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杯”第十七届全国龙舟锦标赛方案
一、时间:2009年10月1日至2日或9月30日至10月1日
二、地点:湖南长沙望城千龙湖旅游度假区
三、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国龙舟协会
长沙市人民政府、湖南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望城县人民政府、千龙湖旅游度假区 协办单位:赞助企业
四、队伍数量:拟有16支各地队伍,长沙及望城可分别派出2支队共20支队伍参赛。
五、项目安排:
组别:成年男子组、成年女子组;少年男子组、少年女子组、少年混合组
距离:标准龙舟200米、500米、1000米直道竞速
六、费用:
1、捐赠中国龙舟协会龙舟发展基金10万元(可视情况不收取,但需我向领导做工作);
2、承担中国龙舟协会官员4人、记者2人北京至当地的往返机票;
3、承担中国龙舟协会官员、记者在当地的食宿行;
4、承担中国龙舟协会官员劳务费(标准另定);
5、承担中国龙舟协会选派的12名裁判的往返交通(火车硬卧标准)及路途补助;
6、承担选调的裁判员比赛期间吃住行费用及服装等;
7、承担选调的裁判员劳务费(标准另定);
8、负责参赛队伍接送站各一次;
9、负责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在当地的食宿行(建议住在千龙湖内);
10、提供符合中国龙舟协会标准的比赛用舟,标准龙舟10-14条;
11、提供裁判用器材及装备;
12、提供符合中国龙舟协会标准的比赛赛场、码头及航道;
13、提供裁判用摩托艇4条;
14、提供前期考察赛场的路费、食宿费用及劳务费;
15、安排45名辅助裁判参加工作;
16、负责参赛队伍、裁判员返程车票的预订。
七、日程安排:
(一)第一方案:
1、9月29日报到,队伍适应场地;
2、9月30日适应场地,晚上召开技术会;
3、10月1日上午举办开幕式及200米比赛,下午500米比赛;
4、10月2日上午1000米比赛,闭幕式;下午离会。
(二)第二方案:
1、9月29日报到,队伍适应场地,晚上召开技术会;
2、9月30日上午适应场地,下午举办开幕式及1000米比赛;
3、10月1日上午500米比赛,下午200米比赛和闭幕式;
4、10月2日离会。
八、经费情况:
(一)队伍住宿费:20队X28人x?元/人/天=
(二)车站接送费:16队x2次x?元/辆/天=
(三)协会官员、记者交通费:2500元x6人=1.5万元
(四)裁判交通费:12人X800元=0.96万元
(五)劳务费:18人X2000元=3.6万元
(六)奖杯、奖牌、证书制作费:
1、单项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及名次证书;单项4-6名颁发名次证书;
2、设各组别总成绩前3名,颁发奖杯。
3、设最佳鼓手、最佳舵手、最佳教练、最佳队伍4个名次,颁发纪念牌匾;
(七)场地布置费:
1、主席台搭建:?
2、起终点:?
3、码头搭建:?
(八)其它:比赛不设奖金,参赛队伍可收取2000元/队报名费(由千龙湖收取)。
(九)制作秩序册及相关证件(组委会证、仲裁证、裁判证、运动员证、领队证、教练证、工作人员证)。
(十)安全保卫、卫生检疫等。
九、建议采用第一方案,这样有利于队伍休息及适应场地,同时在10月2日上午就可以比赛结束,下午各队可安排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