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晋升(调动)管理制度
员工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获得晋升:
1) 在原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符合德才兼备原则,经部门经理(主管)评定工作表现为优秀者;
2)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晋升条件者;
3) 因公司需要,经总经理、副总经理特批的其他情形者。
2、部门经理(主管)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结合员工综合情况需提名晋升员工时,需填写《干部任用申请表》交行政部,行政部安排人事科对该员工从“德、勤、绩、能”四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在《干部任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然后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
3、员工晋升时,由人事科发布“人事任命”,办理相关手续,存档备案。经理(主管)级的人事任命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发布,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存档备案。
4、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
5、员工调动可分为员工部门内调动和员工跨部门调动。
6、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主管)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并报行政部人事科存档。
7、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须由调出部门或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并由双方部门签署意见报行政部人事科,人事科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开具调出、调入通知单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调动时间以人事科开具的调出、调入通知单时间为准。
《员工晋升(调动)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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