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第十六届全国攀岩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登山协会
二、承办单位:重庆中体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北京市登山协会
四、竞赛时间:2008年12月18日17:30报到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天北路1号
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 公寓大堂一层
联系人:张 旋
电话:13501388501
交通:为方便各代表队报到,赛事组委会在北京市顺义区枯柳树环岛站设班车,接送运动队至比赛场地,具体安排如下:
1) 班车发车时间:2008年12月17日12:00 - 18:00(根据乘车人数,将随时发车)
2) 北京 – 枯柳树环岛站乘车线路
A、首都机场坐359路在望京村站换乘915路,到枯
柳树环岛站
B、北京西站坐823路在东直门(枢纽站)下车,换
乘916路空调、或915路,到枯柳树环岛站
C、北京站坐24路在左家庄,换乘915路、916路空
调、923路,到枯柳树环岛站
D、北京南站坐106路电车在东直门,换乘916路空
调、或915路,到枯柳树环岛站
3)自驾车由京承高速上机场北线,到天北路出口出
即到比赛场地
十一、竞赛规则:由中国登山协会参照国际攀岩联合会(IFSC)的比赛规则制定。
十二、比赛办法
(一) 难度赛将进行预赛和决赛,并视情况进行超霸赛。
(二) 攀石赛将进行预赛、半决赛和决赛,并视情况进行超霸赛。
(三)速度赛,将进行预赛(排名赛)和决赛(淘汰赛)。
十三、名次录取与成绩判定
1)
2) 名次录取:个人全能成绩取男、女前三名;各单项成绩均取男、女前八名。 成绩判定:
1、个人全能成绩按运动员在不同单项中成绩积分累计计算(各单项前8名运动员有积分)。
2、难度预赛取男、女前12名进入决赛;
3、速度赛预赛取男、女前16名进入决赛;
4、攀石赛预赛取男、女前20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取男、女前6名进入决赛。
5、奖励办法:各单项前八名运动员给予证书、奖金和奖品奖励,前三名运动员另颁奖牌;个人全能前三名运动员给予证书和奖品,奖金数额另行通知。
十四、竞赛场地及器材
比赛场地、技术装备及比赛服由大会提供,运动员的攀岩鞋、安全带及镁粉袋等个人装备自带。
十五、仲裁、裁判员、定线员
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定线员及工作人员由中国登山协会选派。以上人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报到者,不予安排工作,费用自理。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六、竞赛纪律
(二) 竞赛委员会须严格执行《裁判员守则》、《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攀岩项目的有关规定及竞赛规程。全体裁判员、运动员、领队及教练须遵守体育道德,严禁使用兴奋剂、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犯者经查实,将由比赛赛风赛纪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
(三) 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检录后未到赛区者;故意延误比赛及比赛罢赛者,将视情节给予黄牌或红牌,并处通报批评、禁赛等处罚。
(四)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的有关规定,将对参赛运动
员进行兴奋剂抽样检测。
十七、其他
(一) 比赛期间(4天)食宿费用标准:120元/人/天,食、
宿费用不单独计算,缴费时按照整天收取,房间(两人间或三人间)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
(二) 交通费(除枯柳树环岛站至比赛场地)自理,各参赛队自行预订返程火车(飞机)票。
(三) 各参赛队必须统一队服。队服上印队名必须冠以行政区名,字号不得小于队名字号,字数不得超过16个字节。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