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信贷资金违规
流入股市自查报告
根据闽银监„2010‟11号精神,我社对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间新发生的公司类贷款(含贴现、转贴现)、个人综合消费类贷款(含住房装修贷款、个人自助循环贷款等)、个人经营性贷款(含个人创业贷款等)。对信贷资金有无违规流入股市以及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一笔违规贷款。
我社在自查工作中,认真开展自查:
(一)我社逐步制定和建立防范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内控制度,在实际中有严格执行到位。
(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贷款“三查”制度已经执行到位。不存在逆程序操作、越权放贷、套用其他业务品种发放消费贷款等现象,并导致信贷资金流入股市。
(三)我社已经在贷款发放前,要求客户作出承诺,严禁将信贷资金违规挪用进入股市。
(四)检查公司类贷款与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我社无一笔贷款。
(五)在对个人发放综合消费类贷款时,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资信水平,严格审核借款人的真实资金用途,没有存在借款人挪用信贷资金进入股市的情况。
(六)在发放个人自助循环贷款时,已经采取必要的风险隔离措施防止借款人挪用信贷资金进入股市。
(七)在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时,严格审核借款人的真实借款需求,没有存在借款人挪用信贷资金进入股市的情况。
(八)不存在对本行员工发放贷款情况。
(九)我社按规定对相关业务及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责任追究。
路下信用社
2010年2月23日
《关于组织开展信贷资金违规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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