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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工作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9:59: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右玉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职责

二、右玉县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工作制度和服务办法

三、右玉县总工会关于开展送温暖活动的实施办法

四、右玉县总工会关于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暂行办法

五、右玉县总工会工会关于“金秋助学”的实施办法

六、右玉县总工会关于送温暖工程资金、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规定。

七、右玉县总工会关于职工来信来访的管理和服务办法

八、右玉县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就业创业管理和服务办法

九、右玉县总工会关于对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的规定

十、右玉县总工会关于农民工维权的工作制度

右玉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职责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对困难职工实施帮扶的专门机构,其职责是协助县委和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救急济难,直面职工,快捷服务”的作用,是县委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工会履行职责、服务职工的有效载体,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困难职工的政策、法规、制度和规定,特制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职责。

一、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具有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就业帮助、生活救助四项职能。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秋助学”、农民工维权、送温暖等项活动。帮扶的对象主要是:工会会员、下岗职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破产企业、停产或半停产企业、特困企业中就业、生活、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特殊困难的职工。

二、建立来信来访困难职工信息登记和统计制度,对来信来访者的基本情况、致困原因、求助需求、帮扶情况逐一登记建档,全部实行微机动态管理。

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等筹集帮扶资金,加强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定帮扶资金计划和分配方案,经县总工会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实施,资金的发放,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四、要加强对基层帮扶组织建设的指导,积极创造条件,在乡镇、社区设立帮扶站,在规模较大或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帮扶中心(站),引导各帮扶中心(站)积极开展工作,提高帮扶水平。

五、要努力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工商、经贸、纪检、司法、信访等部门互联互动,解决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右玉县总工会

关于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工作制度

和 服 务 办 法

一、救助的对象是: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职工、农民工、主要解决特困职工、农民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因种种原因造成的温饱和冷暖问题的燃眉之急。

二、对患大病又未进入基本医疗统筹范围的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职工、农民工,帮扶中心给予一定数量的急救补助,并协调企业和有关部门全力帮助解决。

三、因生活难以为继造成子女辍学的特困职工家庭,帮扶中心给予一定的助学资金。

四、对当年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予以助学帮扶。

五、对特困职工实行证卡服务制度,与有关方面联合提供医疗、教育、住房、购物等方面的优惠服务。

六、与不地民政部门建立特困职工低保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实现特困职工档案和信息共享,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进入低保。

七、申请救助者必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救助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每年只限一次。

右玉县总工会

关于开展送温暖活动的实施办法

一、把为困难职工送温暖列入工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具体措施。引导基层工会做实、做细送温暖工作,扩大走访面,切实摸清困难职工的底数,做到送温暖对象范围清、人数清、困难清,使帮扶目标明确,方法可行有效。

二、坚持党政主导、财政支持、社会募捐、工会运作、各界参与、职工互助的原则,做好送温暖资金、物资的筹集工作,扩大送温暖的覆盖面,要严格,严格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把送温暖钱物发到困难职工手中。

三、创新送温暖方式,把逢年过节慰问与日常救助相结合,把救济慰问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资金扶持、政策扶持和项目扶持相结合,真正把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体现到送温暖的全过程。

四、引导基层工会组织骨干人员开展送温暖活动,使此项活动搞得扎扎实实,在全社会造成声势。

五、要总结送温暖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以推动送温暖活动的深入开展。

右玉县总工会

关于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暂行办法

一、凡本县辖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的在册职工,以及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按规定交纳互助金,每人每年36元,该项活动不接受个人大病互助申请。

二、在册职工25人以下单位,职工必须全部参加大病医疗互助,25人以上单位,参加人数达到80%以上。

三、互助活动补偿标准为:在互助期内一次性住院费用在2万地名以上或累计住院费用在3万以上;慢性病辩论在互助期内累计费用在5000元以上。

四、同一患病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内,大病住院补偿金和慢性病门诊互助补偿金两项只能享受一项。

五、一次和数次住院患者,实行患病治疗终结一次性申请补偿的规定。

六、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设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右玉县总工会

关于“金秋助学”的实施办法

为了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好更多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县总工会每年定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这是工会组织推动改善民生、建设和诣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金秋助学”活动资助的对象是:当年考入教育部认定的一本、二本院校的学生,在读高职同专、中小学生。包括以下困难职工的子女:低保职工家庭经政府救助后仍然困难的;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如上级规定的资助对象的条件及范围有变化,可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二、通过政府支持、工会投入、社会赞助等方式,建立“金秋助学”专项资金,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三、要求各级学校工会、社区、乡镇工会互相配合,认真调查困难职工家庭上学难的问题,切实把最困难、最需资助的人群资助到位。

四、要创新助学方式,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方面的助学资源,采用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包保帮扶、对口资助以及劳模献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以扩大帮扶的覆盖面。

五、拓宽助学范围,除对贫困学生直接帮助资金外,也可以发动学校为贫困生减免学杂费,帮助申请助学贷款;发动社会为贫困学生捐赠书籍、学习用具;提倡学校和社会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服务平台;学校、社区联合向外地学校介绍本县籍困难学生具体情况,争取得到校方的资助。

六、对提供资助的困难学生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做好跟踪帮扶服务,确保长期帮扶取得实效。

七、抓好“金秋助学”的宣传报道,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以扩大社会影响,掀起全社会的助学热潮。做好“金秋肋学”的总结工作并及时向上报送助学开展情况。

右玉总工会

关于职工来信来访的管理和服务办法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工作人员值班制。

2、热情接待来访者,对职工群众的来信来电认真处理,虚心听倾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来信、来访情况逐一登记,对一般咨询直接受理、直接答复。

3、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及信访、劳动、经贸、司法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信访事案处理程序。对需报送、转办、交办的信访事案,要按组织程序和隶属关系,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4、抓好突发事件预警,主动关注和了解本地困难和问题较集中的企业与职工群体情况,对容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苗头性问题,及时向上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

5、认真履行职能,做到既不推卸责任,也不越权包办。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解决困难职工诉求、劳动关系纠纷等损害职工权益的信访事案。对已通过法律诉讼、复议、仲裁解决的事案不予受理。为已受理的职工检举、控告、申诉事案保守秘密。

右玉县总工会

关于困难职工就业创业管理和服务办法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就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制定年度本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帮扶计划、目标、措施。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引导企业工会落实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多渠道、多方式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二、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设立就业帮助服务窗口,为有就业愿望的特困职工免费提供就业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优先帮助国有停产、破产企业的特困劳模、先进工作者实现转岗再就业。

三、通过区域性、系统性、开发性、示范性、输出性的就业工程,为下岗失业人员集体创业和自谋职业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

四、进一步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会管理和家政服务联系介绍工作。

五、积极向企业推荐具有专业特长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六、协同劳动部门开展劳务输出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在外地谋职业。

七、积极创造条件,对有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

八,与劳动、教育、农业、经贸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九、积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劳动力市场交流会,帮助实现再就业。

十、凡要求职业介绍的,填写求职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复印证;凡用工单位委托招聘的要填写用工单位登记表,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伯,以及委托书和其它相关情况。

右玉县总工会

关于对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的规定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促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根据上级党政及工会的文件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的范围

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困难职工劳模、农民工、优秀共产党和依法开展工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

法律援助的范围是:因下岗裁员、失业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的;因工资、福利、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医疗待遇、工伤待遇、劳动保护等发生纠纷需解决的;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其它侵犯困难职工、工会会员、工会干部、工会组织合法权益的事案。

二、法律援助的方式

1、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代理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及诉讼代理或受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或受理;

3、建立法律援助接待制,在县帮扶中心设立援助窗口,接待求助的困难职工。

4、建立法律援助报告制,对求助情况逐一造册建档,对于职工突出的群体事件,在积极协调处理的同时,及时向上报告。

三、协调各方开展援助工作

1、工会组织、司法、法院和劳动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各自履行法律援助职能。

2、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对困难职工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由政府出面通过劳动关系三方面协商解决外,法律机关要协助解决。

3、工会和法律机关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对职工反映的问题,需移交政府部门的要及时移交,需法律部门协助解决的由法律部门协调解决。

4、加强与基层的联系,对基层能解决的应督促基层尽快解决,基层解决不了的要逐级反映、汇报。

右玉县总工会

关于农民工维权的工作制度

一、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引导农民工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设立农民工维权热线电话,免费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法律和政策咨询等服务。

三、畅通诉求渠道,接待和受理农民工因欠薪、非法用工等侵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并认真记录,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有落实,及时罅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

四、把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纳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范围,对他们因欠薪等造成的临时困难及时提供就医、子女就学、基本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五、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联合劳动、建设、经贸、司法、监察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对农民工维权的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及年度检查,强化对农民工维权的政策、法规、工作制度的落实。

六、开展为农民工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文化、送岗位、送技能活动,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丰富文化生活。

帮扶中心规章制度

帮扶工作

工作规章制度

帮扶工作纪实

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帮扶工作小结

帮扶工作体会

结对帮扶工作

帮扶工作心得体会

帮扶工作情况汇报

帮扶工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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