棣》“原(高的地方叫原)隰(低的地方叫“隰”)裒矣,兄弟求矣。”《毛传》说:“求矣,言求兄弟也”,便阐明了语法关系(表明“兄弟”是“求”的宾语)。 3.分析篇章

训诂学既要研究怎样解释词义、阐述内容,也要在解释篇题、点明章旨、串讲大意的同时,分析文章的篇章结构。历代训诂家一向注意篇章结构的分析。如王逸的《楚辞章句》以及朱熹《四书集注》等书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论语·学而》“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三句看来不相关的话联成一章,似嫌费解。但据《史记·孔子世家》:“定公五年,„„孔子不仕。退而修诗、书、礼、乐。弟子弥众,至自远方,莫不受业焉。”可看出,《论语》这一章是孔子自述定公五年整理诗、书和制定礼、乐,教育学生的心情。“学而时习之”,是指“修订诗、书、礼、乐”,“有朋自远方来”,是指“弟子弥众,至自远方,莫不受业焉”,“人不知而不愠”,是指“不仕”来说的。 4.分析表达方式

说明文章的修辞方式,也是训诂学的内容之一。古代训诂家对文章的特殊表达方式、倒文、省文、复文、变文、足句之类的说明,也是训释古书的重要内容。如《诗经·小雅·苕之华》有“牂羊坟首,三星在罶。”《毛传》解释说:“牂羊坟首,言无是道也。三星在罶,言不可久也。”这两句诗在修辞上属于两种不同的比喻手法。前一句是属于“隐语廋辞”(歇后语),“牂羊”是母羊,“坟首”是大脑袋,事实上只有公羊才会长大脑袋,“母羊长出了大脑袋”是“不可能的事”。后一句是用借喻的表达方式。“三星”是星宿,即参宿、心宿,在冬天天快亮时出现,太阳一出,就会消失。“罶”是一种捕鱼器,夜晚放在水里,天亮时取走。“三星在罶”指离人们取罶的时间很近了,表明时间短暂。《苕之华》的作者从当时政治、经济上分析周室必亡的趋势而发出的感慨。 5.分析时空关系

文章中涉及的时间和地点,是训释古书必须十分重视的。比如上古,按今天的历史分期是指夏商周秦汉时期,而《韩非子》所说的“上古”是指有巢氏、燧人氏 3

时期。“月照东墙”,初上的月亮照东墙的外侧,偏西的月亮照东墙的内侧。这些都是要分析文章的时间和立足点去妥善解释。

第二节训诂方法与方式

一、训诂的方法

1.以形索义(形训)——外在形式的利用

通过字形的分析去了解字索记录的词的本义,这就是“依形求义”的训释方法。如《左传》里有“梦黄能”,杜甫诗中有“鸣弓射兽能”,《说文解字》卷10“能,熊属。”徐铉说“能”是象形字。《毛公鼎》有一象形字很象熊的样子。在甲金文中无“熊”,可见“能”是“熊”的古体字。

作为以形索义的形训,分析字的形体结构,必须以推求字的本义为目的。推求字的本义,不仅对理解古籍作品的内容有很大帮助,还有助于辨析形似字,指导语言实践。如“盲”是眼睛失去视觉功能之意,“肓”是身体的一部位(古人把心脏与隔膜之间称肓)。了解它们的本义,辨析其字形,使用时便不至错误。在此基础上引申用法也不难掌握。又如“奕”中之“大”是人正面站立之像,表示“大”;“弈”的“”为“手”形,两字各有本义和引申义。可见通过形训,推求字的本义,寻求字的引申义,则字义词义的系统就易于掌握了。

如“武”字甲骨文作,钟鼎文(金文)作,均是上像戈,下像脚掌,是荷戈出征之义。《说文》肯定“止戈为武”的旧说是错误的。“止戈为武”是源于《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庄王之言。楚子的话是借字形来阐明“武”的七德: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这仅是军事哲学观点,与造字“武”的本义无关。

在使用形训时要注意“望文生训”: 第一,因不明古义而望文生训

今人主诚能去骄傲之心,怀可报之意,披心腹,见情素,堕肝胆,施德厚,终与之穷达。(邹阳《狱中上梁王书》)

有人误注“堕肝胆,就是肝胆涂地的意思”,其实“堕”古有“输”义,“堕肝胆”即“输肝胆”,即“把心交出来”。在《史记·淮阴侯列传》中“臣愿披腹心,输肝胆,效愚计,恐足下不能用也。” 第二,因不明通假而望文生训

如《史记·项羽本纪》:“秦吏卒多窃言曰:‘章将军诈吾属降诸侯,今能入关破秦,大善;即不能,诸侯虏(lu)吾属而东,秦必尽诛吾父母妻子。’诸将微闻其计,以告项羽。”有人误注“微闻,略略听到,暗暗听到”。其实“微”应为“覹”的通假。《说文》:“覹,司也”,注“司者,今之伺字。”“微闻”就是窃听,暗中偷偷地探听(与窃言照应)。

二、因声求义(声训)——内在形式的利用 1.因声求义的特性

内在形式的利用,便是取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解释字义。因为义和声分别是语言的内容和形式,而字形仅仅是记录这个音义结合的符号,对语言来说,它是外在的东西。从语言学来考察,音义关系具有以下六性: 第一,偶然性。某一语义用什么语音形式来负载,具有偶然性。

第二,约定性。但一经约定俗成,音义关系的偶然性联系便得到社会承认,具有了某种规定性,音义便互相制约又相互依存。音义关系的偶然性与约定性,《荀子·正名篇》“名无因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者谓之不宜。”嵇康也说:“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均有深刻的认识。

第三,回授性。由于社会的“约定”,本无联系的音义关系便对自身所处的语言系统产生反作用,即早起的音义系统对后起的音义系统产生“回授”作用,也就是对它派生发展的而来的新词具有意义和语音上的相承,“俗成”之后音义往往相联系。这对同源词音义关系关联上可以找到许多明证。

第四,延展性。同一事物的名称,甲乙两地说法不同,这往往是由地域方言即语言的地方变体所致。同一事物名称的不同地方变体,在音义结合关系上常有明显的脉络可寻。《尔雅·释诂》:“契,绝也。”郭注:“今江东呼刻断物为契断。”“刻”“契”古代为双声字,均为“溪”母字。可见,音义系统的延展性,反映于音义系统的对应性。

第五,类聚性。我们以从“攸”声的字多含有共同的义素“长”或与“长”多少类似的意思:

悠——忧之长,引申为意之长,再引申为时之长 修——毛之长,引申为一般的长 筱——竹之长 修——脯之长

认识倒类聚性,有利于语源的探索。

第六,多元性。

音义关系的多元性是指某一音素或音位所允许联系的意思不是单一的,而某一意思单位也允许由不同的语音形式负载。因为音素有限而义位无限,只好“兼职”,使一个语音单位所对应的意义单位不可能是唯一的了。认识音义关系的多元性,再处理语言材料时就可以条分缕析,不为所蔽。如《尔雅·释诂》中“大也”一条中,“弘、宏、洪”三字双声,“廊、介、嘏、京、景、简”六字双声,“溥(pu)、庞、坟、丕、甫、废”六字双声,“奕、宇、淫”三字双声。认识到这一点,就可以利用循声索义,求同探异。 2.因声求义的轨道 (1)通假借

钱玄同先生在《汉字革命》中说:“周秦诸子、《史记》、《汉书》、汉碑等等,触目都是假借字。”通假借对训释古书是很重要的。通假借就是排除假借造成形、义分离现象,弥补形、义联系被掩盖而以形索义原则无法贯彻的不足。它旨在解决同音替代的问题。

如《诗经·周南·葛覃》:“害浣害否,归宁(问候、问安)父母。”“害”字《说文》“伤也”,而用“害”字的“损害、杀害、祸害、忌妒”的义项均不能释,只有“通假借”轨道解决之,以“害“借用作“何”便可通解:哪件要洗哪件不洗,回家问父母。 (2)明方言

明方言旨在解决方言词声音变化的轨迹。今广州话与客家话里,“渠”作“其”。在古籍中已有表现。如《三国志·吴书·赵达传》:“女婿昨来,必是渠所窃。”《广韵》“渠,强鱼切”,“其,渠之切”,同属“群”纽。可见,“渠”是从“其”字变来。另如《诗经·邶风·匏有苦叶》“人涉昂否。”《毛诗诂训传》:“昂,我也。”郑玄笺:“人皆从而渡,我独否。”“昂”实为“”(āng)的假借,《说文》:“,妇人自称。”北方方言妇女自称“俺”即是“昂”字(男子为“我(è)”)。由于“昂”“”声近而通用,所以成为“我”的通称。 (3)寻语源

寻语源旨在解释某些字词诠释命名的由来。就是从声音线索来推求语源的方法。古人把音同义近、音义相近的字词放在一起考察,从而发现这些字词有同一来源,是由同一字词孳乳分化而来。这样的词通称为同源词。如《说文》草部:“莍,茮(jiāo)榝(xuē)实。里如求(裘)也。”“茮”即“椒”,“茮榝”即花椒树,“莍”即花椒子。《尔雅·释木》:“椒榝丑莍”,郭璞注:“莍萸子聚生成房貌,今江东亦呼莍榝。”《说文》卷8上:“裘,皮衣也。古文作求。”治求(裘)揉毛如小丸,而与椒实相似,可见“求(裘)”即“莍”的语源。

章炳麟的《文始》是运用因声求义的方法来探寻,说明语言发展变化的专著。他用《说文》中“初文”(纯象形或指事的字形)、“半文”(章先生称为“准初文”,包括“合体象形或指事”、“省变”、“兼声”和“重复”的字形),集为510字,其中取437个字形为语根,使同一语根的派生词收集在一个语根之下,以声音为纲领,按“比其声韵,讨其物类”的原则,来寻语源。黄侃论《文始》时说:“若其书中要例,惟变易(异体字)、孳乳二条。变易者,形异而声义俱通;孳乳者,声通而形、义小变。”这是对声训法基本条例的概括说明。 3.据文证义——语言环境的利用

上述用“同音”、“音近”的方法来解决通假问题和推求词义来源,是不能离开当时的语言实际环境的。同样,多义词的训释也须重视据文重义。要具体了解语境与词义的关系,其原则是“词不离句,句不离篇”,既要紧扣本句,又要结合邻文,还要联系成片语言。

词按照语言规则组织成句,词在句子中都有特定的意义,解释词义要紧扣本句。如:

(1)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孔雀东南飞》)可爱

(2)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白居易《卖炭翁》)值得怜悯 (3)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辛弃疾《书江西造口壁》)可惜

(4)“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孟子·梁惠王上》)

其中“折枝”,赵岐注为“解罢枝”,而朱熹却作“折断树枝”。“枝(支)”是四肢的“肢”,清代桂馥《札朴》“枝、支皆借字,当作肢”,“罢”跟“疲劳”的“疲”同,“解罢枝”就是松动疲劳肢体之意,“为长者折枝”就是为长者作按摩敲背等。“折枝”是古语,在汉代还可能活着,到宋代已不用,朱熹不了解这一情况,单纯从字面理解,强作解人,故成误读。 4.析词审义

析词审义就是分析词的结构关系以审其意义。 (1)分清词与词组

两个音节的语言单位是双音词,还是一个词组,必须分清。如:

(1)汝为人臣子,不顾恩义,畔(叛)主背亲,为降虏于蛮夷,何以汝为见!(《汉书·苏武传》)

其中“臣子”是“臣”和“子”两个词,属并列词组,与后面的“主”、“亲”照应。

(2)夫传言不可以不察,故数传而白为黑,黑为白。故狗似玃jué,玃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与狗则远矣。此愚者所以大过也。(《吕氏春秋·察传》) 两个“母猴”不是“母”的“猴”,不是词组,而是一种猴的名称。章炳麟《新方言》说:“沐猴、母猴、猕猴,今人谓之马猴,皆一音之转。”姚维锐《古书疑义举例增补·十五》也说:“母猴,一曰沐猴。„„一曰猕猴。”可见“母猴”不是偏正词组,而是单纯词。 (2)分清单纯词与合成词

古代汉语中大量单纯词多为连绵词(联绵词)。联绵词在古代汉语中又称“连语”。王念孙认为“凡连语之字皆上下同义,不可分训”(《读书杂志·汉书》),上下同义未必,但“不可分训”是正确的。但古代一些注释家往往把连绵词拆开来作为合成词来解释。如:

“计犹豫未有所决。”(《汉书·高后纪》)颜师古注:“犹,兽名也。„„此兽性多疑虑,常居山中,忽闻有声,即恐有人来且害之,每豫(预先)上树,久而无人,然后敢下,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决者称犹豫焉。”其实“犹豫”是连绵词,又写作“犹与”,是“迟疑不决”的意思。

另《庄子·秋水》:“秋水时至,百川灌河。„„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顺流而东行,至于北海,东面而视,不见水端。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宋朝以前“洋”没有海洋之意,望洋又写作“盳洋”、“望羊”、“望阳”之类,是属于连绵词,表示“仰视”的意思。

另如《诗经·豳风·七月》:“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有人注释说:“肃霜,即下霜”,“涤场,把场园打扫干净。”其训释依据是《毛传》:“肃,缩也。霜降而收万物也。”“涤,扫也。场工毕入也。”《毛传》把连绵词拆开解释,王国维《观堂集林·肃霜涤场说》指出:“‘肃霜’、‘涤场’皆互为双声,乃古之连绵字,不宜分别释之。‘肃霜’犹言‘肃爽’,‘涤场’犹言‘涤荡’也。”

(3)分清合成词的合义与偏义

合义的合成词,两个词素意义相辅相成,如“宾客”、“欣喜”、“弘大”之类;偏义的合成词,两个词素意义相反或相对,而偏用其中一个词素意义,另一个词素意义只作陪衬。(求得陈述上的映衬效果,或求得偶数音节的均称效果)如: “无羽毛以御寒暑。”(《列子·杨朱》)

“先帝尝与太后不快,几至成败。”(《后汉书·何进传》) “即有缓急,周亚夫真可任将军。”(《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据杨树达先生在《汉语文学修辞学》中说:“此种对待之辞,一正一负,连类用时,往往意在负而连及其正。”

除此之外,在有些文献中有“连类而及”或“连文”,表现形式一般是两个词连在一起出现在文句中而只表达其中一个词的意思。如“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诗经·豳风·七月》)“润之以风雨。”(《易·系辞》)“故盛其车服,疾驱于通道大都。”(《诗经·齐风·载驱》)孔颖达疏:“经有车马之饰而已,无盛服之事,既美其车,明亦美其服,故协句言之。” 5.辨体明义

在古代作品中,我们必须结合文体风格来理解词语的意思。比如“美人”这个词,在古代韵文中只是指心所怀慕的对象,没有性别上的差异。《诗经·邶风》“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和《离骚》“恐美人之迟暮”中的“美人”都是心所怀慕的人而不带性别上的涵义。可是在散文中“美人”指美女。如《韩非子·六微》:“魏王遗荆王美人”,《史记·秦始皇本纪》“所收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均是指美女。

(二)训诂的方式

训诂的方式归纳起来有三种: 1.互训

互训就是指意义和用法相同或相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相互解释。互训的根据是以古书中训释词和被训释词在词义上的基本共同点为依据的。如《尔雅·释诂》:“疑,戾也。”这一训释是根据《诗经·小雅·雨无正》“靡所止戾”和《诗经·大雅·桑柔》:“靡所止疑”两句诗而来。《尔雅》认为两个词在同一语言环境中有相同的,可用为互训。又如《尔雅·释诂》:“询、度、咨、诹,谋也。”这是因为《诗经·小雅·皇皇者华》二至五章的末句分别为“周爰咨诹”、“周爰咨谋”、“周爰咨度”、“周爰咨询”等均作“访问”义,引避免行文重复而形式略异,《尔雅》以之互训。 从互训的类型来说,有如下几种:

(1)从时代着眼,有同时互训,也有异时互训。如《说文·舟部》:“舟,船也。”段玉裁注:“古人言舟,汉人言船。”这时异时互训,反映出古今用词及词义的发展变化。

(2)从地域着眼,互训有以通言释方言。如《方言一》:“党、晓、哲,知也。楚谓之党,或曰晓,齐宋之间谓之哲。”

(3)从体例上说,互训是甲乙两词互相直接训释,又称直训或单训。还有甲乙两词用其他词训释称“同训”,如《尔雅·释诂》:“命、令”同训“告也”。还有乙训甲,丙训乙,甲乙丙三词递相为训,称递训或转训。如《尔雅·释言》:“煽,炽chi也”,“炽,盛也。”

(4)从类属上说,以共名释别名。如《说文·木部》:“李,果也”,“橙,橘属”。这又称类训。类训与一般互训不同,主要在不能反复为训,即倒训。 (5)从使用频率上,以常用词释非常用词。如《广雅·释言》:“韪wěi,是也。” 2.义界

黄侃先生说“凡以一句解一字之义者,即谓之义界。”(《训诂述略》,见《制言》第7期)陆仲达先生《训诂简论》对黄侃之说加以发挥:“用一句或几句话来阐明词义的界限,对词所表示的概念的内涵作出阐述或定义,这种方法叫做义界。”义界也是义训的一种。设义界是为弥补互训之不足,使词义明确化,表达词的概括意义。如:

《尔雅·释亲》:“男子先生为兄,后生为弟;男子谓女子先生为姊,后生为妹;父之姊妹为姑。”

《尔雅·释宫》:“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阁,巷门谓之闳。” 义界不仅能阐明本义,而且能辨析意义相近的同义词。段玉裁以义界方式对需要辨析的同义词加以申说,补许慎《说文》互训的不足。如“国”下注说:“按邦国互训,浑言之也。《周礼》注曰:‘大曰邦,小曰国。’邦之所居亦曰国,析言之也。”《说文·衣部》:“衣,依也。上曰衣,下曰常(注:常,下帬qún(裙的古字)也。” 3.推因(原)

黄侃先生说:“凡字不但求其义训,且推求其字义得声之由来,谓之推因。”(《制言》第7期)又称推原。推因的原则便是根据词的声音线索探求词义的由来。如《周礼·地官·序官》注云:“种谷曰稼,如嫁女以有所生”。又如“离娄”一词,为“古之善视者”,从声音上探求,“娄”声之字多有“空”意,而“空”意与“明”意相通。《说文·女部》:“娄。空也”,俞樾说:“凡物之空者无不明,故以人言则曰离娄,以屋言则为‘丽廔’,‘丽’与‘离’,皆‘娄’字之双声也。《论语·先进》:‘回也其庶乎,娄空。’此言颜子之心,通达无滞,若窗牖之丽廔闿明也。”(《古书疑义举例》卷7《不达古语而误解例》)

 训诂的术语

(一)释义的术语 1.曰、为、谓之

这几个词不仅用来释义,而且用以区分同义词或近义词间的细微差别,使用这几个术语时,被释的词总是放在后面。如:

《论语·学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郑玄注:“同门曰朋,同志曰友。”

《论语·先进》:“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朱熹注:“谷不熟曰饥,菜不熟曰馑。”

《离骚》:“惟草木之零落兮。”王逸注:“草曰零,木曰落。” 以上为“曰”字之例。

《尔雅·释天》:“谷不熟为饥,蔬不蔬为馑。”

《离骚》:“各兴心而嫉妒。”王逸注:“害贤为嫉,害色为妒。”

《楚辞·九章·怀沙》:“非俊疑杰兮。”王逸注:“千人才为俊,一国高为杰也。”

以上是“为”字之例。

《诗经·邶风·谷风》:“习习谷风。”朱熹注:“东风谓之谷风。” 《诗经·鲁颂·駉》:“在坰之野。”朱熹注:“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

《尔雅·释器》:“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 以上是“谓之”之例。 2.谓

格式是“甲谓乙也”。使用“谓”时,被释的词放在“谓”的前面。“谓”一般用在以具体解释抽象或以一般解释特殊的情况。

《离骚》:“恐美人之迟暮。”王逸注:“美人谓怀王也。”

《离骚》:“昔三后之纯粹兮。”王逸注:“后,君也。谓禹、汤、文王也。”

以上是以具体解释抽象。

《论语·子罕》:“后生可畏。”何晏注:“后生谓少年。”

《楚辞·九章·橘颂》:“受命不迁,生南国兮。”王逸注:“南国,谓江南也。” 以上是以一般解释特殊。 3.貌

一般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后,使用“貌”字时,被解释的词往往表示某种性质或状态的形容词。

《诗经·召南·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朱熹注:“沃若,润泽貌。” 《离骚》:“纷吾既有此内美兮。”王逸注:“纷,盛貌。”

《文选》卷16司马长卿《长门赋》:“望中庭之蔼蔼兮。”李善注:“蔼蔼,月光微暗貌。”

以上“貌”字均用在形容词后。

《诗经·邶风·柏舟》:“泛彼柏舟。”朱熹注:“泛,流貌。” 《论语·阳货》:“夫子莞尔而笑。”何晏注:“莞尔,小笑貌。” 以上“貌”用在动词之后。 4.犹

格式是“甲犹乙也”。使用时,解释者与被解释者是同义词或近义词的关系。《说文》:“雠,犹也。”段注:“凡汉人作注云‘犹’者,皆义隔而通之。” 《诗经·魏风·伐檀》:“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侧兮。”《毛传》:“侧犹厓也。”

《诗经·邶风·式微》:“式微式微。”朱熹注:“微,犹衰也。” 5.之言、之为言

格式为“甲之言乙也”、“甲之为言乙也”。这两个词为声训,除释义外,解释者与被解释者之间有时是同音,有时是双声或叠韵的关系。《说文》:“裸,灌祭也。”段注:“„„凡云‘之言’者,皆通其音义以为诂训,非如‘读为’之易其字,‘读如’之定其音。”段玉裁还在《周礼汉读考》中又说:“凡云‘之言’者,皆就其双声叠韵以得其转注假借之用。”

《尔雅·释训》:“鬼之言归也。” 《毛诗》郑笺:“挚之言至也。” 《仪礼》郑注:“裨之为言埤也。” 《仪礼》郑笺:“桑之为言丧也。”

《论语·为政》朱注:“政之为言正也,德之为言得也。”

(二)拟音的术语:读如、读若

这两个术语是用来注音的。《说文》“读”篆下段氏注云:“拟其音曰读,凡言读如、读若皆是也。”段氏曰:“案注经之例,凡言读如者拟其音,凡言读为者易其字。”

《周礼》郑注:“读如”。 《毛诗》郑笺:“邪读如徐”。

(三)改字的术语:读为、读曰

这两个术语,是用本字本义来说明假借字,又称为“破读”。《说文》“读”篆字下段注云:“易其字以释其义曰读,凡言读为、读曰、当为皆是也。”如: 《诗经·卫风·氓》郑笺:“泮读为畔”。 《仪礼·大射仪》郑注:“献读为沙”。 《尚书·尧典》郑注:“时读曰莳”。 《礼记·曲礼》郑注:“绥读曰妥”。

“读为”、“读曰”与“读如”、“读若”的区别在于:前者必然用本字破假借字,后者不一定,可以用本字破假借字,也可以用假借字来解释本字。

(四)正误的术语:当作、当为

这两个术语是用来表示声误和字误的。段玉裁《周礼汉读考》说:“凡易字之例,于其音之同部或相近而易之曰‘读为’,其音无关涉而改易字之误则曰‘当为’,或音可相关义绝无关者,定为声之误,则亦曰‘当为’。” 《周礼·天官·内饔》郑注:“腥当为星,声之误也。” 《周礼·典妇》郑注:“授当为受,声之误也。”

《礼记·杂记》郑注:“绥当为緌,读如蕤宾之蕤,字之误也。” 《礼记·丧大记》郑注:“胥当为祝,字之误也、”

(五)其他术语:互文见义、析言浑言、读破、反训、递训 1.互文见义

谓上下两句或同一句子的上下部分参互见义,互为补充。

如《离骚》:“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明汪瑗《楚辞集解》曰:“二句参错,互文见义。”意思是兰芷、荃蕙变化而为茅草,失去了芬芳。 《诗经·大序》:“动天地,感鬼神。”《正义》云:“天地云动,鬼神云感,互言耳。”意即感到天地和鬼神。 2.析言浑言

析言又称对文、对言,浑言又称通言、统言、散文、散言。训诂中用这两个术语来说明近义词的通别。所谓析言,是指近义词同中有异,而强调其异的一面;所谓浑言,是指着眼其共同性的一面,而不计较其中细微的差别。

如《说文》疒部:“病,疾加也。”“疾,病也。”段玉裁于疾篆下注云:“析言之则病为疾加,浑言之则疾亦病也。”欲求其异,疾、病二字之义略有不同,病比疾厉害(《论语》包咸注:“疾甚曰病。”)欲求其同,病也是疾,疾也可成为病。

析言又称对文或对言,浑言又称散文或散言。如《诗经·大序》:“省成文谓之音”,《正义》:“此言声成文谓之音,则声与音别„„对文则别,散则可以通。”《尔雅·释诂》:“禄,福也。”郝懿行《义疏》:“福禄二字,若散文则禄即是福„„若对文则福禄义别。”

浑言有时也称为统言或通言。如《说文》:“行,人之步趋也。”段注:“步,行也。趋,走也。二者一疾一徐,皆谓之行,通言之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20“出此三物”,《传》:“民不相信,则盟诅之。”马瑞辰按:“毛传通言盟诅者,盟与诅亦散言则通,对言则异。” 3.读破

读破又称破字或易字。这个术语包含两个意思:一是用本字来改读古书中的假借字。王引之《经义述闻》引其父王念孙之说:“训诂之旨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则诘为病矣。”其二是指改变一个字原来的读音以表示意义的转变。如“好”作美好讲,读上声(二声);作“喜爱”讲,读去声(三声)。

4.反训

用反义词来解释词义,称为反训。有的词在古代含有相反的两义,如乱有治理、混乱两义,后世只通行混乱一义。《尚书·皋陶谟》“乱而敬”,《史记·夏本纪》改作“治而敬”,以治训乱,是为反训。 5.递训

几个字展转相训,意义相同,谓之递训。如《庄子·齐物论》:“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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