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推荐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星客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银川瑞博劳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合作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各职位人员的招聘和推荐工作
甲方提供人员职位的需求及待遇:
1.汽车4s店销售人员:(8-10人)
两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
具有较强的销售技巧,市场营销经验及渠道拓展经验;
良好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待遇:底薪1000元,加提成,每天10元餐补 (平均每月2-3千元)
工作时间:早9点至晚6点(每天8小时),每周休息2天(轮休),节假日正常。
2.汽车4s店前台人员(1人)
大专以上,形象气质佳,具有一定前台文职经验
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
待遇:试用期1200 转正1500 ,每天10元餐补
3.汽车4s店出纳人员(兼行政1人)
大专以上,1年以上的财务工作经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熟练运用各办公软件及财务软件;
了解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税务法规,熟悉银行结算业;
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处理事物能力,善于沟通表达
待遇:2200元/月
4.保洁人员(1)
女性
待遇:1200元/月
以上职位工作地点:银川市德胜工业园109国道东侧宁夏大世界汽车市场内 以上职位办理保险
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应立即对甲方进行人员推荐;
乙方应在满足甲方用人条件的同时进行择优推荐;
乙方在进行人员招聘时应真实的向应聘人员反映甲方的用人条件及待遇;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用人条件与应聘人员要求出入较大时,应即时反映给甲方,便于甲方做出
对条件做出调整。
乙方按照甲方的职位要求推荐人员,应聘人员被录用即被视为推荐成功;
甲方对乙方推荐人员进行录用后,应及时向乙方付款;
甲方不得对乙方推荐的人员在面试未通过后,进行私自联系和录用;
甲方在乙方推荐的人员基本达到甲方用人要求时,应尽量进行录取,不得以其他而外或高于要求的条件否定应聘人员。
双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对于所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并尽量达成共识和谅解。
双方违约条件:
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为甲方进行人员推荐,并在甲方多次提醒和要求情况下还未能及时进行推荐,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
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在乙方多次提醒后任不予支付的,乙方可以暂停人员推荐,直至甲方付款后,可选择继续履行本协议。
甲方对于乙方推荐人员未被录取后,私下进行联系并录用的,乙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已经录用人员视为成功推荐,应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与付款方式:
推荐成功服务费用:300元/人
付款方式:人员面试合格后,用人单位决定录取即支付每人300元的服务费用。 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果发生法律上所规定的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的,双方均无责任;如果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服务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冲突时,双方应立即停止履行,双方均无责任。
争议解决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其他 :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可通过传真或扫描件进行签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