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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01 06:08:23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人:_________

被代理人:_________

代表人与被代理人经过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_________。(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双方约定的条件),在_________期限内,支付代理费_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被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第2篇: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自愿意、平等协商,订立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由同志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和代理事项,按照甲、乙双方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三、为做好代理工作,甲、乙双方约定如下协议义务:

(一)甲方应全面真实向乙方陈述情况,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乙方有权终止代理,所收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二)乙方必须认真处理甲方委托事宜,如乙方无故中止代理,乙方所收取甲方各项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中止乙方代理,如甲方无故中止乙方代理,甲方向乙方所交的各项费不予退还甲方,并由甲方承担赔偿乙方所受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代理费和相关费用经甲、乙双方在公正、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现约定为: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案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不得违约和单方终止,否则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3篇: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

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诉讼风险和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后,仍然要求乙方风险代理其诉讼。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和权限

甲方与 因 纠纷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款或物;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就执行达成和解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项代理工作。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办法

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律师代理费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 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判决书判决或调解书调解数额的10 %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 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提供 作为担保,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 日内,向乙方提供,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师费。

(四)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师费。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则按避免的经济损失额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避免的经济损失额按原告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如诉讼请求额在诉讼中有增加,则按增加后的数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货币财产(有形物品、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时,则由甲方按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按法律文书或甲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协议价格确定,并在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确定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七)其他特别规定:

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二)有权对乙方律师违纪或失职行为举报或投诉。

(三)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文件资料等证据或者证据线索,并保证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

(四)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五)不得违约直接接收执行回来的款或物。

(六)办案所需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文印费等由甲方支付。向司法机关或其它办案机关缴纳的费用,由甲方预缴并承担。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七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并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承办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四)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应支付违约金贰仟元,并按标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二)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代理费依案件总标的额30%比例收取。

(三)甲方如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不合法的要求、或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或无故中断与承办律师的联系、或不按本合同约定交纳法院要求交纳的有关费用,均视为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叁仟元,并按标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案件标的额30%的违约金;

(五)甲方拖欠律师费的,应按拖欠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六)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认知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拒付相关案件的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

六、胜诉的含义

(一)自双方签订本风险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乙方律师即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付出劳动,因此如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在此后至起诉前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给甲方,视为部分胜诉,甲方应按收取的钱物的百分之伍(5%)支付律师费(但最少不低于¥3000元,即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同时双方终止合同。

(三)如在起诉后至第一次开庭前(不含开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是否有支付或甚至付清款或物给甲方,也不管甲方与其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是否有达成还款协议而进行自动撤诉-被裁定撤诉,或授权乙方撤诉,均视为全部胜诉,考虑到工作量有适当减少,乙方同意予以少收律师费,双方同意由甲方按按本风险收费标准的80%支付律师费。

(四) 第一次开庭后(只要已经开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是否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给甲方,也不管甲方与其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是否有达成口头或书面的还款协议,只要甲方进行撤诉包括按自动撤诉处理,或授权乙方撤诉,均视为全部胜诉并全部收回钱物,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费。

(五)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如被告方提供了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属等出具的收到钱物的证据且是属实等的话(按委托人无法否认为标准),则视为部分胜诉,尽管也许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属等坚决予以否认。因为这使乙方律师无法按原先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获得胜诉并收回钱物,属于委托人方面的责任或重大过错。乙方并可合理地认为委托人存在与被告人已达成还款协议甚至已付清欠款的可能,因此才会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属等出具的收到钱物的收条等证据给被告方。所以这部分的金额或财物额仍然按收费约定由委托人支付并在乙方知悉后的三天内支付这部分的律师费。

七、风险提示

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一)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二)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三)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四)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 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签字生效,到甲方委托事项执行完毕时止。(包括:和解、抵销、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承办律师: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哈尔滨金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与季晶(受托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平等、互惠、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时间:受托方从2011 年11月 到 2012年5月对受托方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委托内容: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它资料,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

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等。

2.对外提供财务报告。

3.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1.每月28日前提供由授权人签批的原始凭证和资料(包括发票、银行对账单),

并保证其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2.配合受托方完成报税及税务部门的各项检查。

3.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受托方的责任和义务:1.按照《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委托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

选择适当的会计核算制度,开展记账业务。

2.妥善保存委托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资料。

3.严格保守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及经营情况。

4.及时准确按规定为委托方报税。

5提供纳税指导。

结算方式:每月服务费200元,按6个月支付1200元。交费期满前一个月交纳下期代理费。 违约责任:1.第一次签署协议试用期为三个月,如受托方在试用期间委托方欲解除关系,受托方将

自愿将剩余九个月代理费自动返还(试用期满后此条将不再生效)。

2.合同委托期最短为一年,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代理费的违约金。

3.如果因受托方自身失误而未能如期完成代理事务,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由受托

方承担一切责任。

4.委托方因自身失误未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及印章,造成受托方工作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委托方承担。

解决争议的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受托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委托方(公章):受托方:季晶

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蒋玉山

地址:道里区工农大街651号11号楼2单元203室地址:道里区工部街14号

联系电话:15046114646联系电话:1894612563118246023960

2011年 11 月 22日

推荐第5篇: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代理记账协议书

合同编号:ZYCW201709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实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 方: 乙 方: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 电 话:

一、委托时间及业务范围

(1)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代账,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建账;

2、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簿);

3、出具财务报表。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代理记账、代理财政相关服务提供所需的各种真实、有效的原始资料,包括:开出的发票入账联、银行对账单、支票头、贷记凭证、银行进账单、电汇单、现金收支发票等各种单据。并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如果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全、不实而导致财政等部门处罚,由甲方负责。 (2)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据相核对,支持乙方人员对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和操作。 (3)按本协定先付费后代理方式及时足额交纳代理服务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青海省各项财政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开

展代理记账业务,保证账务处理的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关财务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用电脑财务软件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好原始凭证的装订。

(3)在执业过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相关资料并严加保密甲方的秘密。 (4)代理记账服务的资料年度终了后全部交于甲方保管。

四、收费及收费方式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约定期限的代理费用。

(2)本次协定按收费标准执行,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合计收费 元。

(3)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缴纳。

五、其他约定事宜

(1) 由于原始凭证的真实性等导致的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3)

六、其他事项

(1)自签约之日,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日,无论是否继续签合同,都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影响工作完成,需变更约定事项的,事先须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约定书有限期自签定之日起至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为止。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2017年09月12日

推荐第6篇: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企业法律顾问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赔偿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资料提供

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第四条 报酬支付

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于诉讼开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诉讼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付至乙方帐户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律师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

6.乙方律师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7.乙方律师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其辩论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8.乙方律师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9.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10.乙方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1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

12.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3)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4)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5)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6)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相关费用

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30%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师费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九条 保密

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风险提示

1._________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甲方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可能根据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第7篇: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赔偿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资料提供

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第四条 报酬支付

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于诉讼开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诉讼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付至乙方帐户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律师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

6.乙方律师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风险提示

1._________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甲方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可能根据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第8篇:招商代理委托协议

委托招商协议书

委 托 人:安顺雄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

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东方商

城”商业物业(以下简称“委托物业”)进行独家全程策划、招商代

理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东方商城”招商面积

东方商城一层步行街独立商铺及二层商场(面积约10000㎡,具

体招商范围和面积以附图为准)。

二、招商工作完成时间

1、项目开业时间暂定为2010年5月1日。

2、招商完成时间为 2010年3月13日。

3、招商任务为东方商城经双方确认招商面积的85%,并确保招商

对象正常入住“东方商城”顺利开业。详细招商任务、计划等由乙方

拟定呈报甲方审定。

三、招商要求及定位

甲方对“东方商城”设计及定位为:打造成为安顺五县两区女人

街和儿童世界,要根据其特点针对性招商。结合“东方商城”的特点,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当确保引进国产一线品牌、二线品牌等,严禁

将无品牌知名度、产品质量低劣的商家、与“东方商城”的品牌定位、

专业定位相悖的商家引进“东方商城”。

因此,在开展招商活动前,乙方应当根据“东方商城”的特点和

招商取向制作招商方案、措施、计划、策划书,报甲方审定后实施。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东方商城”的招商经营面积图纸,以利乙方招商工作

的开展。

2、按约定支付乙方招商代理费。

3、承担经甲方审定的招商广告宣传费用。

4、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乙方呈报的招商方案、措施、计划、策划书。(甲方认为乙方呈报的招商方案、措施、计划、策划书需要修改或调整的,乙方应当进行重新修整后报送甲方报审。甲方审定的招商方案、措施、计划、策划书加盖双方印章后执行),对乙方引进但与“东方商城”的品牌定位和专业定位不相符合的商家,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

5、在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招商任务时,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签订本协议5日内,必须组建不低于5人的招商团队进场开展工作;

2、本协议签订后的30日内提交招商方案、措施、计划、策划书报甲方审定,并严格按招商方案、措施、计划、策划书开展招商工作,严禁采取虚假承诺、哄骗等不正当手段引诱客户。

3、充分发挥代理招商企业的信息优势、资源优势、网络优势,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按审批的工作计划完成招商工作,实现招商任务。

4、组建专业团队为“东方商城”进行全方位的推广和重点推荐,其中包括宣传、造势、推广、推荐等形式,确保招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5、根据自身的业务优势,将各方面获取的资源与该项目的招商实际进行积极、科学、合理、有效的对接、运作,使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取得实效。

6、派出专业的招商人员与目标客户进行洽谈,进行一对一的重点推广和介绍。

7、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包括:乙方所聘人员工资、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保险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在招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代理佣金

1、代理佣金以包干方式进行计算,根据乙方实际招商进驻并签约的平方面积的三个月租金为乙方招商代理佣金及费用。

2、代理佣金支付方式:按合同规定,商家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并支付商业租金后,甲方支付乙方壹个半月的租金做为代理佣金,其余壹个半月的租金为代理佣金尾款,待商城正式开业后,双方办理完

毕结算后,甲方7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

七、其他

1、乙方完成项目招商率达到招商任务的85%的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以前,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法开始进行招商工作的或者无法继续进行招商工作的,甲方应当书面告之乙方顺延时间。

2、在招商工作成功,为保障商场的成功运营,“东方商城”可由乙方开业后继续提供相关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3、如甲方有其他原因需延迟招商时,甲方应当书面告之乙方并顺延招商和开业时间。

4、乙方应当严格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守在招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各种商业秘密。

5、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招商面积,乙方招商成功后均计为乙方招商业绩。

6、乙方所提交所有计划、方案、报告甲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未答复工作时间顺延。

八、违约及赔偿

1、违约金贰拾万元。

2、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

3、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招商销售期间,如未达到本合同对招商销售工作的约束与规定或未完成招商销售工作,影响商城正常开业,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壹个半月租金的代理佣金尾款,且乙方要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

十、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安顺市西秀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9篇: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协议

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下称甲方):

地址:

发明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邮政编码: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邮政编码:

依照《合同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代理条例》之条例,就甲方的发明创造,委托乙方代理中国专利(□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申请的具体事宜,签订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代理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拥有的技术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

1.2.乙方指派专利代理人负责该专利申请工作,负责向甲方及时报告申请进程和情况。

1.3.乙方应当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递交、答复审查、授权证书的邮寄、专利申请费用及专利年费的减免等事项,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专利申请进度和问题等。

2.费用及付款方式

2.1 .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包括专利申请官费在内的费用为人民币元。

2.2 支付方式

2.2.1.甲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向乙方付款;

2.2.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以下所列第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合同签订后十日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给乙方,受理通知书下达后十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合同总价款;

(2)乙方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并提交甲方确认后十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给乙方,受理通知书下达后十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合同总价款;

(3)合同签订后两个月以内,甲方全部支付合同总价款给乙方。

2.2.3 .乙方应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五日以内向甲方开具所付款项的相应发票;

2.2.4.乙方与甲方进行业务探讨和交流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专利工作动态信息,不再另收费。

3.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权利

3.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并及时交由甲方确认并提出修改要求,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修改;

3.1.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并合理要求乙方做出说明,发现乙方代理行为可能影响专利申请的,有权向乙方做出建议并要求改正;

3.1.3.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相应的顺延付款期限。

3.2甲方义务

3.2.1.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国家或乙方要求提供专利申请所需要的相关文件,以方便乙方及时准确的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3.2.2.甲方联系方式如电话、地址、邮箱等发生变动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未通知而造成相关文件无法送达、进程迟缓等后果乙方概不负责;

3.2.3.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费用,费用转入乙方银行账户后应立刻电话通知乙方;

3.2.4.甲方不能将此专利申请同时委托其他代理机构申请或自行申请。

4.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权利

4.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1.2.

4.1.3.4.2.乙方义务

4.2.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文件撰写并交由甲方确认审核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修改;

4.2.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或及时征求甲方意见;

4.2.3.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5.保密条款

5.1.乙方保证对从甲方取得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5.2.甲方须将需保密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向乙方提出特别声明,甲方提供的技术资讯,须标明“机密”、“专利”或其他类似的机密标识;

5.3.乙方对甲方提供所有资料,除用于甲方专利申请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乙方在专利文件撰写完毕后,应将甲方事先标明保密注明的资料交回甲方;

5.4.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影响,仍然有效,不受限制。

6.法律责任

6.1.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地址电话变动、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因乙方过失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除可及时补救外,乙方应当退回该申请的基本代理费;因乙方故意导致上述后果的,除退还代理费用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7.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其他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8.3.本合同自最后一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签章)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10篇:租房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租房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乙方(委托方):二十二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项目:房产独家出租代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助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并愿意共同遵守。 1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地证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筑年代朝

向屋属性为 商品房房屋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租。

2双方议定该房以成交后甲方实得人民币不低于元的价格

委托乙方出租。

3 代理期限为(含双休节假日),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在代理期间所有关于此房租赁事项均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不能绕开乙方单独处理,亦不能再委托或交由其他中介公司租赁。如乙方带人看房甲方需积极配合,不得泄露代理内容,若因此给乙方和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4 代理期内,乙方需积极出租该房,在此房出租中,所有因租本房屋所得款项必须由付款人直接付给甲方,乙方不得替甲方代收任何款项。出租过程中(含,但不限于本协议代理期)乙方必须按相关政策法规,程序和周期认真办理租赁流程,同时按法规妥善处理租赁中的具体细节问题,直至完成全部租赁程序和相关手续。

5 违约责任:在代理期限内甲方自行将此房出租或提高此房价格等个人原因不租此房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此房房屋代理租赁一个月的租金。过了代理期限乙方仍未将此房租出,则协议终止。如代理期内租赁成功,则在完成全部交易程序和手续后,甲方付给乙方佣金,第一个月佣金的50%。

6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该房不能正常出租,双方均不算违约,本协议自行终

止。

7 本协议自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 双方约定房屋内附着物品,可见本公司(房屋物品清单表)。

9.所有房屋租赁交易细节及规定均按房屋租赁交易合同,合同必须使用规定文

本。

10.为便于看房,甲方同意交套钥匙给乙方(租赁成功后交给租赁方)。双方认真清点房内现存物品,开列清单,各执一份,备查交,乙方应保证所列物品完好无损无短少,否则应予赔偿。乙方人员看房后应保证关闭所有门窗及水电开关和阀门,以免引发事故,否则乙方应负完全责任,赔偿所有损失,

11.在房屋未完成全部租赁程序和手续前,严格禁止乙方对房屋作任何处置和使用,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最低不少于此房房屋租赁第一个月的租金。,

12.如乙方违规违纪,甚至违法操作,乙方应负完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协议,

14.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不果,可由三亚市人民法院诉讼判决。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

第11篇: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

电话:XXXX

乙方(委托方):XXX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XXXXX

电话:传真: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和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在全国口岸代理出口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以实际出口合同为准。

2、有关产品的规格、牌号、型号、产地、制造商、数量、单价等以实际出口合同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甲方的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出口代理

2、申请进出口商品的自动许可证

3、出口检验检疫申报、报关或委托报关

三、报关、运输委托方式:

1、甲方委托由乙方确定的货运代理公司办理报关出运手续,具体费用由乙方与其指定

货运代理结算。

2、国内或国外运输如须办理保险,乙方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保险费乙方

自理。

四、出口货物来源及客户由乙方指定。

五、出口货物货款结算及费用结算:

1、如有外方支付甲方部分预付款之情况,甲方在收到外方货款后于两个工作日,按收款

当天的银行汇率牌价(银行现汇买入价)折人民币支付给乙方指定的帐号。

2、结算公式:

开票金额= 收汇外汇金额×结汇当天汇率+退税款-代理费用(%)

(收汇外汇金额×结汇当天银行买入价)/1.17*退税率(收汇金额*结汇当天银行买入价*% )

注:最低代理费为人民币五百元。

3、我司在收到外方全部货款后,根据实际出口费用发生情况及约定结算公式,提供乙

方结算清单与开票通知书或购销合同。

4、乙方按照甲方的开票通知书或购销合同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工厂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当天进行认证,如有问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6、甲方在通过增值税发票认证以后,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支付乙方货款。

7、如外商付款期限预计超过三个月,乙方必须预开增值税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办理退税手续。同时甲方必须帮助乙方办理外汇核销(因外汇未及时到帐),预开汇率与实际结算的差额在下笔订单结算中予以清算。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全程参与和跟踪代理业务和合同执行事宜。

2、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装箱单样本等有效单证制作出口合同,出口装箱单,

出口发票。

3、甲方应在收到外方预付货款后,按照乙方的指令,将指定款项付到乙方指定的帐号

内。乙方须保证支付款项的公司名称与增值税发票上的开票公司抬头一致。

4、甲方应保证乙方的货款的专款专用,如因为甲方挪用乙方的货款,造成出口合同无

法履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的货运提单内容的正确性必须要得到乙方的确认。

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出口单据上的品名、单价、数量、包装、产地、品质等内容是确

实的,不存在任何错误、隐瞒的情况,否则违反海关规定所造成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所造成的各种法律责任和

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甲方所代理的货物不处在抵押、争议、诉讼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状态,

保证甲方免受来自第三方(包括政府部门)的索赔、诉讼、罚没或其他法律措施。由于本条款规定的原因导致甲方遭至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4、如代理出口产品需办理出口商检,出口许可证,乙方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办理,并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产地、销售国等资料,由甲方协助出口供应商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出口货物的买方由乙方自行确认,一旦该外商违约或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

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出口以信用证方式结汇,乙方要保证结汇的安全性,所有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应凭证。

6、乙方不按照本协议书及出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代付的一切

费用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六、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中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

产生外贸代理之外的非经双方确定的其他合同关系。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如确因本代理关系项下需要甲乙双方签定的其他合同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七、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向上

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和《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办理。

九、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2011年11月15日起至

2012年11月14日。到期后由双方对合作情况及各条款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不具理由,在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7天后终止协议。按照协议规定终止代理,不论处于何种原因,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盖章):XXXXX有限公司乙方(盖章):XX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代理人(签名):其代理人(签名):

2011 年 11 月 15 日2011 年 11 月 15 日

第12篇:产品委托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 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 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 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 元( 元整),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 认定金牌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 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 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 与 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 甲方如非 授权代理,则不得以 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 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相应损失。

2.1.13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时,与乙方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 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乙方网站上的价格为准,乙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最新报价发到甲方的电子邮箱。

第三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3.1 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3.3 甲方成为乙方金牌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金牌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4.1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5.4 在5.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5.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5.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5.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管制等。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8.3 本合同任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13篇:委托代理清欠协议

委托代理清欠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委托乙方向清收欠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向元(小写:)甲方同意按实际收回欠款%的比例提成给乙方作为报酬。

2、本协议有限期内,乙方自主安排追收欠款的具体工作,包括追款时间、人员等。甲方应尽所能,全力配合乙方的追款活动,包括提供详实的债权凭证、债务人的相关线索等。

3、在追款过程中,乙方必须以法律为准绳,采取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开展追款工作。甲方不对乙方的任何行为负责,因乙方的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追收的款项由债务人直接付给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5、甲方收到追回款项当日以约定的比例付报酬给乙方。

6、甲方如在乙方工作后,与债务人达成别的解决债务纠纷的协议,视为追回欠款,甲方必须一次性按约定付报酬给乙方。

7、甲乙双方都负有严格保守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将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8、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便利,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追款完成后,乙方就将相关手续文件的原件归还给甲方。双方通过本协议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甲方也有责任维护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9、本协议自年 月日止。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14篇:解除委托代理协议

解除委托代理协议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处理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年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再继续代理甲方事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的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年月日

第15篇:股权委托代理协议

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署:

1、甲方(委托方):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2、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鉴于: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__________公司(证券代码,以下简称“______”)的xxx万股国家股股权(占________股本总额的x%),系_____的第一大股东。

2.乙方系经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甲、乙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甲方拟将其持有x万股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理行使其持有的________的____________万股全部国家股股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甲方交付的股权代理事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股权托管目的

由于乙方拟将其通信事业部和系统集成事业部从事通信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开发、生产的全部经营性资产转让给_________,因此,为了保证__________的持续发展能力,为了保障国有股权保值增值并更好地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甲方特将其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

第二条 委托代理的方式

2.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万股股份(占________股本总额的x%)全部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行使________国家股股东权利;

2.2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份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三条 委托代理期限

3.1 该等股份的委托代理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3.2 若在委托代理期限内,甲乙双方就该等国家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事宜达成正式协议,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且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四条 委托代理权限

4.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委托代理期限内,因该等股权派生的股息红利全部由乙方享有,作为乙方代理行使该等股权的报酬和费用。

4.3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五条 特别约定

5.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等国家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5.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 国家股股权;对该等股权的转让、划转、质押或其他或有变动,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5.3 乙方有权随时选择收购本协议项下的_________国家股股份。

5.4 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六条 承诺与声明

6.1 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本协议所指的______________万股________国家股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6.2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保证乙方能顺利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保证协助乙方改选原_____________董事会、监事会。

6.3 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6.4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甲方将其持有的本协议中全部或部分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且保证乙方受让的股权不低于_________股本总额的x%。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7.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7.2 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定。

9.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条 附 则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2 本协议经____________股东大会批准将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资产及相关负债出售给甲方之日起后正式生效实施。

10.3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二十五日内,促使___________董事会或自行发出召集_____________股东大会的公告,审议其购买上述第10.2条所述_____的____资产及负债。否则,本协议不受上述第10.2条的限制,自行生效实施。

10.4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或内 容的效力不受任何影响。

10.5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二份交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16篇:股权委托代理协议

股权委托代理协议

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署:

1、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电话:邮编:

2、乙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鉴于: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公司的XXX万股股权(占股本总额的%),系的第二大股东。

2.乙方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3.甲、乙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甲方拟将其持有X万股股权转让给乙方,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理行使其持有的的_万股全部股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甲方交付的股权代理事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股权托管目的

为了保证的持续发展能力,为了保障国有股权保

值增值并更好地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甲方特将其股东权利委

托乙方代理行使。

第二条 委托代理的方式

2.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甲

方将其持有的的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

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除本协议另有

规定外,甲方不再行使股东权利;

2.2甲方将其持有的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

方仍保留对该等股份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

部由乙方行使。

第三条 委托代理期限

3.1 该等股份的委托代理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签署之

日起计算;

3.2 若在委托代理期限内,甲乙双方就该等国家股权全

部或部分转让事宜达成正式协议,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同意,且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四条 委托代理权限

4.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

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

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4.3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

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

况。

第五条 特别约定

5.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

障该等国家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

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5.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

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

5.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

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

5.4 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

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六条承诺与声明

6.1 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本协议所指的万股_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

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6.2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保证乙方能顺利行使

有关股东权利;保证协助乙方改选原董事会、监事

会。

6.3 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

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

责。

6.4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

甲方将其持有的本协议中全部或部分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

方,且保证乙方受让的股权不低于_________股本总额的X%。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7.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7.2 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

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

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

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

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

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定。

9.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

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条附 则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

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2 本协议经____________股东大会批准将

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资产及相关负债出售给甲方

之日起后正式生效实施。

10.3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二十五日内,促使

___________董事会或自行发出召集_____________股东大

会的公告,审议其购买上述第10.2条所述_____的____资产

及负债。否则,本协议不受上述第10.2条的限制,自行生

效实施。

10.4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解除或被认定无

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或内 容的效力不受任何影响。

10.5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另二份交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17篇:委托出口代理协议

委托出口代理协议

受托方:XXXXXX委托方:XXXXXX

地址:XXXXX地 址: XXXXXX

电话:XXXXX电 话: XXXXXX

传真:XXXXX传 真: 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愿望,就甲方代理乙方出口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双方各自职责范围:

甲方职责: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乙方的国外客户签定外销合同,合同的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可以根据出口贸易的要求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国内生产企业签定有关出口货物的合同,合同的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有关出口产品的原始信息,负责缮制出口所需的运输、结汇单据,以及办理报关、出运、外汇核销及退税申报等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本代理业务中货物出口时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协调。货物在国内、外运输期间发生的意外损失,均由乙方直接追溯其保险公司或运输环节,甲方可协助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据及手续,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如由甲方提供空白单据给乙方、或乙方及其客户指定的货运公司制单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报关单内容应与实际出口货物严格一致,否则若海关查验出现不符情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许可证申领工作及电子口岸相关业务的办理。(产品涉及到许可证、电子口岸相关业务等事项,双方须就该等事宜达成另外协议,并由乙方付清相关费用。) 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与国外客户洽谈并确定具体商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结汇方式等具体合同条款并将有关资料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产品的价格、质量标准、包装、交货期、出运方式等相关贸易内容,并承担因工厂产品质量、包装、交货期等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装运、安全收汇或发生索赔、退货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应将出口货物托运及报关的详细资料,在货物出运前七个工作日用传真、E-mail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办理货物出运手续,其后任何的修改必须用书面形式,并在不影响出运的前提下进行。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不能及时出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每笔货物出运后,将外汇由第三方(外贸合同收货方)及时汇入甲方帐户(一般不迟于1个月),外汇进账金额需与报关数据一致,确保甲方顺利办理外汇结汇和核销手续。如有外汇预付款时,乙方需提前提供外贸合同条款及内容,让甲方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确保外汇正常及时进入甲方帐户。

5、乙方保证实际出运货物与提供给甲方的报关资料内容严格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税费的收取及结算方式:

1、往来款项支付:乙方的国外客户收到货物后按时将境外货款汇到甲方帐上(或在L/C项下已安全结汇的前提下),甲方将收汇金额按银行当天汇率牌价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在甲方全额收汇后,甲方凭乙方或乙方指定生产企业提供的正确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付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品名、数量等一切内容必须与海关报关单内容相符,否则甲方不支付货款。

2、甲方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1)出口货物的关税、报关费、运费(含CFS费、港杂费、THC、签单及单证费等)、商检费、海关手续费、保险费及涉及查验所需费用等,提供和办理的相应出口单据的费用按实列支。(2)甲方代乙方出口所投入的资料办公费、车辆来往费用及相关人员的劳务费等(按协商支付)(3)、„„

三、免责条款:

若因乙方出口产品与所提供给甲方资料不符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甲方免责,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其它事项:

1、为保证代理业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每笔业务如需要甲方与乙方签定相应合同的,该合同应为本出口代理协议项下之出口产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均以出口代理协议内容为准,合同只是出口代理协议的附件。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违者将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对乙方的正常业务活动给予保密。乙方须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中有关“版

权法”“商标法”以及“专利法”等有关规定,任何与之相悖的做法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

4、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关此协议的的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此期间,按照本协议由甲方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商品售货确认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涉及出口货物的合同均为本代理协议的附件,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任何有关收取货物的凭证均不得作为乙方向甲方主张货物或货款的凭据,其仅作为履行甲方代理乙方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商品售货确认书之必须手续。

甲方 :乙方:

签字:签字:

公章:公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18篇:房地产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以及有关法规,以平等互利为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向,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市场推广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

本项目位于: 。

1-

2、乙方受托代理本项目的范围: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米,其中:

1)1#楼商业共二层,首层约平米(第二层不作销售)。 2)1#楼住宅三层至六层共平米。 3)2#楼住宅一层至六层共平米。

4)以上面积以甲方委托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审定报告并经库尔勒市房产局批准为准,该销售面积也是双方结算代理佣金的基础。

1-

3、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单独进行由乙方所代理的事项。

1-

4、双方签约资质:

1)甲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项目土地使用证、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乙方:公司营业执照。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2-

1、本约期限:从本约正式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2-

2、合同期满后的续约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3-

1、甲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办理相关法定手续(包括:土地、规划、设计、测绘、施工、装修、验收、交房、物业管理等),独立承担相关责任。

3-

2、确保项目进行市场销售、宣传推广的合法性,确保与客户契约的合法和契约承诺,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

3、对乙方提出的关于市场营销的销售方案、招商方案及相关的执行提案(包括报告、建议、计划、宣传稿件等),甲方拥有最终审批权、最终否决权、最终修改权。

3-

4、负责收付客户的所有款项。

3-

5、全力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售房及按揭手续。3-

6、甲方承担下述市场营销费用:

1)售楼处:售楼中心由甲方承担租金,办公电话两部。 2)项目地块包装(宣传围板广告)。

上述凡涉及售房合作所产生的费用,应根据营销实际情况的需要,由乙方拟定计划、双方商议,甲方最终审定并实施。

3-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代理工作,督促、责成乙方改进工作。3-

8、甲方有支持配合乙方代理工作的责任,应有专门人员、分工代表与乙方工作衔接。应协调各种外部关系,确保项目营销工作顺利进行(如:标准层平窗户型图、单元放大户型图、施工进度表、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及时落实派出所楼号备案、物业公司及收费标准、面积测绘委托、按揭合作银行合作协议、担保服务费收费许可证)。

3-

9、若甲方所负责事务影响了本项目销售业绩,其责任不在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4-

1、作为本项目营销策划总代理,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市场营销策划及执行,包括:市调、定位、价格、政策、策略、步骤、推广、广告、促销等各个方面。

4-

2、乙方负责监控市场变化,针对项目具体问题随时提出营销对策,并与甲方沟通协商后实施,力求项目效益最大化、成本费用最小化。

4-

3、乙方不得实施甲方未批准签字的方案,更不得单方越权对客户做任何不当承诺,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损失。

4-

4、乙方要建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项目部,并于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项目销售团队进驻现场(包括:楼盘经理、臵业顾问、销售业务员等进驻),开展代理工作。

在全程销售过程中,乙方要根据现场销售实际需要,随时调整项

目部的人力、物力,保证满足工作的实际需要。

4-

5、作为本项目房产销售总代理,乙方全面负责现场对客户的接待、推介、看房、跟踪服务等工作。

乙方负责所有房产单位销售控制和销售操作。

4-

6、乙方利用甲方开发公司名义负责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书、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督促客户付款,解释签约问题,督促客户准备按揭材料,并办理后续的登记、银行按揭、公证、房产证、土地证等手续,并为业主开具有关房籍证明(为落户和就学使用);

4-

7、乙方负责办理广告的工商审批手续。乙方所负责的广告若出现违法违规,独立承担罚款及相关责任。

4-

8、乙方承担下述市场营销费用:

1)各类媒体的广告费(包括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市内户外广告、楼书、DM派送等);

2)主题活动、促销活动(场租、设备、礼品、招待等)。 4-

9、乙方项目部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工资、劳保统筹、提成、交通、通讯、工装等费用。

4-

10、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并配合甲方的工作监督。

4-

11、若乙方所负责的事务影响了本项目销售业绩,其责任不在甲方。

4-

12、乙方不得自行收取房款及预订款等款项,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及其它挪用行为即视为违约,违约金3万

元,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权,并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合同销售进度: 5-

1、本项目销售价的规定:

1)销售价:即本项目所有已售房地产买卖合同售价。 2)一号楼商业面积共6000元/平方米。 3)住宅:平均价 元/平方米,其中: 一层: 元/平方米 二层: 元/平方米 三层: 元/平方米 四层: 元/平方米 五层: 元/平方米 六层: 元/平方米

4)、本合同签订后,即视同甲方认可乙方的代理售房价格,乙方不得低于该价销售。双方在以上商业及楼层售价的基础上核算溢价分成。

5)、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楼层的销售价格,甲方决定调整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方可执行;乙方也有权根据不同的销售时段提出价格调整建议,但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5-

2、按销售平均价计,本项目销售总金额为: 万元。5-

3、本项目销售进度为:

1)第一阶段:在尚不具备预售许可证的认购阶段,与客户签订的认购协议金额达到项目正式销售合同,乙方方可结算款项。

2)第二阶段:在开盘销售起(具备预售许可证、可与客户正式签约)以后的60天内,达到正式销售合同总金额的90%。

4)销售进度的认定:甲方与客户签定了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客户已付首付款),该签约房产即计入本项目销售进度。

5-

4、若甲方责任导致下列事项,本项目销售进度顺延: 1)本项目在 年 月 日以前,开始对外公开认购(不具备预售房产许可证),并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

2)在 年 月 日以前,办理完毕预售许可证,正式开盘销售,与客户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甲方所负责的工程进度如期进行。 第六条、乙方代理费:

6-

1、乙方代理费(人民币,以下同)既指:销售代理费(含溢价分成)。

6-

2、销售代理费: 1)销售代理费的标准:

以住宅部分销售合同总金额的 %,商业部分销售合同总金额的 %结付,溢价部分乙方按 %分成销售代理费。其中:

在未达到阶段销售进度以前,按照应结销售代理费 %实付,甲方预留 %。

何时达到阶段销售进度,何时结付该阶段销售代理费余款。 本约期满时,若仍未达到销售进度,暂扣的销售代理费余款不再返还乙方,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扣罚。

2)销售代理费的结付:

甲方于次月8日前,根据乙方呈报的销售业绩表,审核后给乙方结付前月销售代理费,付款工作日不超过每月5号。

6-

3、其它约定:

1)任何一方介绍的客户(包括甲方介绍)都须交乙方代理销售,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代理费。

2)甲方抵付工程款、材料款的房产、关系客户特价销售的房产,如需办理按揭业务,都计入本项目销售业绩,并按本合同规定由乙方向相关方收取不低于售房代理费标准的手续费。

3)乙方在收取代理费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4)退房处理方式:

1、购房者交过首付款退房者,甲方应按90%返还客户,10%作为客户的违约金,由甲方自行处理。

2、交够 元以下购房定金退房者甲方应全额退款,以保证甲方的企业信誉。

3、按揭办证手续费、购房合同更名手续费由甲方收取。第七条、违约责任:

7-

1、甲乙双方要严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未经双方书面许可时,另一方如果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约另有规定的、双方都同意解除的、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除外),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要赔偿对方违约金 万元。

7-

2、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之原则,协商解决合同争议,

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

第八条、附则:

本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本约附件、补充协议与本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第19篇:委托代理招商协议

委托代理招商协议

(讨论稿)

甲方:ⅹⅹ市招商局

乙方:ⅹⅹ招商中介机构

为发挥ⅹⅹ招商中介机构在招商引资方面的优势,促进ⅹⅹ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根据《ⅹⅹ市代理招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ⅹⅹ市招商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ⅹⅹ招商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乙方)代理招商引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ⅹⅹ市政府的授权规定,代表市政府委托乙方代理招商。甲方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ⅹⅹ市的基本情况、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乙方应将资料合理使用于代理招商引资活动,并注意保管甲方资料不任意扩散和丢失。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积极以各种有效方式向目标投资人推介ⅹⅹ,及时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ⅹⅹ市发展需要及《ⅹⅹ市代理招商管理办法》的目标投资项目信息传递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做好与目标投资方的交流沟通和项目洽谈工作。

第1页共3页

三、乙方积极邀请经甲、乙双方认可的目标投资项目投资人来ⅹⅹ作投资考察和项目洽谈。甲方承担项目考察的礼节性接待费用,其他费用由客商和中介机构自行承担。

四、甲方对乙方邀请来ⅹⅹ考察的目标投资项目投资人及其投资项目意向,应确定专人跟踪服务,协调目标投资项目意向所在地(县、区、开发区)的政府部门,推进项目签约落地。

五、甲方和目标投资项目投资方洽谈合作成功签署投资协议后,甲方协助乙方及时办理有关代理招商登记手续。乙方于目标投资项目竣工或达到阶段性投资目标时(须在投资协议签约两年内),由乙方提出奖励申请,甲方依据《ⅹⅹ市代理招商管理办法》以及本协议的约定给予乙方相应的资金奖励。根据“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甲方以奖励资金作为支付乙方成功代理招商的活动费用和项目投资佣金。乙方引荐的招商项目如不符合《ⅹⅹ市代理招商管理办法》的规定,或未引荐招商项目,甲方对乙方不另行支付代理费用和佣金。

六、乙方为甲方代理招商如成效突出,甲方将向ⅹⅹ市政府申报聘请乙方主要负责人为ⅹⅹ市政府招商顾问;如成效特别突出,甲方将向ⅹⅹ市政府申报聘请乙方主要负责人为ⅹⅹ市政府经济顾问或资政。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页共3页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署六个月内,乙方如无招商实绩,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本协议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2010年月日2010年第3页共3页日月

第20篇:招标委托代理协议

招 标 代 理 协 议 书

编号:BJJF-2011-ZBXY-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项目为甲方负责建设的项目。为保证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按期建成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北京市有关部门的批复意见,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委托乙方代理招标。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双方就以下事宜达成协议。

一、委托内容

1、项目名称:;

2、招标方式:;

3、工程投资:约人民币万元;

4、委托招标金额:约人民币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办理招标事宜;

2、甲方有权参与整个招标过程,并按有关规定选派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参加评标;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招标项目的实施情况;

4、甲方有权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后,批准乙方执行。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好工程立项等相关事宜;

2、甲方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招标工作及工程的顺利进行;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相应的技术参数、技术要求、技术资料及具体要求;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潜在的投标人勘察现场;

5、甲方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6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中标通知书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发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应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且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负责组织发标、开标、评标活动;

2、为维护甲、乙双方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招标工作能有效、顺利完成,乙方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向投标人收取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3、乙方有权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招标活动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尊重甲方意见依法办理招标事宜;

2、乙方协助甲方组织资格预审工作,负责资格预审结果备案工作;

3、乙方负责现场踏勘的组织工作;

4、乙方将依据甲方授权的范围及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在充分了解甲方要求及招标内容的前提下,负责编制招标文件;

5、乙方负责办理招标工作的有关备案手续;

6、确定中标人后,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合同的签订;

7、乙方应严格依照招标代理协议进行招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或材料;

8、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开展招标工作中及时向甲方报告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乙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照相关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在招标过程中,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甲方在委托招标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撤消委托,给乙方和投标人造成损失的;

1.2甲方未尽本协议义务,给乙方及投标人造成损失的。

2、乙方未尽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与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超过委托招标收取委托服务费数额。

六、协议终止

本协议范围内的招标活动结束,招标代理服务费已结清,协议自行终止。

七、不可抗力

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九、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十、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授权签约代表:

单 位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2011年月0日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单 位 地 址:联系人:电话:2011年月日

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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